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說:
* 我是個純從興趣出發而搞學問的人,半點其他意圖也沒有。我認為興趣是由自己發掘出來的,而這發掘的第一步,是要找出某門學問的一些重點。我認為拜師求學,不是要求老師的知識,因為他的知識可從書本、文章上讀到,而是求他指點迷津,學他的思考方法。
* 學問要從興趣入手,在重點出擊。腦子要多休息,但讀書時要集中,心領神會。任何科目,值得讀的文章不多,所以選文而攻之所花的時間應該比讀的時間長。讀不是信,而是考慮,所以每有會意,就要停下來細想。選老師的唯一準則,是學問的水平,不顧其他。發問很重要,所以要想好題目,一見到老師就問。
* 興趣是不容易培養出來的。思想要在科目上集中才能產生興趣。可以培養出來的是集中的能力。任何科目,不管跟你的興趣相差多遠,只要你能對之集中思想,興趣即油然而生。
* 很多學生怕發問,是怕老師或同學認為他問得太淺或太蠢,令人發笑。但學而不問,不是真正的學習。發問的第一個黃金定律是要臉皮厚!就算問題再淺,不明白的就要問;無論任何人,只要能給你答案,都可以問。
序
十多年前,教育制度在香港吵得熱鬧:要不要改?怎樣改?要用母語還是英語教學呢?憑什麼準則決定?由誰決定?考試的規例如何,試題的規格如何,教法的管制又如何?一時間不少教育專家跑出來表達意見。
毋庸諱言,我歷來對教育專家不認同。事實上,我對英國十九世紀的教育大師密爾有反感,認為他把自己的天才兒子教壞了。不是教育專家,我的本領是古今中外的學問可以職搘x,要是敗下陣來還可以拿出多項其他玩意表演一下。我的意識是同學們也有機會做到,但他們要拜我的方法為師。是另一種奶牷A昔日有人嗤之以鼻,今天有人嘖嘖稱奇。都不重要。重要是好玩,夠瀟灑,用得著。學問沒有捷徑。求學是苦事。我的方法是學時有趣,見到成果,走少了冤枉路。
也毋庸諱言,我不是英文專家。英文中學差幾年才畢業,英語文法錯得一團糟!有什麼打緊呢?我的英語下筆成文,毫不賣弄,流暢自然,清楚明朗,寫好初稿交給懂文法的朋友修改一下就是了。二十世紀經濟學行內的英語文筆第一把手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曾經問:「你的英文寫得氣若奔雷,文采煥然,是誰教的?」我想也不想就回應:「我背誦你的文章呀!」跟著在他面前大聲朗誦:「The criterion of congruence with reality should have been sharash;sharpened into the insistence that theories be examined for their implications for observable behavior......」他聽得開心,過了幾天用鋼筆寫下那段文字送給我。
說實話,我的英文到今天還是寫不出施老兄的文采,還是寫不到sharpened into the insistence那個水平。故人已矣,恨不得他還在,懂中文,能讀到區區在下的中語文章。二○○三年一月三十日我發表《我學英文的方法》。朋友曾經勸我不要「撈過界」,開罪了英文專家,但我終於禁不住寫了。題中加進「我」字,意思是說非專家的方法,同學們要打個大折扣才讀。想不到,該文今天在一個文字網上風行,同學們視之為秘笈,搶著讀。
教育有什麼專家呢?說過了,屢遇明師是我平生最幸運的際遇,但遇到的明師們可沒有一個是教育專家。他們只是不小看我,對我關心,給我說說他們的經歷故事,這裡那裡提點一下。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三日我發表《不是專家談教育》,惹來爭議,據說有些地方為該文開研討會議。重要是有學問的朋友一致說該文對,對得非常對。
不是專家,但為人師表四十八年,自己養兒育女,不可能對教育一無所知。我教青年只憑著兩點。一、對他們關心;二、把自己的經驗所得對他們說。關心學子是人之常情,每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