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的人生》主要寫他的童年與啟蒙歷程,時間放在1910~1920年代的英倫,騷動不安的年代與痛苦的童年求學交錯著,少年葛林並不快樂,逃離學校的欲望就像他後來人生一連串逃離的開始,如果呼應葛林曾說的「童年是小說家的存款」這句話,讀者從這本書就能想像葛林從童年源源不絕提出的巨額存款會是什麼光景。寫作這一段生命時光,據葛林自己說相當艱難,他曾經因為想寫篇關於學校的小說,重訪小學現場,結果因為受不了重溫這些年的生活所受的精神折磨而放棄,並寫道:身處剛果的痲瘋病患聚居地,都比年少時待過的小學好過。但是即便這麼的煎熬,葛林果然是葛林,就像他對諾門雪莉教授寫作他的傳記時唯一的要求:「沒有謊言,記錄到我死的那一天。」他對自傳的寫作想法是既尋常也非比尋常:在六十六年的人生歲月裡,我花在虛構人物與真實男女身上的光陰幾乎一樣多。說真的,雖然我很幸運擁有為數眾多的朋友,但卻不記得任何朋友的趣聞軼事,不管他們是名人還是惡名昭彰的人──我能依稀記得的故事就是我寫過的那些故事。 那麼我紀錄這些往事點滴卻又為何呢?這就跟造就我成為小說家的動機差不多:渴望把紊亂的經歷理出一點頭緒來,同時也出於深切的好奇心。據那些神學家教導說,除非我們多少學會先愛自己,否則無法去愛別人,而好奇心也是初始於家裡的。-引自格雷安葛林所著《小說家的人生》 (A Sort of Life,1971)嬝玟o樣的作家人生,讓我們重新想見那樣的美好時光:那時候作者還不被視為出版行銷的一環,但是,他們是我們這些讀者人生重要想法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