慍怒
 
作者: 約翰波恩 
書城編號: 158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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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凱特文化
出版日期: 2019/09
頁數: 624
ISBN: 9789869678896

商品簡介
★以全球首個經由全民公投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愛爾蘭為背景的跨時代議題小說
★立法委員 尤美女、劇作家 吳洛纓、律師 李晏榕、作詞人 周耀輝、《文訊雜誌》總編輯 封德屏、作家 陳芳明、作家 陳雨航、作家 陳思宏、創意人 盧建彰、影評人 藍祖蔚——誠摯推薦(依姓氏筆畫序)
★全球暢銷小說《穿條紋衣的男孩》作者——約翰波恩的最新小說創作!

記得你的名字,那是我
最重要的一件行李。

一段平凡真誠的身分認同之旅,一份對平等之愛的渴切,
從一九四五年至二○一五年,跨度六十年的敘事版圖,亦是愛爾蘭的人文縮影。

◎二○一七年「每月一書俱樂部」(Book of the Month Club)年度選書
◎二○一七年《紐約時報》讀者選書入圍作品
◎二○一七年英國亞馬遜網站當月選書;美國亞馬遜網站四顆半星讀者評鑑
◎二○一七年Bord Gais Novel愛爾蘭圖書獎入圍作品
◎二○一八年英國「理查和茱迪讀書俱樂部」(Richard and Judy,s Book Club)春季選書
◎二○一八年浪達同志文學獎(LAMBDA Literary Awards)決選入圍作品
◎二○一八年鐵血獎(Ferro-Grumley Award for LGBTQ Fiction)決選入圍作品
◎本書已授權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俄羅斯等全球數十國語言譯作;英國知名製片公司Scott Free簽署電視影集版權

十六歲的凱薩琳歌根因未婚懷孕而遭村民鄙棄,決定前往都柏林,一切重新開始。她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將甫出生的嬰兒託付給修女,期望孩子能獲得更好的生活。西羅爾的養父母並未將其當作孩子一樣對待,彼此存在著一絲不苟的應對關係,這對富裕且古怪的夫妻總提醒著西羅爾,他並非純正艾佛瑞家的人。或因他不是,當認識了朱利安──自幼註定過著冒險人生的男孩,西羅爾便就此開啟了自我探索之途;命運在不同階段讓他受盡折磨,時不時要承受誤判情勢的後果,而他必須設法將情緒與欲望導引至所有人類渴求的一端──終得幸福。

這是愛爾蘭同志西羅爾的成長故事,一段追尋自我原生背景的旅程,從四○年代的愛爾蘭劃開序幕,心境飽受顛沛流離至今,隨著時間流逝,他挖掘到的是源自身分、家庭、國家,乃至更多與己有關的人事物。書中反映昔時愛爾蘭封閉時代對同性戀的殘忍與欺壓,他終其一生都無法獲得幸福的情感,那是一種壓抑在內心深處的無奈,亦是憤怒。故事情節極具渲染力,這一刻悲慟哀鳴,下一刻破涕為笑,悲喜之間,跨度六十年的敘事版圖,體現了人類對平等之愛的追尋與救贖。

名人推薦

「峰迴路轉而令人心碎,作者橫跨愛爾蘭七十年歷史的龐大敘事企圖,媲美狄更斯。」——《時人》雜誌(People)

「令人迷戀……波恩精確地探尋西羅爾的生命本質……憑藉對不同城市的細膩描述以及多變敘事下的情節曲折轉變,波恩巧妙捕捉了西羅爾與國籍、階級和性欲抗衡時不斷變化的身分情緒。本書既是西羅爾的生命實錄,亦是西方社會從戰後至今的演繹。」——《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波恩具備極佳的創造天賦,展現其作品的豐富戲劇性……本書既幽默,卻又悲傷惆悵。迷人,不容錯過。——《書單》(Booklist)

「波恩持續以安靜敏銳的方式,感受生命之痛楚,展演小說創作。」——《科克斯書評》(Kirkus)

「波恩藉由《慍怒》所表達的憤怒觀點竟如此震懾人心……西羅爾於童年與青少年時期的駭人經歷,那些活力、混亂、紛擾、生活與恐懼,正是那堅實人生成就的基石。」——英國《衛報》(The Guardian)

