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個小小哲學家!從每天洗澡時、睡覺前、回家路上的親子對話中,練習獨立思考的能力
 
作者: 史考特‧赫修維茲(Scott Hershovitz) 
書城編號: 277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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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采實文化
出版日期: 2024/02
頁數: 464
ISBN: 9786263495630

商品簡介


好煩、好笑,又不好回答,
你家也有愛問「為什麼」的小哲學家嗎?
雖然不是每個問題都有正確答案,
但是用什麼方法討論、思考,更重要!

\牛津博士爸爸的哲學教養法/
培育孩子「哲學素養」的第一本書,
每天日常的親子對話,也可以深刻有意義!


★ 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2022年最佳圖書
★ 版權熱銷13國:中國、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荷蘭、義大利……

「為什麼我是我?」
「為什麼不可以說髒話?」
「同學欺負我,可以報仇嗎?」

心理學家做過實驗,觀察親子之間的對話,
兒童平均一分鐘會提出超過2個問題,
其中,約有25%是在問「為什麼」及「如何」。
但孩子們的一些提問,可能讓大人不知如何回答,甚至認為不重要!

◎    看似「笨」問題,其實是思考力正在萌芽
本書作者史考特.赫修維茲擁有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目前於密西根大學教授法律與哲學。
他有兩個超愛問問題的兒子,雷克斯與漢克,分別就讀幼兒園和小學。

這位哲學家老爸在和兒子們的相處過程中察覺,
孩子的提問乍看可能很笨,但若仔細聆聽和思考,
許多問題正是過往偉大哲學家窮盡一生,對世界的核心思索。

作者認為,每個人打從會說話的時候起,就是哲學家了,
兒童時期正是培養思考力的最佳時機,
只要透過正確的親子對話引導,日常小事也好好探究,
就能幫助孩子逐步建立獨立思考的能力和創意。

◎    為什麼我們需要「哲學素養」?
不懂哲學雖然不會死,但哲學是對生命的終極關懷,
可以帶我們更了解世界,擁有更靈活的思考能力,
懂得為何而活,我們才能好好過活,發揮生命的價值。

本書每章皆以作者家中令人哭笑不得的親子對話出發,
從孩子的疑問,認知什麼是道德、如何認識社會、了解世界:

.為什麼髒話是不好的?為什麼不能說謊?
.為什麼有人來家裡作客,就要把電視讓給客人?
.為什麼我不能自己決定吃什麼?
.為什麼體育競賽要按性別分組?
.宇宙是從哪裡來的?我們為什麼在這裡?

◎    和孩子一起漫遊,充滿無限可能的哲學世界
本書除了討論何謂哲學,更一步步鋪陳思考的完整路徑,
面對孩子的提問,大人也可以反問孩子為什麼,和他們一起思辨。
作者鼓勵大人支持孩子的哲學探險、加入孩子的行列,
重拾曾對世界充滿好奇想像的赤子之心。

書末,更為各位家長準備了「養育哲學家」指南。
如果有一天你的孩子說:「我想當哲學家!」
莫驚莫慌莫害怕,這絕對是場值得好好思考的教養之旅。

◆ 本書適合誰閱讀?
.家中有3~15歲孩童的家長
.喜歡探究哲學問題,想擁有靈活思考能力的大人
.對世界充滿好奇的小孩,適合跟爸媽一起讀!

強力推薦

朱家安│哲學作家
盧建彰│導演、作家
魏瑋志(澤爸)│親職教育講師
鐘穎│心理學作家、愛智者書窩主持人
喬丹.艾倫伯格│《形狀》作者
萊恩.霍利得│《回到自己的內心,每天讀點斯多噶》作者
基斯.洛爾│《誤判思維》作者
艾蜜莉.奧斯特│布朗大學經濟學教授
莫薇.安姆瑞│《你是哪一型人》作者
潘蜜拉.杜克曼│《為什麼法國媽媽可以優雅喝咖啡,孩子不哭鬧》作者
亞倫.詹姆斯│加州大學哲學教授
林貝瑞│瓦薩學院哲學系副教授

「涵蓋所有人都需要的重要概念,說明完整又有新意和啟發性,若我在高中開哲學課,會拿這本書當課本。」──朱家安,哲學作家

「在這本詼諧而博學的書中,作者赫修維茲將育兒與哲學交織在一起,並與我們分享他跟孩子激辯無限、道德和上帝存在等議題的有趣過程。」──喬丹.艾倫伯格(Jordan Ellenberg),暢銷書《形狀》(Shape)作者

「這是本令人讚嘆的新書。作者藉由一系列問題,像是我們有權做什麼?什麼時候可以做這件事或那件事?帶領我們走完一趟遍覽經典與當代哲學的旅程,那些問題探討了懲罰、權威、性別、種族、真理、知識的本質、上帝的存在及生命的意義等議題,赫修維茲的表現可圈可點。」──萊恩.霍利得(Ryan Holiday),《回到自己的內心,每天讀點斯多噶》(The Daily Stoic)作者

「這本書既令我開懷大笑、同時又讓我陷入省思──而且經常是同一頁的內容。強烈推薦給所有有孩子的人,尤其是那些老想知道『為什麼』的孩子。」──艾蜜莉.奧斯特(Emily Oster),布朗大學經濟學教授

「這是唯一一本我堅持每個人都要讀的育兒書,無論他們是否有孩子。赫修維茲是個很棒的人,精力充沛、富有同情心、耐心、睿智,而且非常非常風趣,即便他談論的是沉重或困難的觀點。我很感激有他做為榜樣,教我如何與孩子交談,如何與他們一起思考。」──莫薇.安姆瑞(Merve Emre),《你是哪一型人》(The Personality Broker)作者

