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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哲學、宗教或意識形態都須要有某種見地──所謂見地,就是如何看待事物。 梵文的「法」(dharma),包括知識、道、真理和文化等等。佛教徒經常把「法」當成是道、修行或某種特定系統的同義字。然而,「法」表示「執持」──一切現象的持有或擁有其特性──包含一切現象。所以修行佛法的時候,就是修行一切現象──學習不受影響、不受干擾,如其所然地看到一切現象,就是真正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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