「放肆又有趣的作品。」——英國《觀察家報》(The Observer)

「時而睿智又敏銳,時而痛徹心扉……堪稱箇中翹楚的小說家。」——英國《週日郵報》(Mail on Sunday)

「饒富趣味。」——BBC廣播4臺藝評節目《前排》(Front Row, BBC Radio 4)

「一部雋永的好作品……本書證明約翰波恩不僅是愛爾蘭在世最好的小說家之一,而是愛爾蘭史上最好的小說家之一。」——英國《週日快報》(Sunday Express)

「筆法中盡是熱情、幽默與真心……本書不僅是西羅爾充滿巧合與情境的故事,更是愛爾蘭本身的故事。」——《愛爾蘭時報》(Irish Times)

「讓人無法放手……」——《愛爾蘭獨立報》(Irish Independent)

作者

約翰波恩

約翰波恩 John Boyne 一九七一年生於愛爾蘭都柏林,以《穿條紋衣的男孩》(The Boy in the Striped Pajamas)一書享譽全球,奠定文壇暢銷作家地位,《愛爾蘭觀察報》(Irish Examiner)稱其為「愛爾蘭新生代最出色的作家」。著有《愛的倖存者》(The Absolutist)與《孤獨的故事》(A History of Loneliness)等多部暢銷小說與青少年小說,目前定居愛爾蘭都柏林。

李昕彥

荷蘭鹿特丹大學文化經濟碩士,現旅居德國,從事中英德口筆譯。

目錄

第一部:恥辱
一九四五年 不速之客
一九五二年 名氣乃庸俗之物
一九五九年 懺悔的封印
一九六六年 爬蟲動物館
一九七三年 壓抑內心的惡魔

第二部:流亡
一九八○年 進入密室
一九八七年 病患七四一號

第三部:平和
一九九四年 父與子
二○○一年 幻痛
二○○八年 銀髮網路族

後記
二○一五年 遠航之船

序/導讀

【自序】
後記

二○一五年五月,愛爾蘭舉行同性戀婚姻平權公投時,新聞報導中出現一位在投票所老淚縱橫的老先生。當記者問他,為什麼投下那一票時會如此感傷呢?老先生對著鏡頭說,「因為這對我來說已經太遲了,但是對於大家來說卻不算太晚。」

二十四小時過後,愛爾蘭這個天主教的堡壘,充滿了道德偽君子與性壓抑的國家,躍身成為第一個經由全民公投而非國會投票完成婚姻平權的國家。大衛諾利斯(David Norris)這位七十多歲的參議員——同時也身兼學者、人道主義與同志平權主義者被問到自己會不會率先成為新法的受惠者時,「對我來說有點遲了。我花了這麼多時間把船推下水,」他說,「但是自己卻沒有跳上船。如今船已經離港在海上運行,不過看著心情也好。」

我過去二十年都在寫小說,但是從來不曾、將來也沒有辦法寫出這麼美的句子。

《慍怒》是我第十本寫給成人的小說,也是第二本以愛爾蘭為背景的小說,同時是第一本討論家鄉同志生活為題材的小說,我經常回想過去,將經歷融入題材之中,我始終覺得自己在青少年時期之前的內心衝突感始終揮之不去。

讓我來好好說個清楚好了——麥克彭斯(Mike Pences)以及那些相信「轉性治療」(Conversion therapy)的人,還有批評年輕女孩在街口手舞足蹈的人——天主教愛奧那學院(Iona Institute) 那些自詡為道德領袖與某些毒舌專欄作家們,現在的愛爾蘭早已不是德瓦拉政府的愛爾蘭了。我打從同性戀這個字出現之前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戀了,我暗戀《我要高飛》(Fame)裡的丹尼阿瑪圖洛(Danny Amatullo)時才八、九歲而已;我十四歲時瘋狂迷戀挪威樂團阿哈(A-Ha)的主唱摩頓哈爾克特(Morten Harket),還因為無法面對內心那種炙熱的情感而組織一個反挪威的團體——成員只有我一個人。至於我與傑森唐納文(Jason Donovan)——既然話都說出口了,好吧——傑森,如果你碰巧在讀這本書,我真的可以,時間、地點隨便你。