「幽默風趣,引人入勝。赫修維茲透過與兩個兒子的談話,帶著我們一起領略哲學中最棘手的一些問題:宇宙是永恆的嗎?我們真的什麼都知道嗎?可以說髒話嗎?你應該復仇嗎?本書是一本簡單易讀的哲學入門讀物,告訴我們如何與孩子一起討論這些深刻的話題,以及自己如何思考這些問題。」──潘蜜拉.杜克曼(Pamela Druckerman),《為什麼法國媽媽可以優雅喝咖啡,孩子不哭鬧》(Bringing Up Bebe)作者

「這是本讀來輕鬆愉快的哲學書,但歸根結底,作者想要教大家如何更好地愛你的孩子。你想珍惜他們、尊重他們、幫助他們學習嗎?那就加入他們與生俱來的奇思妙想,親子一同享受做哲學的樂趣吧!」──亞倫.詹姆斯(Aaron James),加州大學哲學教授

「本書將教你如何把童年的無盡疑問,轉變成無盡的哲學奇蹟。」──林貝瑞(Barry Lam),瓦薩學院哲學系副教授

「作者赫修維茲詼諧地講述他跟兩個兒子雷克斯和漢克在洗澡時、睡覺前、接送上下學途中的對話,向大家證明哲學其實像好奇又吵鬧的孩子,可以提供啟發性的見解。在他看來,最容易接受複雜性和同情心的心智,很可能屬於一個孩子,我覺得這個人很像聖修伯里(Antoine de Saint-Exupéry)經典作品中的小王子。而赫修維茲則像書中的狐狸形象,牠告訴小王子(也告訴我們)牠的簡單祕密──『只有用心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東西,用眼睛是看不見的』。」──全美公共廣播電台(NPR)

「作者赫修維茲將機智和智慧融入這本輕鬆有趣的哲學遊記中,並藉由與兩個兒子的對話證明了『任何人都可以做哲學,孩子當然也行』。有趣的軼事俯拾皆是,赫修維茲展示了如何透過認真對待孩子、教他們提問、鼓勵他們探索世界來吸引他們學習──成年人則可以從孩子身上學習到這些事。這本真誠又睿智的書,讓哲學擺脫了只屬於學術界之象牙塔的成見。」──《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既滑稽可笑(多年來,漢克一直假裝不懂字母表讓爸爸擔心),又意味深長(四歲的雷克斯說『我認為,真實的上帝是假裝的,而假裝的上帝是真實的』),一本寓教於樂卻又認真嚴肅的哲學入門讀物。」──《柯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作者

史考特・赫修維茲(Scott Hershovitz)

密西根大學法律與倫理學跨領域學程的主任、法律與哲學教授。他擁有喬治亞大學哲學和政治學學士學位、耶魯大學的法律博士學位(JD),以及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且是該校的羅德學者。赫修維茲教授曾擔任過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的法律助理。他和妻子、兩個兒子,一家四口現住在密西根州安娜堡市。

譯者簡介

閻蕙群

熱愛翻譯工作的資深文字工作者,祈願未來能繼續與更多好書相遇,並忠實傳達作者的想法和理念。

 

目錄

好評推薦
前言 在親子對話中,支持孩子成為思考者

Part1了解道德:什麼是剛剛好的行為舉止?
第1章 權利:為什麼不能全照我想的做?
孩子擁有權利嗎?
權利是一種關係
要讓五個人死,還是讓一個人死?
被侵害的權利
現實情況往往比故事更複雜
電車難題不重要,但權利很重要
不只要捍衛權利,更要懂得分享
扭轉局勢,反問孩子為什麼

第2章 復仇:錯上加錯,可以得正嗎?
復仇,是動物的本能
謹慎看待親手復仇的行為
當你傷害別人,你也可能受傷    
同態報復法則的智慧和威力
以眼還眼並非真正的平等
被欺負時,你可以捍衛自己
拒絕錯誤行為所傳達的訊息

第3章 懲罰:為什麼我要停下來?
嚴厲懲罰孩子,合理嗎?
與其事後懲罰,不如事先馴服?
懲罰是對錯誤行為的回應    
理性是做你應該做的事    
客觀看待幼童的行為
幫助孩子建立正面的自我意識    
應報式正義:譴責不法分子
有時候,我們可以網開一面

第4章 權威:為什麼你說了算?
權力和權威是什麼?
你是被逼著做,還是自己想做?
因為我說了算,到底對不對?
有人比你厲害,也不一定有權指揮你
父母的權威,來自照顧孩子的義務
雇主其實沒有合法的權威
絕對權威才能維持秩序嗎?
家長與孩子不是平等的

第5章  語言:為什麼不能說那個字?
說髒話真的有錯嗎?    
看地點和場合說話
說髒話是每個孩子都該學的技能
關鍵在於語境、時機和語氣
「刻意使用」與「隨口提到」的差異
真正不該說的歧視語
語言會反映我們的意識形態
謹慎對待自己的言行

Part2 了解我們:什麼是公平的社會?
第6章 性別:為什麼男生和女生要分開比體育?
男生不該輸給女生?    
我們全都參與了性別歧視
追求更平等的社會    
女性參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被指派的性別角色
賽場上的跨性別者該何去何從?
扮演角色和認同角色的差異
把彼此當成「人」來對待

第7章 種族與責任:為什麼過去不喜歡黑人?
我希望我是黑人
所有人都有個共同祖先
種族只是一種社會結構
消弭不平等的差別待遇
有些身分值得擁護
如何決定誰該負責?
即使沒有責任,有時也該承擔
直言不諱,不要避而不談
與受壓迫的人站在一起

Part3 了解世界:如何活出深刻美好的一生?
第8章  知識:怎麼確定自己知道任何事?
笛卡爾的夢境懷疑論
怎樣才算「知道」一件事?
無解的葛梯爾問題
詞語的含義,會隨著語境而改變
小心哲學領域之外的懷疑論者
我們活在模擬世界嗎?
只要你認為你有手,那你就有

