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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訓─生活方式新論中國傳統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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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天地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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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1999/05 |
頁數: |
194 |
ISBN: |
9789629506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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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
著名哲學家馮友蘭先生於一九四○年寫作的此書,與《新理學》、《新事論》成「貞元三書」。此書以中國文化傳統的世界觀縱論中國人的生活方法,溫故知新,對於處於世紀之交的當代人也有震聾發聵的啟發作用。 選載: 第一篇 尊理性 我們於緒論中說,宋明道學家講得最多者,是所謂「為學之方」。他們以學聖人為為學之目的。朱子《近思錄》有「為學」一章,開始即引用濂溪說:「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顏子之所學是甚麼?程伊川有《顏子所好何學論》,說:顏子所好,即「學以至聖人之道」。 為甚麼要為聖為賢呢?一個說法是:為聖為賢,可得到一種樂。宋明道學家以為孔子稱顏淵為好學,又說:「回也不改其樂。」程明道說:「昔受學於周茂叔,每令尋顏子仲尼樂處,所樂何事。」有人說:顏子之樂,是樂其所學。「樂是樂此學;學是學此樂。不樂不是學;不學不是樂。」我們承認在宋明道學家所說底「學」中,是可得到一種樂。但我們不能以此為人所以必須為聖為賢底理由。因為我們如以此為人所以必須為聖為賢底理由,則我們須有理論證明為聖為賢底樂,比普通人在別方面所得底樂更是可樂。雖有釵h人作此等底證明,但其理論總不十分地圓滿。因為作此等證明須把兩種,或幾種不同底樂,作一比較,看其中哪一種是更可樂。這種比較若完全是量的比較,則須有一個公同底量的標準。例如此物是一斤重,彼物是二斤重,斤是在此方面底量的公同標準。但於比較樂之量時,則沒有公同底標準可用。喝兩杯酒所得底樂不見得一定比喝一杯酒所得底樂加倍,亦不見得一定不加倍,亦不見得一定不止加倍。若所謂樂的比較不是量底比較,而是質底比較,則即質底比較亦須有一公同底標準。若沒有一個公同底標準,我們很難說,這一種樂比那一種更可樂。所謂更可樂或更不可樂,都是就一公同底標準說,而此標準是沒有底,即使有亦是很不容易找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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