當然了,同性戀過去在愛爾蘭不僅會被嫌棄,而且還是非法的。當年我還是男孩的時候,也像其他男孩一樣有著對性的衝動,只是他們的對象是女孩子就沒事,我卻會因此坐牢(雖然如果是女生主動也是犯法的,愛爾蘭在道德邏輯上始終有轉不太過來)。

幾年前在西科克文藝節與好朋友保羅莫瑞(Paul Murray)一起上臺,當時在討論我的作品《孤獨的故事》(A History of Loneliness),內容是關於愛爾蘭天主教會虐待兒童的事情,而他討論的作品是《印記與空間》(The Mark and the Void),內容是關於他對愛爾蘭銀行的解析——這兩個機構都是荼毒我這個世代與下個世代愛爾蘭人的機制。我後來在面對觀眾問答時說出了驚人的一段話——正因為我第一次的性經驗對象是位階比我大的成年男子,我也曾經懷疑過自己是不是因為這樣才轉變成同性戀的;第一次的性經驗會不會是決定一生性向的關鍵?會不會就此定義了人生接下來要走的道路呢?現在當然知道不是這麼一回事,不過我從青少年時期到二十多歲時都為此感到困惑,《孤獨的故事》便是我放下過去而寫就的一部作品。我要是早十年寫這本書,內容只會是在怨天尤人。

同樣地,若是早十年著手寫《慍怒》,肯定會更加在意讀者看待我的眼光。《穿條紋衣的男孩》在二○○六年到二○○八年年間相當受到喜愛,那時我很討厭記者追問我的私生活——不是因為我想隱瞞同性戀的身分,而是我不覺得這個議題跟那本書有關,我也不想要混淆討論的重點。即便到了現在,我常常看見報章雜誌或網路上對我的描述總不忘了加上「公開同性戀者」的字眼,好像坦承必須受到讚揚一樣,但是我從來沒有看過多納爾萊恩(Donal Ryan)、席西利雅阿亨恩(Cecelia Ahern)或凱文貝瑞(Kevin Barry)的介紹上多了「公開異性戀」這樣的字眼,他們明明都在與異性戀發生關係(如果這是一段簡訊,我結尾會加上一個笑臉)。

撇開哀傷的事情不說,我滿意外在過去幾個月向親朋好友提到《慍怒》時總是以「喜劇小說」來描述,這是我過去不曾涉獵的小說類型,而我不得不承認這樣說是有些驕傲了,畢竟外界從來不認為我是幽默風趣的人。我在參加朗讀會時經常這麼說——我的作品經常以孤單老人或孩子為主角,而無論老少,最後就是死路一條。我不是那麼殘酷的人,只是寫著寫著似乎就會走到那樣的結局。一開始打算寫《慍怒》時也是秉持同樣想法——我的靈感是以一位年長的愛爾蘭同性戀為主角,而他一生因為無法表達性向而挫折連連,透過他的雙眼讓讀者們認識愛爾蘭從七○年代至今的改變。當然,他最後還是孤獨地走向死亡,不過我很意外最後結局並不是這樣。當我開始下筆之後,我發現故事的主人翁——西羅爾艾佛瑞是心地善良又可親的人,只是人生衰事不斷,一切都是因為他沒有勇氣坦然面對自己。或是說,那個世界——愛爾蘭讓他沒有機會誠實面對自己,然而我又不想要讓他一輩子過得不快樂。我希望他成為贏家,我想讓他像是《幸運兒吉姆》(Lucky Jim)那樣,希望西羅爾可以像是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的吉姆狄克森那樣——他盡力了,但是請原諒我只能這樣說最貼切——他就是不停地搞砸。

這麼多年來我都刻意避免在書中提到私事——我寫過殘暴的愛德華年代,十八世紀的水手,還有戰後環境成長的孩子。然而,作者也會改變的。就我來說,作者累積一定程度的經驗與自信並在出版幾本著作而獲得自由之後,加上一直與年齡相仿的作家不熟,漸漸地,我的國家這樣的環境,讓我開始遠離全然「杜撰」的故事情節並在故事之中添加了青少年時期的個人經驗與故事。

