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的寶就是我:一個女兒寫下對母親的驕傲愛意
 
作者: 陳又津 
書城編號: 167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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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悅知文化
出版日期: 2020/05
頁數: 240
ISBN: 9789865100681

商品簡介


※媽寶界翹楚.陳又津 向偉大的媽媽們致意※
一起大喊:我媽寶,我驕傲!

「我是我媽的寶,我一直都知道。」
每一個女孩都是看著媽媽的背影長大的。
兩人逛夜市、美髮院弄頭髮、用衛生紙包著的珍貴物件,
就像是一幕幕魔幻電影場景,灑下的光影滿溢著母女兩人的愛意。

從仰望,到平視;從被保護,到保護。女兒與媽媽之間難解不斷的情緣,或許是這一世情人與上一世情人的對決,有時拔刀相向也在所難免。

書寫媽媽與自己的生活瑣事,最是平凡,更顯彌足珍貴。其中有隨著時間的情感流淌,還有在地的回憶——生長於三重市的童年、榮民父親與印尼華僑母親、環繞著二重疏洪道展開的奇妙探險,以及年少至成人所看見的世情百態。

第一幕|我從哪裡來?
「事物模糊不清的時候,我們總是很有想像力。但看她擔心了這麼多年、這麼久,可見我不是撿來的孩子。」
長大以後才知道有很多人像我一樣,覺得自己是從垃圾堆撿來的。我們的童年還沒有垃圾不落地政策,垃圾堆就是我爸的二十四小時不打烊百貨公司。淡水河的二重疏洪道充滿了各種傳說,三重隨便兩條巷子六間宮廟的超高密度更是坐實了這想像。

第二幕|那些在我旁邊的人們呀~
「小孩子一下子就長大了,而他們沒說的是,我們還得花更長的時間老去。」
三重被譽為「新北高譚市」。我是城市邊緣蹲在麥田的捕手,看著玩耍的孩子,告訴他們後面很危險。沒有人從懸崖那裡回來,後來這些孩子長大了,接下守望的位置,也不知道懸崖後面是什麼景色。

第三幕|她們往哪裡去?
「我媽從來沒有把外婆的那句『我不喜歡你』拿來情感勒索,而是用勞碌命在餐桌放滿我愛吃的菜。」
依循童年、少女、進入社會的時間軸,堤防彼端疏洪道的荒地,蓋起了停車場和豪宅。關於成長與老去,從來都不是時間的問題,而是我們如何鼓起勇氣,探索未知的世界。
 
關於書封的兩三小事
這次邀請一球來幫忙繪製封面插畫。書寫小時候的故事,每一個女孩就像魔女琪琪,或是瑪蒂達一樣,每一次的陳述都充滿魔幻色彩,乘坐著寵物去找尋自己的歸屬──媽媽的懷抱。我相信你在夢中,一定這麼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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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色快手.選書師

媽寶推薦怎麼說

哈哈台街訪.創作團隊
「新北高譚市」是我們訪了三重兩天後下的註解,或許與大家心中對於三重的印象不謀而合,但也像我們訪問到在三重運動公園扭腰的阿姨,她說:「到處都有八家將,他們也不是都壞孩子。」那些都是人們生存的樣貌。陳又津爬梳了自己與印尼華僑母親在三重的成長過程,這是她這二三十年看見的三重,是段在「新北高譚市」努力被寶貝著的故事。

盛浩偉.作家
讀又津的作品,總覺得像淘金。那些記憶的片段、生活的場景,都飄盪著熟悉的氣味,一點也不沈重,但忽然就會在其中發現耀眼得不得了的刺點,閃閃發亮,讓人打從心底油然生起喜愛之情。

劉揚銘.自由作家
《我媽的寶就是我》是陳又津第五本書,寫女兒和媽媽理應彼此了解,卻也不全然如此的家族日常。說是日常,但翻開每個故事,都不知道下一秒會看到什麼。因為不確定目前理解的東西會不會突然死掉,所以好想繼續看下去,但又不敢這麼快翻完,怕看到底就沒有後面。

蔣亞妮.散文家
「又津是那種連眉毛都堅毅得很好看的女子。」這是我一直悄悄記在心底的話。讀她的散文,你必得驚異於她對記憶的堅定,那般毅然地告訴你,一切好壞都作數、一切有無,有何了不起。她的字不是洞悉後的刺,是破開世間的雙手,雙手不作刃,因手有溫度、能懷抱。她是媽寶她驕傲,當媽寶迴身環抱,把記憶與字都寫給媽媽,只因媽媽更是她的寶。

謝金魚.歷史作家
我一直覺得又津的文字纖巧靈活得不可思議,在這本回溯自己的散文集中,文字如同街角的燈光,一點一點地帶讀者走進又津的童年,看似粗糙混亂的街景中,人情世事卻精細鮮活。

