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消防教育工作者,無不思索如何以個別單元或彼此整合單元,使資料具體呈現圖解空間有機形態,以讓學生或讀者更有興趣來探究發掘。欲透澈消防安全設備需熟稔四大系統,也需瞭解設備檢修作業基準、認可基準及測試報告書,這為本次出版全系列用書(六本)。而國內消防設備法規參考自日本,本書以其第一手資料,從學理面、法規面及實務面來進行解析,並花相當時間於電腦繪圖上,希望以圖解使讀者從複雜條文中,來暢通法規脈胳及掌握條理之思路。
作者
盧守謙 博士
學經歷:
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研究所助理教授
消防類全國考試命題委員
三等高考、消防設備師、外語領隊、四等榜首
中央警察大學入學消防榜首及第1名畢業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士林/彰化地方法院-火災鑑定案主持人
公務人員簡任官等結訓
英國FSC/美國DWF/美國TCC 結訓認證
國際AOSFST期刊/ICSSMET研討會審稿委員
消防安全PCB廠/石化廠輔導委員
林火類農委會審查委員
目錄
推薦序
自序
考試命題大綱
消防設備師考試命題大綱
消防設備士考試命題大綱
第1章 避難系統火災學理
1-1 避難系統火災學理(一)
1-2 避難系統火災學理(二)
1-3 避難系統火災學理(三)
1-4 標示設備火災學理
1-5 排煙設備火災學理(一)
1-6 排煙設備火災學理(二)
1-7 排煙設備火災學理(三)
第2章 設置標準消防設計(107年10月修正)
2-1 授權命令
2-2 標準化用語(一)
2-3 標準化用語(二)
2-4 標準化用語(三)
2-5 另一場所(一)
2-6 另一場所(二)
2-7 單一場所
2-8 消防安全設備種類
2-9 避難逃生設備種類
2-10 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種類
2-11 用途分類
2-12 甲類場所
2-13 乙類場所
2-14 丙丁類場所
2-15 戊類場所
2-16 增改建或變更用途(一)
2-17 增改建或變更用途(二)
2-18 應設置標示設備
2-19 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
2-20 應設避難器具及連結送水管場所
2-21 應設置消防專用蓄水池及排煙設備場所
2-22 排煙設備場所
2-23 應設置緊急電源插座及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2-24 免設標示設備處所
2-25 標示面等級及有效範圍
2-26 出口標示燈裝設位置
2-27 標口標示燈等裝設及音聲引導
2-28 觀眾席引導燈及出口標示燈等減光消燈
2-29 避難指標等
2-30 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緊急電源
2-31 避難器具選擇設置
2-32 避難器具減設
2-33 避難器具免設(一)
2-34 避難器具免設(二)
2-35 收容人員計算
2-36 避難器具裝設及開口面積
2-37 避難器具操作面積
2-38 避難器具下降空間
2-39 避難器具下降空間及標示
2-40 緩降機、滑臺及避難橋設置
2-41 救助袋及避難梯設置
2-42 滑杆、避難繩索、固定架及螺栓
2-43 緊急照明燈構造及配線
2-44 緊急照明燈電源、照度及免設
2-45 居室排煙設備(一)
2-46 居室排煙設備(二)
2-47 居室排煙設備(三)
2-48 居室排煙設備(四)
2-49 排煙室排煙(一)
2-50 排煙室排煙(二)
2-51 免設排煙設備(一)
2-52 免設排煙設備(二)
2-53 緊急電源插座
2-54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第3章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消防設計及附則
3-1 標示設備設置
3-2 配線耐燃耐熱
3-3 緊急供電系統電源
3-4 防災中心
第4章 檢修申報作業基準
4-1 標示設備外觀檢查(一)
4-2 標示設備外觀檢查(二)
4-3 標示設備性能檢查
4-4 標示設備檢查表
4-5 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一)
4-6 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二)
4-7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一)
4-8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二)
4-9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三)
4-10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四)
4-11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五)
4-12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六)
4-13 避難器具性能檢查(七)
4-14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一)
4-15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二)
4-16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三)
4-17 避難器具綜合檢查(四)
4-18 避難器具檢查表
4-19 緊急照明設備外觀檢查
4-20 緊急照明設備性能檢查
4-21 緊急照明設備檢查表
4-22 排煙設備外觀檢查(一)