第9章 真理:為什麼不能說謊?
假裝和說謊有什麼不同?
謊言削弱了我們互相理解的能力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說謊?
相對主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真相
意見分歧不代表沒有真理
以開放的心態,接收各種來源的資訊
家庭應幫助孩子獲得良好資訊
需要退出暫停語境的時機

第10章 心與意識:為什麼我們有感覺?
當個嬰兒是什麼感覺?
我們無法進入彼此的大腦和心思
我們為什麼有內心生活?
唯物論和泛心論
意識的困難問題
努力鑽研,得出你自己的見解
我們在體驗這個世界

第11章 無限:宇宙沒有邊界嗎?
邊緣之外還有東西
無限大的數字與空間
事情可能不像表面上看起來那樣
哲學和科學系出同源
無限多的快樂及痛苦
創造自己在這世上的意義
別把自己看得很重要

第12章 上帝:神是真實的嗎?
看不見、無形的、難以捉摸的神
不存在的數字六
真實的上帝和假裝的上帝
信仰究竟是什麼?
帕斯卡的賭注
上帝無法提供答案
世上苦難何其多

第13章 如何養育一名哲學家?
每個哲學家都需要對話的對象
培養一個會思考的孩子
挖掘隱藏在世界表面下的驚奇    

致謝
附錄
注釋

序/導讀

前言

在親子對話中,支持孩子成為思考者

(此文為節錄)

滿嘴都是牙膏泡泡的漢克,在浴室裡口齒不清地大喊著:「我西要一個鵝鞋嘎。」

「你要什麼?」茱莉問。

「我西要一個鵝鞋嘎啦。」

「你漱口了嗎?」

漢克變得更激動了:「我西要一個鵝鞋嘎。」

「你先漱口啦。」

「我要一個鵝鞋嘎啦!」漢克還是不停要求著。

「史考特!」茱莉喊,「漢克需要一個哲學家啦。」

我是個哲學家,但從來沒有人需要我,我急忙跑到浴室:「漢克,我是個哲學家,你需要什麼?」

他張著嘴顯得很疑惑:「你不是鵝鞋嘎啊。」

「漢克,我是個哲學家,這是我的工作,你有什麼困擾?」

他仍舊張著嘴且滿臉疑惑,但沒有再說什麼。

「漢克,你哪裡不舒服?」

「偶的牙齒裡卡惹一薛東西!」

哦,原來漢克需要的是那種上面勾著一小段牙線的牙線棒啦,對於一個亟需解決口腔問題的兩歲幼童來說,牙線棒確實是他需要的東西,哲學家則不是;哲學家並非大家生活中的必需品,而人們很喜歡向哲學家指出這一點。

跟孩子聊天有趣極了

「哲學家到底是做什麼的?」

「呃……我們主要是在思考啦。」

「思考什麼?」

「幾乎所有的事情啊,正義、公平、平等、宗教、法律、語言……」

「我也想過這些事情,那我是個哲學家嗎?」

「可能是吧,那你是很認真地在思考嗎?」

上述場景其實只是我的想像,我經常想像著,要是有個陌生人問我是做什麼的,我多半會說我是個律師;但如果對方是個律師,我就會說我是個法學教授,以自抬身價;但如果我遇到一位法學教授,我就會說我是個哲學家;但如果我遇到一位哲學家,我的身分就會變回律師。這是個精心設計的騙術,能讓我在任何談話占上風。

但我確實是個哲學家,而且到現在我自己都還難以置信,因為我並未立志成為一名哲學家。當年,我在喬治亞大學念大一時,之所以會選修哲學入門,是因為心理學入門滿額了;要是當年可以選修心理學入門,說不定我現在就是一名心理學家,然後寫了一本充滿實用建議的育兒書。

雖然本書中確實也有育兒經,但大部分恐怕沒那麼實用。其實我最主要的建議就是:跟孩子聊天有趣極了(包括你自己的孩子及其他人的孩子),跟優秀的哲學家聊天也是如此。

當年,我還錯過了哲學入門的第一堂課,因為正好遇上我們猶太人的新年,不過第二節課我便準時出席了,而且才上到第二個小時,我就為之深深著迷。我們的教授克拉克.沃爾夫(Clark Wolf)詢問每個人最看重什麼東西,他在教室裡轉了一圈之後,便把大家的答案寫在黑板上,旁邊寫上我們的名字,最右邊一欄是曾經說過類似答案的著名哲學家的名字。

看到我的名字出現在黑板上,不禁令我覺得自己對重要事物的看法說不定很重要──我搞不好可以跟人聊聊亞里斯多德、康德、尼采這幾位哲學大師呢。

這個想法很瘋狂,而且我爸媽並不支持。我記得當時我們正在一家烤雞店用餐,我坐在我父親對面,跟他說我打算主修哲學,他問:「什麼是哲學?」這是個好問題,他之所以不懂哲學是什麼,是因為當年他修課時,心理學剛好還剩一個名額,於是那就成了他的主修。這時,我發現我也有個問題:我明明已經上了好幾星期的哲學課,但我也不知道答案。於是我開始尋思,哲學是什麼?我為什麼要研究它?