儘管《慍怒》中的西羅爾比我早了將近二十五年出生,而他在成長過程中面對自身性向時的態度也比我更加焦慮,但是他經歷過的許多事,必須在此承認,都與我的青少年時期有所呼應。我來自一個同志自我認同相當彆扭的年代,至今仍是,即便心裡明白沒有必要。我雖然是土生土長的都柏林人,但是只去過一次喬治酒吧。我有幸四處旅遊,但是在陌生的城市裡從不曾想過要去同志酒吧。我人生中有許多戀愛經驗都與西羅爾的經驗呼應著,想到就不禁覺得感傷。我在九○年代後的幾年住在倫敦並擔任水石書店的行銷經理,我在巴特西(Battersea)的公寓離克拉珀姆交匯站(Clapham Common)不遠。我在西元兩千年之後搬回都柏林,歸功於網路興起,聊天室「想要見面嗎?(Looking for a meet?)」的標語不折不扣說的就是性。漆黑環境中的身影充滿著性渴望,完事之後就消失得無影無蹤,生死不相往來。就像西羅爾一樣,各自回家,欲望消解後後各自入眠。雖然故事中西羅爾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東窗事發後,尼爾遜紀念碑在他眼前崩塌的情節安排。想想也沒有什麼不對,畢竟是個不羈之夜。

然而,我的人生也在某個時間點開始出現轉變了。二○○○年,出版第一本小說《時間的賊》(The Thief of Time)的前一週,生命中第一個正式的男朋友出現了。他來參加我的新書發表會——那是我打從青少年時期就夢寐以求的活動,但是我可以為了他直接離開會場,我一開始瘋狂迷戀他。我們斷斷續續在一起好幾年,但是這樣的初戀太糟糕了!猶記得某個星期六早晨,我站在他路克街(Luke Street)公寓的遠處等他,因為我們那天不知道為什麼要去慕林格爾(Mullingar)找他的前男友——那個年紀大又難相處的傢伙。我看見一個男人在他家門口跟他道別,似乎是在那過夜的一夜情對象。我什麼也沒有說,因為我愛他,因為我害怕他暴戾的脾氣,內心希望他會慢慢改變。事到如今,那道疤痕沒有完全癒合。

然而,那位男友是所謂「公開」出櫃的人,第二位就不是了。奉勸各位——如果你還是個初出茅廬的同性戀,那就不要跟極度恐懼同性戀標籤的人約會。這種人只有在黃湯下肚之後可以放開自己享受性愛,但是酒醒之後就一概當作沒發生。戀情曝光之後,「騙人的!」他大吼著,而那些恐同的共同朋友們就會覺得我有幻想症,畢竟嘲諷一個同性戀男子要比揭穿一個說謊的人簡單多了。「至少他假裝自己是異性戀啊,」當時一個共同朋友這樣對我說,我覺得這句話好可怕,現在則是覺得好可悲——可見當時身為同性戀是多麼丟臉的事。愛情的懲罰竟是如此嚴厲,而那些選擇違背良心擁抱「正常」的人反而值得讚許。

然而,對於同性戀男人來說,失戀不是最痛苦的事。痛苦的是愛上不該愛的人,愛上那個不可能回頭愛你的人。這樣的感情相當煎熬。我二十二歲那年因為暗戀一個朋友而被狠狠修理了一頓。他在一陣怒氣之中羞辱了我整個下午,他對待我的方式好像我撕爛了他兒時的泰迪熊並拿去餵狗一樣。儘管有過比較好的經驗,那個朋友在酒吧抱了我一下並告訴我,我一定可以走出來的,不會影響我們之間的友情。他說得沒錯,我走出來了,我們依舊是朋友。後來又碰上一個想要成名的傢伙,濫用我對他的感情作為斂財求名的工具,甚至在背後毀謗我。直到他汲汲營營的出版合約到手之後,我們就分手了,因為他不需要我了。

