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導讀:論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
 
作者: 布雷思.巴霍芬 
書城編號: 158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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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開學文化
出版日期: 2019/06
頁數: 224
ISBN: 9789869715133

商品簡介


「你們這些冥頑者啊,
你們總是不斷地埋怨自然,
要知道,你們的一切痛苦,
都是來自你們自身的啊。」


撰寫於1754年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是應法國第戎科學院的徵文而寫,為盧梭第一本重要哲學著作。此文無論在政治觀點與思想體系上,皆僅次於《社會契約論》,也可直接視為其緒論。在這篇論文中,盧梭指出,社會發展與進步的同時,驅使了人類與原始的良善漸行漸遠,而私有制的產生即是造成人類真正不平等及其後果的關鍵環節。

作者忠實地解析《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的四個部份:獻詞、序言和主文的兩部份,各自扮演了何種重要角色,以及蒐集了同時期的參賽作品, 《論不平等》如何有別於當時的自然法學派,而成為該書的特殊性。藉由本書的引導,我們將一窺盧梭如何一邊檢視人跟自然的關係,一邊製作出一部人的歷史。

作者

布雷思.巴霍芬(Blaise Bachofen)

塞爾基蓬圖瓦茲大學教授。著作包括和布魯諾.貝爾納迪共同編纂的合集《盧梭,政治,美學:「致達朗貝爾的信」研究》(高等師範學院出版社,2011)。

譯者簡介

蘇威任

譯有《吉他魔法書》等十餘本書。在這個屬於譯者的欄位,我想留下2019年的張狂話語,卻想不出有什麼字句屬於我。想當個音樂家已嫌太遲;讀書除了助眠或搭乘捷運,解決不了人生什麼問題。不如學好法文,勉強混口飯吃。

目錄

推薦序
前言

第1章-《論不平等》的起源-一部作品的歷史
一.發表的背景
二.盧梭《論不平等》的特殊處
三.《論不平等》的雙重研究方法

第2章-人的歷史-《論不平等》的分析
一.《論不平等》的結構
二.《論不平等》的獻辭
三.《論不平等》的序言
四.《論不平等》的前言
五.《論不平等》的第一部分
1. 研究觀點的取角
2. 自然狀態的描述:自給自足的孤獨
3. 潛在的人性
六.《論不平等》的第二部分
1. 研究觀點的取角
2. 最初的巨變:自尊
3. 第二回巨變:土地財產權

第3章-人性與自然權-涉及的相關主題
一.人是什麼?
1. 自然狀態與人性
2. 最早的自然狀態的實證地位
3. 自然狀態:理想的樣貌
4. 失樂園
5. 第二個自然狀態:文明的史前階段
二.自然權 二.自然權
1. 難以捉摸的自然權
2. 理性的自然權 1. 難以捉摸的自然權
2. 理性的自然權
3. 社會協議的理念
4. 專制的起源

第4章-後世的閱讀-經過時間考驗的作品
深入閱讀
名詞釋義
人名彙編

序/導讀

推薦序

洪世謙/國立中山大學哲學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正如大家週知,盧梭的思想影響了康德、馬克思,也引發了同一時代啟蒙思想家(伏爾泰、狄德羅、孟德斯鳩、孔狄亞克……)的各種議論,這本書同時開啟了盧梭後來的《社會契約論》及《愛彌兒》。同樣為人熟知,盧梭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之後簡稱《二論》)旨在說明,社會與政治的不平等,並不源自於自然差異,人類天生的差異並非不平等,亦非構成社會不平等的基礎,人類的不平等並非依據自然法,也非自然法所認可,而是社會制度才造成人類社會的不平等。於是,《二論》聚焦於「自然」(自然狀態、自然法、自然權……),透過對自然狀態的研究,說明政體的真實基礎,他說:「關於精神不平等的起源,政治構體(corps politique)的真實基礎、成員的相應權利,以及其他上千個同等重要卻未經解釋的類似問題,都呈現了種種困難。這種對始初之人(l’homme originel),對其真實需要及其義務的基本原則之研究,同也是解那些困的唯一好方法。」盧梭這樣的宣稱,無疑違背了當時所流行的自然法學說,當時的自然法特指神的意志,而正是在這點上,《二論》顯現了它的重要性及革命性的色彩,盧梭認為人所該享有的權利和該遵守的法則,不來自於自然法,而取決於人的自由意志。