每個人小時候都曾是哲學家

我剛說過,我迄今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成了一名哲學家,但其實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我「仍然」是個哲學家──不論是在當年的那頓晚飯或是在那之前,我父親都不曾阻止我成為一名哲學家。因為打從我會說話的時候起,我就是個哲學家了,而且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每一個孩子都是個哲學家;但是等他們長大後就不再是了。所謂的長大,說不定就是不再研究哲學,而是開始做一些比較務實的事情。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其實不算完全長大,這點認識我的人都不會感到驚訝。

其實我爸媽也曾試著導正我,我生平第一次思考一個哲學謎題是在我五歲的時候。當時,我念的是我們猶太人社區的幼兒園,我在團體活動時間忽然想到了這個問題,而且我想了一整天。好不容易等到放學家長接孩子回家的時間,我急忙跑去找我媽,她在走廊另一頭的學前班教課。

「媽咪,」我說:「我不知道紅色在你眼裡是什麼樣子。」

「你怎麼會不知道,它看起來就是紅色的呀。」她說。

「對……呃,不對,」我結結巴巴地說,「我知道紅色對我來說是什麼樣子,但我不知道它對你來說是什麼樣子。」

她看起來很困惑,可能是因為我沒有把話說清楚,畢竟我當時才五歲嘛,但我還是很努力地想讓她明白我的意思。

「紅色看起來就像那樣。」她指著一個紅色的東西說。

「我知道那是紅色的。」我說。

「那你還有什麼問題?」

「我不知道紅色對你來說是什麼樣子。」

「它看起來就是那樣。」她顯然被激怒了。

「沒錯,」我說,「我知道紅色對我來說是什麼樣子,但我不知道它對你來說是什麼樣子。」

「它看起來是一樣的,寶貝。」

「你不懂啦。」我還是很堅持。

「不,我懂,」她又指了某個東西說,「那就是紅色的,對吧?」

她還是沒聽明白,所以我也沒放棄,試著向她解釋:「我們把同樣的東西都叫做紅色,因為你指著紅色的東西,告訴我它是紅色的,但如果我看到紅色就像你看到藍色一樣呢?」

「但你沒有啊,那是紅色,不是藍色,對吧?」

「我知道我們都說它們是紅色,」我說,「但你看到的紅色可能就像我看到的藍色。」

我不知道我們在這件事上討論了多久,但我媽一直沒搞懂我提出的觀點(老媽,如果你看到這篇文章,我很樂意再試一次)。不過我清楚記得她在結束談話時說:「別再擔心這個了,這並不重要,你看得很清楚。」

那是第一次有人告訴我別再搞哲學了,而且那並非最後一次。

任何人都可以做哲學

當時我纏著我媽非要問個清楚的謎題,被哲學家們稱為顛倒色覺(shifted color spectrum),雖然許多人公認這個概念出自於十七世紀的英國哲學家洛克(John Locke,他的思想影響了美國憲法的制定者),但我敢打賭在他之前早就有成千上萬的幼兒園孩童想到了。(這是真的,著名的心靈哲學家丹尼爾.丹內特[Daniel Dennett]就曾說過,他的許多學生都記得他們小時候曾問過爸媽這個問題,只不過爸媽根本搞不懂他們在說什麼,也沒能看出這件事究竟有什麼意義。)但這道謎題其實是很有深意的:它是個視窗,讓我們得以了解這個世界以及我們在其中的位置。

以下是洛克對這道謎題的解釋:

如果……同一個物件竟然同時在好幾個人的腦中產生了不同的想法,比方說一朵紫羅蘭,透過某人的眼睛在此人的腦中產生的想法,與萬壽菊在另一人的腦中產生了相同的想法,皆不可斥之為虛假不實,且反之亦然。

我知道各位心裡在想什麼。如果看過這段話的英文原文,你們肯定會覺得自己五歲時的英語程度比洛克高明多了,至少不會瘋狂地把字母大寫。請各位放心,我不會再引述一堆早已作古的哲學家的名言了,因為本書想要宣揚的重點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哲學,甚至孩童也可以。畢竟,連一個沒讀過洛克的幼兒園孩子都能提出哲學問題,我們當然也行。

但我們確實讀過洛克,現在就來看看自己到底讀懂這段話了沒。他究竟在說什麼?在這段簡短的敘述中,其實潛藏著許多謎團:關於顏色的本質,關於意識的本質,以及我們很難(或無法)用語言文字來描述我們的某些經驗。我們稍後會再回過頭來探究其中的一些奧祕,不過,剛剛提到的最後一點指向了一個更大的擔憂:別人的思想對我們而言,基本上是封閉的。

其他人眼中的世界可能與我們不同,而且這不僅是用來比喻他們對爭議性的議題有不同的意見,他們可能真的是以不同的方式看待這個世界。如果我能進入你的大腦、透過你的眼睛、用你的大腦來觀察──我說不定會發現,從我的角度來看,一切都是顛倒的:停車標誌看起來是藍色的、而天空看起來是紅色的。但也有可能兩者的差異相當微小,例如僅差一個色階,或是較為鮮豔明亮一些。

但因為我無法進入你的腦中,所以我無從得知這個世界在你眼中會是什麼模樣,我甚至不知道這世界在我最熟悉的人──我的妻子和孩子──眼裡是啥模樣。

這是多麼孤寂的想法啊,如果洛克是對的,那我們豈不是被困在自己的腦袋裡?根本無從得知其他人的經驗,我們只能猜想那些經驗會像什麼樣,但無法確知。

我認為,許多幼兒園的孩子會萌生此想法並非偶然,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正在努力想要理解別人、想要讀懂別人的心思,如果你搞不懂別人的想法,你在這個世界上恐怕會寸步難行。

我們既要有能力預測別人可能採取的行動,還得有能力預測他們會對我們的行動做出什麼樣的反應;為此,孩子們不斷萌生與測試相關的理論,來理解周遭人的信仰、意圖和動機。孩子們當然不會這樣說,他們所做的事情並非出於反射動作,他們把內附吸管的兒童用塑膠水杯,從高腳椅扔到地上的行為,同樣不是反射動作,而是個兼具物理學和心理學意涵的實驗。(水杯肯定會掉下去,也一定會有人把它撿起來。)