如上所述,我的感情生活不是太順遂,我想很多四十多歲的同性戀也有相同感覺。我們的世代有點不上不下,上一代不可能出櫃,下一代則是在青少年時期就可以站在屋頂上放聲宣告出櫃。有個朋友說他十一歲的兒子班上最近有個同學出櫃了,太不可思議了!今天早上我經過雪梨大橋時聽見一個大概十四歲的男孩對朋友說,「他整天叫我臭玻璃,但是他明明是因為我不喜歡他才這麼生氣。」二○一六年我在倫敦過暑假,幾乎每天都會在海德堡公園的九曲湖散步。某天下午我看見一對年約十六歲的青少年手牽手在那裡散步,完全無視他人眼光,心中不禁嫉妒他們享有的自由。我到底是怎麼了?或許那就是我真實的感受。

走筆的同時,我正在經歷人生的低潮。我人正在雪梨,我喜愛這個國家,這麼多年來也已經拜訪十次了——為了世界上最善良體貼的那個男人。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段感情在二○一六年年走到了盡頭,於是我陷入了低潮。一段情自然有高低起伏,只是我以為彼此可以攜手到老,結果卻是兩敗俱傷。當然,兩情相悅才能成就一段感情,而毀掉一段感情也不是單方面的事,因此我難辭其咎。只是失戀是痛苦的,我沒有更美的詮釋方式。

總之,這就是我的作品——《慍怒》。或許西羅爾艾佛瑞的故事就是我的故事,是我,不是我,也可能是過去的我。對感情的渴望並想要與某人共度一生並不是同性戀或異性戀的命題,而是人性。誰不會為了英俊的外表或善良的內心而傾心呢?除了繼續期望對的人會出現的那一天,我們還能做什麼呢?

聖誕節將至,我正坐在雪梨最老的酒吧「戰事倖存者」(Fortune of War)中書寫這些字句。點唱機傳來什麼音樂呢?是阿哈樂團的《擁抱我》(Take On Me)——我沒在瞎說。說真的,這世界本身就夠荒謬了,誰會想看喜劇小說呢?

試閱

科林村的善人(The Good People of Goleen)

當時我們還不知道詹姆士孟洛(James Monroe) 神父在帝摩利格(Drimoleague)與克洛納基爾蒂(Clonakilty)分別讓兩個女人懷孕且生子,而他竟然有臉站在西科克(West Cork)科林村(Goleen)的海星聖母堂(The Church of Our Lady, Star of the Sea)聖壇上,當著眾人的面,譴責我的母親是個不知檢點的蕩婦。

我母親的家人就坐在聖壇前第二排的那張長椅上,靠走道邊的外祖父正拿著手帕擦拭一塊釘在前排椅背上的銅牌——他過世雙親的紀念牌。外祖父身穿著外祖母前一晚熨好的那套禮拜西裝,而外祖母那雙已經變形的手指正在轉著一串碧玉玫瑰念珠,嘴裡默默禱念著。外祖父伸手壓下她的雙手,要她安靜下來;六位舅舅的頭髮都噴了玫瑰香味的髮膠,閃閃發光,一個接一個按照年齡,由小到大依序坐在我母親的身邊——年紀越大的,智商就越低;這六個人每個都比另一個矮一吋,這樣的差別從後方看去完全一覽無遺。這幾個男孩在那天早上都很努力想要保持清醒,因為他們前晚都去了骷髏鎮(Skull)狂歡,回到家時已爛醉如泥,睡沒幾個小時就被父親拖來教堂望彌撒。

我的母親就坐在那排長椅的尾端,牆面數過來第十個木雕十字架的正下方,惶恐地等待接下來要面對的事情——她根本不敢抬起頭。

她說,那天的彌撒一如往常地進行著——祭司倦倦地領著進堂式(Introductory Rites),接著會眾一起五音不全地唱著《垂憐經》(Kyrie)。來自百利德福林(Ballydevlin)的威廉芬尼(William Finney)是我母親的鄰居,他大搖大擺走上布道壇宣讀第一與第二段經文;芬尼先是對著麥克風轟轟喊兩聲,清一清喉嚨,接著灑狗血般誇張唸出每一個字句,以為他在艾比劇院(Abbey Theatre)登臺演出一樣。孟洛神父因為內心的憤怒與厚重的祭袍而滿身大汗,他在引領福音前歡呼與宣讀福音後便請全體會眾就坐,三位甫紅著臉的祭員慌張地在側席入座,彼此興奮地交換眼神——他們可能早先在聖器室內就先側聽到神父一邊穿祭袍,一邊預演自己接下來要演說的內容了;又或者是他們本來就知道這人本性兇殘,因此很高興他鎖定的獵物並不是自己。

