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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讀懂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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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海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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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6/12 |
頁數: |
592 |
ISBN: |
9789863920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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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
古代帝王為何多「嫡長子繼承制」
嫡長子,就是由符合「六禮」所娶的妻子生育的、有著純正血統的長子。嫡長子繼承制,就是由正妻所生的長子來繼承家產和王位。這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項原則,法律規定嫡長子享有繼承優先權。
嫡長子繼承制自商朝開始,至西周確立,並一直流傳到民國時期,是與王位繼承和家族延續緊密相連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倫理色彩極其濃厚的繼承制度。這種制度體現了等級觀念,與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裏;但在當時多妻(妾)制條件下,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繼承中的矛盾衝突。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就是所謂的嫡長子繼承制。
古代帝王「立子殺母」的由來
「立子殺母」始於漢武帝劉徹。劉徹在位期間立有太子,後來太子以罪被廢,其餘皇子如燕王劉旦、廣陵王劉胥等品行不端,就想傳位於幼子劉弗陵。弗陵母趙氏,封鉤弋夫人,年輕聰明,引起劉徹的疑慮,擔心以後弗陵「年稚」而「母少」,「女主專恣亂國家」。為防患於未然,他藉故把鉤弋夫人殺掉。此後,「立子殺母」便時有發生。
北魏前期實行立子殺母制,《魏書‧明元帝紀》載:明元帝拓跋嗣被立為太子,父道武帝拓跋珪賜其母劉貴人死,對嗣云:「昔漢武帝將立其子,而殺其母,不令婦人後與國政,使外家為亂,汝當繼統,故吾遠同漢武,為長久之計。」
後經明元、太武、文成、獻文、孝文幾代均不改。至宣武帝元恪篤信佛法,「立皇子(元)詡為太子,始不殺其母。」
由於立子殺母制過於殘酷,北魏之後,各朝均不實行。如清咸豐帝臨死,傳位於載淳(即同治帝),擔心其母慈禧干政,有人便建議效「鉤弋故事」,咸豐帝不忍採納,於是慈禧逃過一劫。
古代什麼人可稱為「博士」
博士,春秋戰國時代儒家所說的「博學之士」的泛稱,不是官名。博士作為官名,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史記‧循吏列傳》:「公儀休者,魯博士也,以高第為魯相。」《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自秦及漢初,博士所掌為古今史事待問及書籍典守。漢武帝時,採納公孫弘的建議,設五經博士,置弟子員,博士專掌經學傳授,漢以後歷代皆設經學博士,或沿用五經博士舊名,或分稱國子博士、太學博士、四門博士等。
博士的選用,西漢和東漢以前採取征拜和薦舉的辦法,而且有一定的標準。到了東漢,任博士還須經過考精通《易》、《書》、《孝經》、《論語》的人,方能當選博士。
另外,古人也將專精一藝的職官稱為博士。從西晉開始設置律學博士,北魏開始設置醫學博士,隋唐又增設算學博士、書學博士等,這些都是官名。到了宋代才被廢止。與此同時,民間也有一些「博士」的稱謂,用以稱呼從事某一職業的人,如「茶博士」、「酒博士」等。孟元老《東京夢華錄‧飲食果子》載:「凡店內賣下酒廚子,謂之茶飯量酒博士。」
到了近代,「博士」才漸漸作為了學位的一種名稱。
古代科舉大致情形如何
科舉考試最早開始於隋朝的「進士科」,西元607年4月,煬帝下詔定十科舉人,這就是「分科舉人」。其中「文才秀美」科就是以後的進士科。這標誌著科舉制度的正式產生。唐承隋制又增加了明經、明法、俊士、明書、明草等科。後來一直沿用至明清,到明清時,已經形成了完備的科舉考試制度。
明清時代,凡入學者必經童試,錄取者為童生。再經「歲考」,錄取者稱「生員」,俗稱「秀才」。
明清科舉考試,主要分三級進行:鄉試、會試和殿試。鄉試通過稱「舉人」。會試考中者叫「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又叫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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