我們會回頭討論這個問題,而正如我所說的,那是一扇得以端詳這世界之最深層奧祕的窗子,孩子們時時刻刻都透過這扇窗在端詳世事,但大多數成年人卻都已忘了它的存在。

逐步了解道德、自己與世界

雖然本書的靈感來自於孩童,但並非以孩童為受眾,他們其實是我的特洛伊木馬,我想教化的不是孩童,而是各位成年人。

雖然不論是否有家長的陪伴,孩子都會研究哲學,但我還是希望本書能讓各位讀者願意再試一次,但願透過幫助各位看到潛藏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哲學問題,並提供相關的知識,能讓各位家長有信心跟孩子們談論哲學。

我將分享很多我兩個兒子雷克斯和漢克的故事,有時他們會注意到一個謎題,並試圖解開它;有時則是在不知不覺中,他們所說或所做的事情,碰巧跟某個哲學謎題不謀而合。還有一些則是我們親子意見不同的故事,最終透過哲學的觀點,讓我們明白是哪裡出了錯。

有時,我們會和孩子們一起思考;有時,我們需要從大人的角度獨自思考他們提出的問題;有時,我們會想念他們,幸好兒子們始終不會離得太遠,因為他們有很多話要說。

雷克斯和漢克將帶著我們遊覽當代哲學,不過,就像許多最棒的旅行一樣,這趟哲學之旅也挺奇特的。我們不但會遇見養兒育女過程中常見的問題,例如:權威、懲罰和上帝,也會碰到雷克斯和漢克感興趣的主題,例如:宇宙的大小。不同的孩子會對不同的事物感興趣。

我兒子並不黑暗,至少現在還不是,但他們一直對世事充滿好奇心,所以我們的討論會涉及很多方面。本書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了解道德」,我們將探討權利是什麼,以及如何才能推翻這些權利;我們還要學習如何應對錯誤行為,以及是否該有仇必報;我們還將了解懲罰的定義,以及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然後我們將挑戰權威,思辨「因為我說了算」能否成為父母要求孩子服從命令的理由。最後,我們將思考我們不應該說的那些話──髒話。(我要警告各位,我說了不少髒話,但請別太苛責我,我會在第五章好好替自己辯護。)

第二部分是「了解我們」,我們將探討身分的問題,還會探討性別和種族議題,道德議題當然也在討論之列,我們會省思性別在體育賽事中應該扮演的角色;在探討種族議題時,我們會一併討論它是不是一種責任的基礎──政府是否該為奴隸制度和種族隔離做出賠償。

第三部分是「了解世界」,首先登場的是知識,我們將跟雷克斯一起思考,我們這輩子是否一直都在做夢,懷疑論將會是其中的重頭戲,因為有不少人擔心我們其實什麼都不懂。接下來我們將思考真相,包括世上是否真的有牙仙。然後我們想搞清楚意識是什麼,以及宇宙是否無限大,這趟旅程的壓軸好戲則是上帝是否存在。

時時抱持懷疑,把事情想清楚

我們行進的速度頗快,至少對哲學家來說是這樣,因為我們在本書中討論的任何一個主題,各位都可以窮一生之力來研究;所以我們只能儘量提綱挈領、抓住重點,但願各位讀者的哲學功力能在讀完本書時順利大增,將來遇到任何難得要命的哲學謎題時,都有能力靠自己,或是跟孩子一起解開謎團。而這正是我喜歡哲學的原因之一:你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與他人共同討論,或是獨自一人思考,你所要做的就只是把事情想個清楚罷了。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我希望你在閱讀本書時,跟閱讀其他許多書籍時會有些不同。大多數非虛構作家總希望讀者相信他們在書中所說的事,他們希望你能接受他們的權威,並採用他們的方式來看待世界。

但我並不想這樣,我雖然也想說服各位採用我的方式來看待世事,但其實我很高興各位有不同的想法──只要你經過深思熟慮即可。事實上,我建議各位對我提出的論述抱持懷疑,不要認為我說的都是對的,而應該假設我在某處出了錯,看看你能否找出破綻。

但是我要拜託各位,千萬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如果你認為我錯了,就找出我錯在哪裡,並想想我可能會說什麼來回應,而你要怎麼回答,然後我又會怎樣反駁,以此類推,直到你覺得你再也學不到任何東西為止。還有不要太快放棄,因為走得越遠,你就懂得越多。

這就是哲學家的工作方式(至少成年的哲學家是如此)。我常告訴我的學生,當你反對另一位哲學家的看法時,你應該認為她已經想到了,而且她認為這個想法錯得離譜,甚至不值得一提,然後你再仔細推敲為什麼會這樣。如果你非常認真地推敲了,還是弄不明白你哪裡有錯,那你就該把此事告訴其他人,這麼做的目的是要養成一個習慣:對待自己的想法,要像對待其他人的想法一樣嚴格。

我就是以這種態度跟我兒子交流意見的,我們家不會像一般美國人那樣對孩子說「你有權發表你的意見」,而是「你必須為你的意見辯護」。我會問我兒子一堆問題,然後質疑他們提出的答案,所以他們必須對自己的想法進行批判性思考。這有時會令他們很火大,但我認為這是育兒過程的一個重要部分。

現在的家長多半都很支持孩子的興趣,還會幫助他們發現新的興趣,我們讓他們接觸藝術、文學和音樂,鼓勵他們嘗試各種運動,我們和他們一起做飯、一起跳舞,我們教他們科學知識,帶他們探索大自然。但是很多家長忽略了一件事:支持孩子成為一個思考者,因為他們並不認為這是他們的分內事。

但在這本書中,各位家長將會學到很多方法,來支持你的孩子成為一個思考者,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提出問題和質疑他們的答案,但千萬別以老師自居。

賈娜.莫爾.隆恩(Jana Mohr Lone)是華盛頓大學兒童哲學中心的負責人,她跟馬修斯一樣拜訪過許多學校,與許多孩子談論哲學。但她並不教他們哲學,而是和孩子們一起討論哲學,兩者的差異看似不大但很重要。孩子們已經有能力討論哲學了──在某些方面的表現甚至比家長更好,所以家長要把孩子當成合作者,認真看待他們的想法,試著與他們一起解決問題,而非幫他們解決問題。這在你們談論哲學時應該不難辦到,因為你很可能也不知道答案。

然後是我的最後一個請求:把你的成年人感性放在一邊,大多數成年人都像我父親那樣,對哲學家苦思的各種謎題毫無耐性,因為那些哲學謎題一點都不實用。整日杞人憂天是不會幫你把衣服洗好的,但我還是希望我跟孩子們能翻轉這個劇本,哪怕只有一陣子也好。但話又說回來,要是世界真的不像它看上去那樣,幹麼還忙著洗衣服咧?