4-23 排煙設備外觀檢查(二)
4-24 排煙設備性能檢查(一)
4-25 排煙設備性能檢查(二)
4-26 排煙設備綜合檢查
4-27 排煙設備檢查表
4-28 緊急電源插座外觀檢查
4-29 緊急電源插座性能檢查
4-30 緊急電源插座檢查表
4-31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外觀檢查(一)
4-32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外觀檢查(二)
4-33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性能檢查
4-34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檢查表
第5章 認可基準
5-1 緩降機認可基準(101年11月發布)
5-2 金屬製避難梯認可基準(101年11月發布)
5-3 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認可基準(107年5月修正)
5-4 緊急照明燈認可基準(101年11月發布)
第6章 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
6-1 避難器具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
6-2 避難器具測試報告書性能試驗
6-3 標示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一)
6-4 標示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二)
6-5 標示設備測試報告書性能試驗
6-6 緊急照明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
6-7 緊急照明設備測試報告書性能試驗
6-8 排煙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
6-9 排煙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及性能試驗
6-10 排煙設備測試報告書綜合試驗(一)
6-11 排煙設備測試報告書綜合試驗(二)
6-12 緊急電源插座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
6-13 緊急電源插座測試報告書外觀及性能試驗
6-14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一)
6-15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二)
6-16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測試報告書外觀試驗(三)
6-17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測試報告書性能試驗
第7章 消防設備師避難系統歷屆考題詳解
7-1 108年避難系統考題詳解
7-2 107年避難系統考題詳解
7-3 106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7-4 105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7-5 104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7-6 103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7-7 102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7-8 101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7-9 100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第8章 消防設備士避難系統歷屆考題詳解
8-1 108年避難系統考題詳解
8-2 107年避難系統考題詳解
8-3 106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8-4 105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8-5 104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8-6 103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8-7 102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8-8 101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8-9 100年避難系統考題精解
參考文獻
序/導讀
自序
於民國84年消防法大修改,其中納入日本防火管理,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設置防火管理人並製定消防防護計畫(消防法第13條),且場所為能自衛消防,至少應編組滅火班、通報班與避難班;此三個班別與四大系統之水/化學系統(滅火)、警報(通報)及避難系統是同樣宗旨的。亦即,火災應變行動應有上揭三項,且通報為優先之實施順位(如同警報是帶動消防設備之火車頭一樣)。然而,揆之國內建築物火災死亡案例,許多是歸究於火災發現人員,未優先實施通報,特別是小規模場所在通風控制燃燒之火勢下,人員逃出後未關閉房門情況,導致火勢擴大致內部人員仍不知情下快速葬身火窟。
