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範圍之廣、理論之眾,向居首席。欲以一書精研詳述,恐屬不易,毋寧言簡意賅、概要提綱,本書邀集學有專精之民法教授,就民法作一有系統之整理與介紹。舉凡個人日常生活之各類型契約及當事人之權利義務關係,均包羅其中,同時,在文字用語、組織編排、法條解說、舉例說明乃至章後習題,力求調和理論與實務之差異,使學習民法者能獲得正確的觀念體系。
作者
詹森林
現職:司法院大法官、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學歷: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馮震宇
現職:政治大學法律系暨政大商學院合聘教授
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
林誠二
現職: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學歷:美國伊利諾大學法學碩士
陳榮傳
現職:台北大學終身榮譽特聘教授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
馬里蘭大學法學院
德國馬斯普蘭克研究所客座研究
林秀雄
現職: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學歷:日本明治大學法學博士
目錄
第一篇 緒論
第二篇 總則
第三篇 債編總論
第四篇 債編各論
第五篇 物權
第六篇 親屬
第七篇 繼承
序/導讀
序
現代之法治國家,無不致力於各種法律規範之修訂及法理精神之探討,究其原因實係因為法律乃維繫社會秩序之最後防線。身處現代社會而不知法律,極易於不明其究之情形下,蒙受不白之損失。
民法與個人日常生活可說是關係最為密切,舉凡食、衣、住、行、育、樂等,均由一連串的各類型契約及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所構成。然而,社會不斷變遷,生活上形形色色的關係層出不窮,法律的修訂永遠比不上社會現實的轉變,所以,修習法律的要訣,不在背多少條文,而在習得其主要精神與義理。
本書雖為民法概論,但仍本此一要訣,在文字用語、組織編排、法條解說、舉例說明乃至比較分析,均力求理論與實務配合,使學習民法者能很快獲得正確觀念,建立體系,靈活適用,而經驗學習。
常言:「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願借言為:「獨書書不如眾書書」。是本書以團隊精神,由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楊榮川先生力邀國內詹森林、馮震宇、陳榮傳及林秀雄等位民法教授,依個人專長所在,分編負責完成,以表集體著作,各施所長。
法諺云:「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是經驗」,願以此諺與諸學先進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