編輯怎麼說
老實說,又津寫出與媽媽生活的過往,根本在我身上也發生過。其中有一篇<我是撿來的孩子嗎>,因為自己是家中排行老二,父母的關照都給了最大、最小,總覺得自己是撿來的,但也跟著又津回想曾發生的小事,雖然模糊失焦,卻也默默蓋章認定,媽媽還是愛著自己的。

為什麼我們這麼需要媽媽的愛意,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媽寶也沒關係?唯有媽媽的愛,才能讓我們產生抗體,去抵擋世上的無謂的紛擾、難過、惡意。

作者

陳又津

1986年出生,專職寫作。生長於台北三重。台灣大學戲劇學研究所碩士、美國佛蒙特藝術中心駐村作家。
新作《我媽的寶就是我》,始於中時人間副刊三少四壯集,完成於「東華大學楊牧文學講座」邀請駐校創作期間。
著有《少女忽必烈》、《準台北人》、《跨界通訊》、《新手作家求生指南》。
Website|dali1986.wix.com/yuchinchen
Facebook|陳又津 YuChin Chen
Instagram|hubilieh

繪者簡介
一球 ino lai

自由插畫工作者,以自我觀點描繪對新世界觀的想像,喜好複合媒材、生動與充滿寓意的創作。
曾獲台灣文博會文創精品獎,合作包括AUDEMARS PIGUET、文學與教育出版,展出單位有三麗鷗、迪士尼、妞新聞、誠品書店、高雄設計節等,作品刊載於La Vie等海內外刊物。
Facebook|一球
Instagram|ino.lai

目錄

前言|不懂有什麼好寫

第一幕|我從哪裡來?
01媽寶
02我的寶物
03不存在的弟弟
04暑假作業
05保護眼睛
06為什麼媽媽都愛吃魚頭
07我是撿來的孩子嗎?
08衛生紙包爆米花
09媽媽也有自己的生日
10小邪惡
11大便奇譚
12一直走
13友誼轉換率

第二幕|那些在我旁邊的人們呀~
01你媽媽是外勞嗎?
02團圓小吃店
03貓道
04無緣之人
05橋下的沙洲

第三幕|她們往哪裡去?
01天亮之後
02不被愛的女兒
03我是勞碌命
04平行線的愛情
05只有自己可以依靠
06沒喝到的咖啡
07沒有手機,沒有朋友
08帶媽媽去旅行
09媽媽好笨
10青春掃描物語
11風味料理
12廚房主權

後記|善意如此得來不易

序/導讀

作者序
不懂有什麼好寫

「女兒是個怎麼樣的人呢?」

有人問我媽,本來在旁邊滑手機的我,聽媽媽回答:「她很努力,出書的事情也是,想做的事不會半途而廢。」但明明平常在家說妳很懶惰,結果說努力是哪招。講到她丈夫,也就是我爸,也用「勤勞」來形容,「他工作很辛苦,可是還要撿破爛回家。」完全沒提到大量的雜物造成她困擾,但報喜不報憂,這大概才是正常人面對攝影機的態度。

我的客家話聽力也是在這種氣氛鍛鍊出來。我小的時候,媽媽會跟海洋另一端的妹妹,也就是我阿姨說,我考上什麼學校,學費多少,最近得了什麼獎。但阿姨感到奇怪,為什麼有人大學畢業不去工作、做生意,卻要讀碩士?我媽說,妳不懂啦,我錢太多,更有錢還要送女兒出去讀博士。等阿姨的小兒子讀完餐飲學校待在家,才換我媽說,有錢為什麼不開家甜點店?姊妹互虧,現在都上了子女這條賊船。

我很努力嗎?說不定是,有時覺得自己努力到應該做經紀人。但要說懶惰更可以,到底我為什麼完全沒得到媽媽廚藝真傳呢?我想,就是因為有本錢懶─自己煮,沒燙出幾條疤怎麼可能出師?就像最重要的事,總可以拖到最後、最後的最後。就算知道拒絕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很重要,我就是沒去註記健保卡。

我有一把彩虹傘,是朋友R出國買給我的。偶然看到巴西同志遊行的新聞,隔天說好我們一定要去台北同志遊行,結果過了十年,我還沒去。R跟男朋友分手,交了女朋友,另一個誰也結婚去了。每次雨天,我就自己打把彩虹傘,一個人遊行。算了,朋友都知道我懶惰。

我媽這個「努力又勤勞」的說法,到底是說誰?我想是她自己。從童年開始,早起賣菜,忍受父親也就是我外公的辱罵詛咒,有錢才買布做衣服,更有錢就買機票逃來台灣。但我沒賣過菜,沒量身做過衣服,唯一能催促我早起的動機是二手衣─一千塊能在福和橋下做大戶,賣舊衣大姊問我:「妳是賣衣服的嗎?」當然,我本來也擔心都市傳說,穿到死人衣服會衰,古著少女告訴我:「衰的時候我都去行天宮拜拜。」我被她的神邏輯說服。從此,不再關心流行,球來就打,買了就穿,裙子也OK。