在排煙設備方面,作者一直無法理解,於『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居室,其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應檢討消防排煙設備』之理。此款低門檻之嚴厲法規,查遍日本消防法規並無此規定,這可能源自國內建築技術規則: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之居室,其天花板或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以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係屬無窗戶居室,應設置排煙設備。如是設自然排煙,這影響深度尚可接受,人民在經濟上也還可接受,但如要求機械排煙,則需排煙機或排煙風管及緊急電源等顯著經濟成本。反觀日本消防排煙應設場所,法規要求除舞臺"e500 m2外,在指定場所(特定防火對象物)之地下層或無開口樓層"e1000 m2者,始有檢討之必要。事實上,消防設備之設計宗旨,應以經濟有效為主要原則,畢竟一棟建築物在其50年使用期間,可能會發生火災機率算是低的(不嚴謹算法約4.7/1000)。
此外,於消防搶救上必要設施方面,有些列入避難系統國家考試範圍,如排煙設備(搶救之消防法規上居室排煙、避難之建築法規上梯間排煙)、緊急電源插座及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緊急供電系統、防災中心等設備設施。因此,在避難系統編輯重心係以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試及教學用書方式來撰寫,在火災學原理、結構力學、避難理論等基礎,將設備之構造、動作原理、系統組成,以圖示進行解說,納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消防設計設備、檢修申報作業基準、消防安全設備認可基準、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等命題為範圍,文末也納入消防設備師(士)近9年完整歷屆考題,非常適宜參加報考之讀者;也能作為消防設備從業人員在職進修之工具用書。
從事消防教育工作者,無不思索如何以個別單元或彼此整合單元,使資料具體呈現圖解空間有機形態,以讓學生或讀者更有興趣來探究發掘。欲透澈消防安全設備需熟稔四大系統,也需瞭解設備檢修作業基準、認可基準及測試報告書,這為本次出版全系列用書(六本)。而國內消防設備法規參考自日本,本書以其第一手資料,從學理面、法規面及實務面來進行解析,並花相當時間於電腦繪圖上,無不希望以圖解使讀者從複雜條文中,來暢通法規脈胳及掌握條理之思路。倘若本書對教學與實務上有此微貢獻,自甚感榮幸,這也是筆者孳孳不倦之動力來源。
推薦序
為培育出消防安全專業人力,本校於2002年首創消防系(所)(除警察大學外),建置了火災虛擬實驗室、火災鑑識實驗室、低氧實驗室、水系統消防實驗室、電系統消防實驗室、氣體消防實驗室、消防設備器材展示室及消防檢修實驗室等軟硬體設備,也設置了氣體燃料導管配管、工業配管等兩間乙級技術士考場;也擁有全方位師資團隊,跨消防、機械、化工、電機、電子、土木及理化等完整博士群組成,每年消防系設日間部四技3班、進修部四技1班、進修學院二技1班、碩士在職專班1班,目前也申請博士在職專班,為未來消防人力注入所需的充分能量。
公共場所火災及天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及巨額財物損失,引起社會大眾對公共安全及消防救災、緊急救護應變措施之關切,消防安全問題一直為當前社會大眾關切焦點。在消防法規部分,目前屬於法律位階有消防法、災害防救法、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係屬法規命令之第三法位階,係攸關人民公共安全之火災防護重要法規,自78年7月訂定發布,為場所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一種準則,於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上,概分為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設備及火災發生後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實施搶救之必要設備。以系統而言,分為水系統、化學系統、警報系統及避難等四大系統。於本校自成立消防系以來,即開設四大系統單獨課程供學生修習,以提供國內優質消防設備專業人才所需。
在避難系統方面,包括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觀眾席引導燈、避難方向指標)、避難輔助器具(滑臺、滑杆、避難梯、避難橋、避難繩索、緩降機、救助袋等)、緊急照明設備。而建築物火災逃生,應以建築技術規則之防火避難設施為主,如防火區劃之防火門關閉、安全梯(戶外安全梯、室內安全梯、特別安全梯等),如有二不同方向避難路徑之安全梯是最佳方式;而消防法規之避難系統,基本上扮演協助(標示設備)指引水平避難或垂直逃生,以及輔助(避難器具)建築物使用人已無法利用室內樓梯之人員,進行逃離火場之用。此外,避難系統在消防設備師(士)應考法規上,除了避難設備外,也納入消防人員搶救上必要設備,如排煙設備、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緊供電系統等。
本書作者盧守謙博士累積豐富之現場救災經歷,曾擔任過縣市消防局火災預防課長一職,對於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與火災學理有其專業見解,也解析大量日文資料,使本書完整結合理論面與實務面內涵,相信本書能使讀者學習上有系統式了解,本人在此極為樂意為序,並祝大家閱讀及學習愉快。
蘇銘宏
吳鳳科技大學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