 

試閱

第一章 權利:為什麼不能全照我想的做?

 

我很喜歡放洗澡水,但不是我自己要泡澡,因為我是個在上世紀社會化的直男,所以我不泡澡,而且我的情緒表達也很簡單。但我兒子喜歡泡澡,而且必須有大人幫他們放好洗澡水,所以我會儘量爭取做這個工作。

為什麼?因為浴缸在樓上,而樓下是個吵翻天的瘋人院,當孩子越來越疲憊時就會越來越躁動,他們的自制力蕩然無存,吵嘈程度直逼搖滾音樂會。一下子有人大喊著該練琴了,或是沒時間練琴了;接著有人大喊我們還沒吃甜點,或是我們已經吃過甜點了,但是弟弟把甜點沾到衣服上了;再來是莫名其妙地尖叫,尖叫是宇宙的常態。

像這種時候,我就會選擇遁逃到樓上。「我去幫漢克放洗澡水囉。」說完後立刻衝上樓,接下來便是我一天中最美好的時光,我關上浴室門,打開水龍頭,用手試試水溫,不能太熱也不能太冷。我來來回回地用手攪水,好像真有辦法把水調到適溫,但不管我多用心,最後水溫總是被嫌太熱或太冷,因為孩子拒絕接受不矛盾法則。雖然我的服務注定無法讓太子爺滿意,但我很淡定,因為在浴室裡聽不見尖叫聲,我可以坐在浴室的瓷磚地板上,與我的思想獨處(其實就是手機啦)。

但我老婆識破了我的詭計,所以有時她會先發制人:「我來幫漢克放洗澡水。」這句話立刻令我的靈魂崩潰,因為她是個在上世紀社會化的直女,所以她會白白浪費這個獨處的大好機會。她打開水龍頭開始放水後,不是趁著水滿前的空檔滑手機,而是跑去做其他家事,例如洗衣服。我知道我應該慚愧,但獨處真的是為人父母者負擔得起的最佳奢侈品,反正,總得有人享受這段忙裡偷閒的時光,要是老婆大人沒空享受,那就我來囉。

正當我坐在浴室的地板上滑手機時,朦朧間感覺到樓下的騷動程度更勝於平時,五歲的漢克正在哭天搶地,肯定是發生了天大的小事。浴缸的水也快滿了,我只好把水龍頭關掉,寧靜時光到此為止。

我在樓梯上大喊:「漢克,洗澡水放好了。」

沒有回應。

我在他的尖叫聲中又喊了一次:「漢克,洗澡水放好了。」

他哥哥雷克斯非常滿意地接著喊道:「漢克,洗澡水放好了。」

接著他媽媽很生氣地喊道:「漢克,洗澡水放好了!」

然後我聽到了嗚咽聲,小傢伙正一步一步慢吞吞地爬上二樓,精神恍惚地走進浴室。

我試圖讓他平靜下來,輕聲地對他說:「漢克,怎麼啦?」沒有反應,我更輕聲地問他:「漢克,發生什麼事了?」他還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樣子,我幫他脫掉衣服,最後他終於進了浴缸,我再問一次:「漢克,你到底怎麼了?」

「我……我沒……我沒有……」

「你沒有什麼,漢克?」

「我沒有任何權利!」漢克又開始嚎啕大哭。

「漢克,」我再度輕聲細語地希望能安撫他,不過我現在更好奇了,「什麼權利?」

「我不知道,」他抽抽噎噎地說,「但我什麼都沒有。」

 

孩子擁有權利嗎?

 

這次,漢克確實需要一個哲學家,而他很幸運,眼前就有一個。

「漢克,你有權利啊。」

這句話引起了他的注意,還稍微止住了他的淚水。

「漢克,你真的擁有權利啊,而且很多哦。」

「我有嗎?」漢克的情緒總算平靜了些。

「你有,你想了解它們嗎?」

他點了點頭。

「那好,我們就來聊聊虎子吧。」虎子是從漢克出生後,就一直陪伴他的小白虎絨毛玩具,「別人可以把虎子從你身邊帶走嗎?」

「不行。」

「別人可以沒問過你就和虎子玩嗎?」

「不行,虎子是我的。」漢克的淚水幾乎快要止住了。

「沒錯,虎子是你的,這就表示你對它有權利,除非你說可以,否則沒有人可以帶走虎子,或是和它一起玩。」

「但有人能帶走虎子。」漢克提出反駁,而且眼淚似乎又要流下來了。

「你說得沒錯,確實有人能帶走虎子,但那麼做是對的?還是錯的?」

「是錯的。」

「你說對了,這就是擁有權利的意思;如果有人帶走虎子是錯的,那麼你就有權利不讓他們這麼做。」

漢克的小臉終於亮了起來:「我對我所有的物動擁有權利!」他還故意把動物講成物動,來逗我開心。

「你說得沒錯!你確實擁有權利!這就是它們屬於你的意思。」

「我對我所有的玩具擁有權利!」漢克開心地說著。

「是的,你有!」

但是,他那可愛的小臉突然又垮了下來,而且還開始抽泣。

「漢克,你為什麼這麼難過?」

「因為我對雷克斯沒有權利。」

原來這就是剛才樓下鬧哄哄的根源,漢克想和雷克斯一起玩,但雷克斯想讀書,而漢克確實對雷克斯沒有權利。

我趕緊解釋:「是的,你對雷克斯沒有權利,他可以決定他是否想玩;除非別人對我們做出承諾,否則我們無法對其他人主張權利。」

這樣的說明有點過於簡化,因為有時候即使別人沒有對我們做出承諾,我們仍可對他們提出要求。不過,我決定等漢克不那麼心煩意亂的時候,再好好跟他說個分明。所以現在我只告訴漢克,當雷克斯想讀書時,漢克自己可以做些什麼事。