「自從有文字記載以來,我們家世世代代都是科林人,」他開口說道,眼前一百五十位信眾正抬頭看著他,只有一位低頭不語。「曾有人道聽塗說,謠傳我的曾祖父在班特力(Bantry)另有家室。然而,從來沒有人有辦法證實這件事情。」信眾們一陣附和地笑著,一昧盲從。「而我的母親,」神父接著說,「是一位賢淑的女性,她深愛這個教區。她一生從未踏出西科克外幾哩路,她從不曾為此感到遺憾。她總是說,這個地方充滿善人,善良、誠實的天主教徒。各位知道嗎?直到今天以前,我從不曾質疑過她的看法。」

教堂裡開始出現一陣騷動。

「直到今天之前,」神色凝重的孟羅神父搖搖頭並緩緩地重述著,「凱薩琳歌根(Catherine Goggin)在場嗎?」他四處張望,裝作不知道她坐在哪裡一樣——儘管她過去十六年來,每個禮拜日都坐在同樣的位置上。同一時間,所有男女老幼全都轉向她的位置上——外祖父與六位舅舅仍舊昂首望著前方,外祖母則是低下頭來,而我的母親則是抬著頭,內心的羞恥起伏震盪著。

「我看到妳了,凱薩琳歌根,」神父帶著微笑並對她招招手說,「像個乖女孩一樣上來這裡吧。」

我的母親緩緩起身並走向祭壇——她向來只有在領聖餐時才會走到這個位置。許多年後,她告訴我,她當時並不是面紅耳赤,而是面目蒼白。那時教堂裡很悶熱——那是炎炎夏日的濕黏空氣,還有教徒們等著看戲的高漲氣氛。她蹣跚地走著,內心害怕會昏倒在大理石上,就此斷送性命,就地腐爛成枯骨——好作為其他同齡少女們的借鏡。她緊張地看了孟羅神父一眼,他的眼中盡是仇恨,她也立刻撇開目光。

「妳以為永遠不會露出馬腳,是嗎?」孟羅神父對著信眾們說,臉上掛著邪邪的笑容,「凱薩琳,妳今年幾歲了?」他問。

「十六歲,神父,」我的母親回答。

「大聲一點,這樣坐在後排的那些善者才聽得見妳在說什麼。」

「十六歲,神父。」

「十六歲。好,妳現在抬起頭來看看妳的鄰居們,看看妳循規蹈矩的母親與父親,他們如此虔誠地過生活,完全不枉先輩的教誨;看看妳的兄長們,個個都是操守良好的青年,工作認真,對待女孩總是彬彬有禮。凱薩琳歌根,妳看見了嗎?」

「是的,神父。」

「假如我非要一直命令妳提高音量,那別怪我在這聖壇上掌摑妳,我相信這間教堂裡不會有任何人同情妳的。」

「是的,神父。」她重述了一次,音量也提高了。

「是的。這會是妳唯一一次在教堂裡開口說出這兩個字。小女孩,妳懂我在說什麼嗎?像妳這樣的人不配擁有自己的婚禮。看看妳的手正蓋在那肥胖的肚皮上,妳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嗎?」

此時所有信眾們都倒抽一口氣,當然,所有人剛才猜想的也是這件事情——不然還會是什麼呢?他們只是在屏息等待水落石出罷了。無論是朋友或是平時不往來的那些人,眼神都開始閃爍著,腦海裡早就想好彌撒結束後的八卦內容了。歌根這一家人喔,他們會這麼開始,我早就知道這家人一定會出這種事的;他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好了,而且她本來就是個怪胎。

「我不知道,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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