媽媽看我買來的破爛,打開衣櫃,說這件你試試看,以前我只知道那裡放了存摺印章和鈔票,沒想到衣服剛好合身。讓我更驚訝的是,原來她以前真的這麼瘦。她說過自己營養不良,以前才三十五六公斤,但自我有意識以來,她都穿三十二腰的褲子。

這件二手衣,從布料到成衣,裝過一個很瘦的少女─不就好險我瘦,別人一定穿不下。現在她變胖了,變成我媽媽,好像也不是那麼糟糕,因為媽媽應該成為她想成為的大人了,也實踐了自己少女時代的承諾。她不像她的父母那樣,她不要的惡意,也沒有丟到我這邊。

我不懂媽媽有什麼好寫,但大家好像都想聽,有人問,為什麼我寫媽媽的文章,不像寫爸爸那樣多呢?明明相處的時間很多,但我還是懶得寫,因為都明明白白地擺在那。過了很久以後,我才懂得媽媽所給我的一切,不需要透過寫作證明。寫作是為了確定、為了辯證、為了探問而存在的,而不想寫的時刻,才是人生中真正的至福時刻。

試閱

媽寶
我是我媽的寶,我一直都知道。
小時候,我常常戴著瑪瑙手鐲,也戴過鯉魚形狀的玉佩,穿紅線繞脖子,聽說玉會隨著主人磁場改變,沒事就掏出玉佩來看看。還有刻了農曆生辰的生肖金鎖片,有陣子流行把金箔加進食物,我就把金鎖片放進嘴巴,有紅線綁著不怕吞進去,用舌頭感覺鎖片浮凸的牛和邊緣的花紋。金鎖片有一種鹹味,我以為這是999純金的味道,外面那些金箔都是騙人的,現在回想,那鹹味是我自己的汗。
瑪瑙手鐲在我打板擦的時候碎了,一塊塊撿回家。鯉魚玉佩比我更早撞上桌角,尾巴斷了。可跟我最久的金鎖片,敲不壞、打不爛,只是有點軟軟的,像是夏天的巧克力。這樣的金鎖片,竟然也消失了。這些屬於小孩的護身符,我長大後全不知道哪裡去了,也想不起來最後一次佩戴是什麼時候。每次東西壞了,就要到夜市買新的,好像這些東西替我阻擋原本的厄運。也確實,如果我記得手上和脖子戴的東西,玩的時候也會減輕力道,像個不那麼野的孩子。
逛夜市,是我媽的第凡內早餐,只是她沒穿著黑色小洋裝,沒人關心她穿什麼,結局總是跟小販老闆討價還價,便宜十塊也好,二十塊更好。這一切的努力,可能是她跟臺灣眾神不太熟,只好用夜市時尚保護孩子平安長大。
我也沒做過花童,唯一的邀請是我爸工作的餅店老闆來問。餅店老闆娘還說,小孩來就好了,媽媽不用去,而且是─不准去!
「婚禮人那麼多,小孩被湯燙到怎麼辦?」我媽到現在還在說。
「可能喜酒一桌幾萬塊,妳吃了她划不來?」但哪有請花童,不請花童媽媽的道理?再說,我爸的紅包向來讓人賺到有剩,因為這些老兵到台灣,沒有父母也沒有手足,同鄉的兄弟就是他的一切。
「我不要吃,只要看到小孩就好。」我媽說。
事情不是禮金這麼簡單。
那位老闆娘常說,我不是我爸的親生女兒,因為我爸是榮民,年紀太大,五十八歲那年才生我;我媽來的地方太遠,沒人知道印尼到底在哪裡。那時候又沒有平價的DNA親子鑑定。我媽回得也俐落,「我知道妳做什麼工作,知道妳的小孩都不是老闆親生的。」
現在我長大了,媽媽說,她知道的是,老闆娘曾經從事風化業,孩子生了好幾個之後才跟老兵結婚。
這是兩個女人的交戰。
原來不只我家沒有親戚,在台灣土生土長的餅店老闆娘也沒有,就算有,可能也不相往來。所以找花童才會找到我身上。
當初媽媽選了一個沒有婆家的老兵結婚,但妯娌的猜忌,一樣沒少。
剛才,媽媽忽然想通老闆娘二十年前為什麼不准她去了:「會不會是看妳可愛,想賣掉妳,又不能讓我知道?」
我發現人做了媽媽以後,不但覺得全世界自己的孩子最可愛,也絕對不准孩子受到一點傷害。小孩是媽媽的寶,就算本來不是寶,因為得來不易,養的時候更不容易,不是寶也變成了寶。數著一個月、一歲、五歲、十歲,就怕這個寶傷了、壞了、不見了,那樣的恐懼甚至在孩子長大以後,依然不會消失。

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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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品材質:電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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