漢克在淚眼婆娑間對權利做了一番敏銳的觀察。我一開始便問他,是否有人可以未經他的允許帶走虎子,他說不能;但他隨即想到,還是有人有辦法未經他的允許便帶走虎子,其實這就是之前漢克對雷克斯幹的「好事」。

虎子本來是雷克斯的,而且雷克斯把它命名為傑瑞非;當漢克剛學會爬時,他一有機會就爬到雷克斯的房間,然後用下巴夾住傑瑞非,並以最快的速度溜走。雷克斯對傑瑞非的權利,明明一點也不輸給漢克對虎子的權利,但漢克還是搶走了傑瑞非。

這件事對權利有什麼啟示?漢克對虎子的權利,保護了他對虎子的占有,但這種權利提供的保護不是「物理性」的,在虎子的周圍,沒有任何力場可以阻止其他人奪走他。用哲學家的話來說,權利提供的保護是「規範性」(normative)的,也就是說,它是由規範良好行為的常規或標準所產生的。一個行事正派的人,不會未經漢克的允許便拿走虎子(除非他能提出一個很好的理由,我們稍後會再深入探討這個問題)。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奉公守法、行事端正,所以權利所提供的保護,繫乎於其他人是否願意承認和尊重它。

 

在我們繼續深入探討之前,我先簡單說明一下有些人會過度拘泥於文字的情況。我問漢克,是否有人「可以」在未經他允許的情況下帶走虎子,他說不可以,然後他想了一想後又說「能」,他第一次的說法是對的,第二次也是對的。

何以如此?這是因為「can」和「could」這種字眼太有彈性了,各位且先聽我說個小故事,就能明白我想要表達的意思。

當年,我還在牛津大學念書時,有個朋友帶我去他們學校的酒吧。他跟吧檯點了兩杯啤酒。

酒保說:「大哥,不好意思,我們已經打烊了。」

我的朋友看了看他的手錶,當時是晚上十一點零一分,酒吧的打烊時間是十一點。

「別這樣,就來兩杯啤酒嘛。」

「抱歉,不行啦(can’t),這是規定。」

「欸,你可~以~的(coooould)。」我的朋友說。

故事就說到這裡。我的朋友是在說那個酒保不懂「could」這個字的意思嗎?當然不是,他刻意用那冗長的「coooould」是要告訴酒保,他不賣酒給我們是「不為也」,而非「不能也」。雖然酒保說沒有老闆的允許(permissible),他是不能賣酒給我們的,但我的朋友點出了賣酒給我們是可能的(possible),因為旁邊並沒有其他人,所以他不會被舉報。結果我的朋友說服成功,那酒保給了我們兩杯啤酒,因為他能(不會被發現),所以他便順勢而為了。

我跟漢克的對話也有同樣的情況,他明白我的第一個問題是在問他,是否有人可以(在未獲得允許的情況下)帶走虎子,所以他正確地回答說不可以。但他又想到有人「可能」會帶走虎子,所以他才又開始哭了起來。

為什麼要對文字如此吹毛求疵呢?因為這就是哲學家的工作,我們非常注意文字的運用方式,況且,各位肯定遇過那種覺得這樣回話很厲害的人──

你很有禮貌地問:「我能(Can I)喝杯茶嗎?」

「你能嗎?這我可不知道。」

那個人認為你應該更客氣地問:「敝人在下我能否(May I)喝杯茶呢?」這傢伙是個混球,把他從你的人生中剔除吧,並且告訴他應該向一個幼兒學習英語,因為他的英語還不如一個小娃兒呢。

 

權利是一種關係

現在話題回到權利上,權利到底是什麼?這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得清的。某天,我跟漢克又聊到了這個話題,當時八歲的他花了一下午打掃房間,然後邀請我去看他的成果。

「哇,看起來好棒啊。」我說。

「謝謝!差不多所有的東西都收好了。」

「那你把你的權利放在哪裡了?」我問。

「什麼意思?」

「你的權利啊──比如你對虎子的權利,你放在哪裡?」

「那個我沒有把它收起來,它在我的身體裡。」

「是嗎?在哪裡?在你的肚子裡嗎?」

「不是,它不在一個特定的地方,它只是在我的身體裡。」

「你為什麼不把它拿出來?放在身體裡很重吧。」

「它不是那種你可以拿在手上的東西。」

「那你能用打嗝把它弄出來嗎?」

「不能,權利是不能打嗝打出來的。」

說完他就跑了,所以我倆仍未弄清楚權利究竟是什麼,唯一確定的是我們沒辦法把它們嗝出來。

接下來就由我來完成這個任務吧,漢克只說對了一半,權利並不是那種你可以拿在手上的東西,但權利也不在你的身體裡,權利是一種關係。

請容我解釋給你聽,假設你有個權利是我必須付給你一千美元,那麼你的權利就是對這筆錢的支付請求(claim),這個請求是針對我的,如果我是唯一欠你錢的人,那就只有我必須付錢給你;但有時你的權利會及於好幾個人(例如茱莉和我都欠你錢),有時候你擁有的權利甚至及於所有人,例如你有個不被打臉的權利,要是任何人提出要打你的臉,你可以提醒他們有義務不能這麼做。

