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考核,本書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為瞭解前高雄縣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辦理高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興建及使用管理情形,經就地審計查證結果,相關缺失事項已促請高雄市政府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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