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係作者從事親屬法之學術研究、案件審判、學校教學、修法運動之成果。依親屬法之章節分章論述,依序為親屬法之意義與沿革、親屬、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及親屬會議。
全書理論與實務並重。除對親屬法之歷史修正均有詳實記載,掌握最新之立法趨勢及修法動向,且於相關章節析論親屬法之相關法規,例如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非訟事件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人工生殖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使親屬編及其相關法規之整體規範情形與具體案件之分別適用情況清晰易辨,方便讀者深入了解規範之精神與實際運用。
作者
高鳳仙
現職
銘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臺北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兼任教授
經歷
第四屆、第五屆監察委員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臺灣防暴聯盟創會理事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國際諮詢委員會(International Advisory Council)委員
法務部民法親屬編研修小組委員
內政部性騷擾防治法草案研擬專案小組委員
內政部檢肅流氓條例修法顧問
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性交易防治法制定委員會委員
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草人
性騷擾防治法起草人
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起草人
建國百年女性群像人物
目錄
新版序
第一章 親屬法之意義與沿革
第一節 親屬法之意義
第二節 親屬法之沿革
第二章 親屬
第一節 親屬之種類
第二節 親系、輩分及親等
第三節 親屬關係之發生、消滅及效果
第三章 婚姻
第一節 婚姻制度
第二節 婚 約
第三節 結 婚
第四節 夫妻財產制
第五節 離 婚
第六節 分居制度
第七節 妾與童養媳
第四章 父母子女
第一節 親子關係概說
第二節 婚生子女
第三節 非婚生子女
第四節 收 養
第五節 親 權
第六節 親子關係事件之訴訟程序
第五章 監護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未成年人之監護
第三節 禁治產人之監護
第四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
第六章 扶養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扶養之範圍與順序
第三節 扶養義務之消滅
第四節 扶養權利及扶養義務之特性
第七章 家
第一節 家族制度之變遷
第二節 家之意義
第三節 家之構成分子
第四節 家長之權利義務
第五節 家屬之權利義務
第八章 親屬會議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親屬會議之組織
第三節 親屬會議之權限
第四節 親屬會議之召集
第五節 親屬會議之開會與決議
第六節 決議無效與決議撤銷之訴
第九章 同性婚姻
第一節 同性婚姻制度之沿革與意義
第二節 同性婚姻之要件
第三節 同性婚姻之普通效力及夫妻財產制
第四節 終止同性婚姻
第五節 準用其他法律、適用家事事件法、保障宗教自由權
序/導讀
新版序
民法親屬編由國民政府於民國19年公布後,逾五十年始為第一次修正。惟因近年來我國社會快速發展,人民之社會習慣及價值觀念有了重大改變,兩性平權問題不僅日受重視,而且成為婦女團體推動修法之主要訴求,民法親屬編之修正因而更為頻繁。
筆者赴美攻讀親屬法期間,正值美國各州已完成或正進行普遍修改離婚法。回國後,見我國雖完成民法親屬編之第一次修正,但修正後仍有許多男女不平等條文,因而參與民間團體民法親屬編修正委員會,嗣獲聘為法務部民法親屬編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修正委員會之委員,針對親屬編之不平等條文再做修正,只覺修法之事不僅爭議極多,而且難有止境。後來又有感於家庭暴力問題嚴重,再赴美從事家庭暴力專題研究,返國後草擬家庭暴力防治法,在立法委員潘維剛及現代婦女基金會之推動下順利完成立法,此法對於親屬法有許多特別規定,也引進監督探視權等外國制度。
本書係以筆者在大學講授親屬編之心得及從事家事及民事審判工作、監察委員之案件處理經驗撰寫而成,對於外國及本國之各家學說理論及實務見解,均儘量翔實摘錄,使讀者能深入瞭解法律之規範精神與實際適用。
由於法律之修正越來越快速,實務見解亦不斷增多,本書對於新舊法之適用,以及實際案例之解析,務求掌握最新修法與實務動態,隨時更新資料。
親屬法之法源不限於民法親屬編,其他法律如有關於親屬之重要規定者,例如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非訟事件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人工生殖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法規,本書均加以論述,期使讀者對於親屬法有整體概念。
關於最高法院判例依法選編之判例,依108年1月4日公布自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1條規定,廢除判例選編及變更制度,自此修正條文施行後,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其餘判例回歸裁判之本質,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其他裁判效力相同,僅有裁判之效力。因此,本書將該院依法選編之判例改稱裁判,但加註「曾為判例」。
筆者學識淺薄,因本於一股對於親屬法之熱愛,故願繼續努力研究親屬法,將本書呈獻社會,難免有謬誤之處,敬祈法界前輩先進多多指正。
陳教授棋炎先生,是筆者之親屬法啟蒙恩師,雖與世長辭,感懷其教導恩深,令人難忘。馬大法官漢寶先生與林教授文雄先生對於筆者之教導提攜更是不遺餘力,承蒙兩位恩師推薦,筆者始得以進入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接受親屬法名教授即前法學院院長Herma Hill Kay之指導,奠定研究親屬法之根基,本書才得以問世。恩師Kay教授於2017年6月離世,其風範與教導長在我心,永難忘懷。師恩浩瀚,謹以此書獻上最衷心的感謝與祝福!
高鳳仙 謹序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