正如上段的最後一句話所示,當你擁有某個權利時,別人就會有個義務,所以我才會說權利是一種關係。每項權利至少有兩個當事人:權利擁有者和義務承擔者,權利和義務永遠結伴同行,它們是從不同當事人的角度來描述的同一關係。

這種關係的本質是什麼?我們可以從我一直以來最喜歡的哲學家之一茱蒂斯.賈維斯.湯姆森(Judith Jarvis Thomson)那裡得到幫助,她是位倫理學專家,很會設計思想實驗──那是哲學家用來測試想法的短篇故事,我們很快就會看到她寫的一些故事,不過湯姆森的權利理論也很有名。

湯姆森指出,當你擁有一項權利時,你就會跟承擔相應義務的人處於一種複雜的關係中。此一關係有許多特點,僅舉其中幾個例子:假設我得在下週二還你一千美元,要是我認為到時候恐怕付不出錢來,那麼我該預先警告你;如果時間到了,而且我真的沒付錢,那我就該向你道歉,並尋求用某種方式補償你。但最重要的是,在其他條件都沒變的情況下(all things equal),我應該如期在下週二付給你一千美元。

我說「在其他條件都沒變的情況下」是什麼意思呢?這是哲學家用來說明「天有不測風雲」的一種說法。我必須在週二付給你一千美元,現在週二已經到了,結果我需要用那筆錢來付房租,否則我們全家就要露宿街頭,我該付你錢嗎?或許吧,如果我沒付你錢,你遭受的痛苦可能比我更大;但如果你沒什麼大麻煩,那麼我就該拿這筆錢去付房租,並為了沒有付錢給你而鄭重道歉,並想辦法盡快補償你。

道德哲學中最迫切的問題之一是:究竟要發生多大的事才能凌駕一項權利?其中一個答案是:其實不多,只要忽視這項權利會比尊重它獲得更好的結果,或許我們就該忽視它。根據這個觀點,如果打我臉產生的好處多於壞處,那你就該打下去。

有些人覺得這個觀點很有道理,但請大家注意,這麼一來,權利就變得無關緊要了,與其擔心誰擁有什麼權利,還不如直接問:「你正在考慮的行動,會產生好結果還是壞後果?」如果是好結果,那就去做;如果是壞後果,那就別做了。權利並不會影響你該做什麼。

此種觀點被稱為後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因為它主張一個行為的道德地位取決於其後果。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是大家最熟悉的後果主義,它主張我們的目標應該是追求福祉(welfare)或效益(utility)的最大化,所以它有時也被稱為效益主義。功利主義是什麼?它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最常見的觀點是:這是宇宙中快樂與痛苦的平衡。如果你想知道該不該打我的臉,某種類型的功利主義者會鼓勵你,只要想想人們在打臉之後體驗到的快樂,是否會超過此事帶來的痛苦即可,權利完全沒有被列入考慮。

但美國法學家朗諾.德沃金(Ronald Dworkin)並不喜歡用那樣的方式思考道德,所以他寫了《認真對待權利》(Taking Rights Seriously)一書(德沃金堪稱是過去數十年來最有影響力的一位法律哲學家,我的哲學工作在某些方面便是延伸自他的主張)。德沃金從紙牌遊戲(例如橋牌)借用了一個概念,來解釋權利的相關性。他曾在一場道德辯論中指出,權利的地位高過對福祉的關注。

想要了解德沃金的想法,請看這個通稱為「器官移植」的故事:你在某家醫院工作,你有五個亟需做器官移植的病人,每個人需要的器官都不一樣,要是他們不能立刻得到需要的器官,五個人都會死。此時,有個男人走進了急診室,他只是手臂骨折,並沒有生命危險,但你心中閃過一個念頭──如果殺了他,你就可以摘取他的器官,拯救其他五個人。你問他是否介意,他說他非常介意。

你應該這麼做嗎?雖然這件事可以這麼說:失去一人的生命,讓整體(五個人)的福祉增加,但那又怎樣?此人擁有活下去的權利,而他的權利高過其他病人的福祉。

 

要讓五個人死,還是讓一個人死?

但真是這樣嗎?我們現在來到了當代哲學中最難解的難題之一──「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

要搞懂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一個新的故事──我們需要湯姆森的故事,第一個故事稱為「轉轍器旁的路人甲」,故事是這樣的:

 

軌道上有輛剎車失靈的電車,正朝著五名工人飛馳而去,那五名工人正在前方施工,如果電車繼續行駛,就會撞死這五人。好消息是你就站在轉轍器附近,你可以讓電車轉到另一條軌道上;但壞消息是──那條軌道上也有一名工人在施工,如果你讓電車改道,他肯定會死。

 

你會怎麼做?

大多數人會選擇讓電車轉換軌道,這樣電車就只會壓死一個人,而不是五個人。

且慢!剛剛的「器官移植」案不是才說過,那個人的生存權高於別人的福祉,所以不能為了拯救其他五個人而殺死他,那為什麼同樣孤身一人的電車工人,卻沒有同樣的生存權?

我最近剛好教到電車難題,因為是在我家上課,所以我兒子也可以旁聽,他們用玩具火車的零件組,打造了「轉轍器旁的路人甲」的場景。他們還會在我們討論到故事的變化時,幫忙調整模型。

但他們最喜歡的故事是湯姆森所寫的「胖子」(這個名字確實不好聽,但他的肥胖是案情的關鍵)。故事是這樣的:同樣有輛失控的電車朝著五名工人駛去,但這次你不是站在轉轍器旁,而是站在一座天橋上,目睹整個事件的發展;然後你注意到旁邊有個胖子就靠在欄杆上,如果你推他一把,他就會墜落在軌道上,他的龐大身軀應當能讓電車停下來,並且救下那五名工人,胖子即便不是當場摔死,也會被電車撞死。

你會怎麼做?把胖子推下去以便拯救五名工人?還是任憑電車壓死那五名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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