本書作為《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的入門書,除了提綱挈領地帶領讀者進行了幾個問題的考察外,例如同樣是第戎學院獎,盧梭在寫作《論科學與藝術》和《二論》時,動機和對象的差異;又或者,作者忠實地解析《二論》的四個部份:獻詞、序言和主文的兩部份,各自扮演了何種重要角色,以及相較於同時期的參賽作品,《二論》如何有別於當時的自然法學派,而成為該書的特殊性。對《二論》起源和章節構成的分析顯現了本書特點,在現今盧梭的研究中,「自然狀態」一直是學界爭論不休的話題,一者說盧梭是盡可能地將自然狀態視為初民狀態,也就是社會的闕如,甚至是社會性的闕如,也因此這個狀態是較不完整(例如Leo Strauss),另一方則將盧梭的自然狀態視為純屬假設,與實際歷史毫不相關(例如涂爾幹)。因此作者在本書中,側重闡明盧梭在自然、政治與人之間的多重辯證關係,尤其集中在不平等和私有財的分析,因此作者在全書中,花了許多篇幅,從政治、人類學、歷史的角度,論證盧梭為何需要區分的自然人(l’homme naturel)與人為人(l’homme de l’homme)的對立。作者認為,盧梭想告訴我們,若想要

回答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必須先回答人的本性為何?然而,問題在於我們無從查察所謂純粹地人的本性,也因此盧梭的作法是讓人處於完全剝除社會的狀態,也就是孤獨的狀態,這個狀態下的人是盧梭認為最符合人在自然狀態下的本性,也唯有透過這個方式,才能說明社會的人離人的自然本性有多遠,也才因此完成盧梭在《二論》的核心論題—自然的不平等並非人類不平等的基礎及其起源。透過這方式,盧梭唯一承認之人的自然本性是憐憫心(piti)。他說:「思考一下人類最初和最單純的靈魂。我相信我們可以發現兩個先於理性的原則:其中一個使我們強烈地關心自身的幸福以及自我保護,而另一個在我們看見有知覺的生物,尤其是我們的同類遭受到死亡或痛苦時激起我們一種天然的 憎惡。如果我們的思想能將這兩種原則協調在一起,那麼即使不引入社會性的原則,所有自然權的規則也能從這協調中產生」在此論證了自然狀態和人類本性後,盧梭才能進入《二論》第二部分,解釋人類從自然狀態發展到社會狀態的原因。這樣的論證帶出了本書的另一個精彩處,作者指出盧梭主張要認識自然狀態下的人,就算不是不可能,也極其困難。這類對於自然的觀察,只能是方法論上的觀察,對作者來說這是盧梭的中心假設和貢獻。如同上述,盧梭之所以研究自然,是想證明我們所認得的人,其實都是「去自然化」的人,是歷史加上許多次改變形成的結果,從而我們發現的人,不是自然狀態下的人,而是人轉身背棄自然之後的人,因此要討論人的本性,其實皆已遠離了一切可以被看成「自然狀態」的性質。因此,若要討論體制的不平等,跟人類其他的不平等一樣,關係到的人類都是去自然化的人,不論他是以何種方式生存,包括生存的各個層面,都早已去自然化了、「外於自然」的。

正如盧梭在《二論》序言裡的名言:「若我們用冷靜的、客觀的眼光看待人類社會時,它首先顯示出強凌弱的情況,於是我們的心靈對某部份人的冷酷無情感到憤愾,而對另一部分人的愚昧無知感到嘆息」。從思想史的脈落來看,作者一再提醒《二論》對《社會契約論》的諸多影響;從實踐的角度來看,作者也一再提醒我們《第二論》的重要貢獻在於盧梭利用哲學人類學的方法,既重探了自然法又以此切入了政治問題,讓人脫離了神的意志,而從具有歷史、社會等人文角度討論各種人的問題,進而影響後世討論公民社會中的道德、自由、平等,甚至人民主權等概念。藉由本書的引導,我們將一窺盧梭如何透過否認自然法授權的不平等,而開啟人類平等、自由的歷史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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