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針對刑法分則各個罪章中所規定的罪名逐條加以闡釋,以整合我國文獻見解的方式,並融合重要的實務見解,進行有系統的論述。使讀者得以一窺刑法分則的全貌,並且了解各條文罪名在實務上的適用情形。
作者
盧映潔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國立中正大學教授
目錄
十六版序 I
自序 III
主要參考書目 V
第 一 章 內亂罪 1
第 二 章 外患罪 7
第 三 章 妨害國交罪 31
第 四 章 瀆職罪 35
第 五 章 妨害公務罪 89
第 六 章 妨害投票罪 111
第 七 章 妨害秩序罪 131
第 八 章 脫逃罪 153
第 九 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65
第 十 章 偽證及誣告罪 177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 199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 301
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 313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333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381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 429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451
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469
第十九章 妨害農工商罪 479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 491
第二十二章 殺人罪 507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 531
第二十四章 墮胎罪 553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 561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575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13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635
第二十九章 竊盜罪 659
第三十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687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725
第三十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45
第三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793
第三十四章 贓物罪 809
第三十五章 毀棄損壞罪 817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833
序/導讀
十六版序
本書在第15版之後的半年,再度改版形成第16版。促成此次改版最主要理由是司法院釋字第791號宣告通姦罪違憲之解釋。筆者認為,自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以來,在其帶領下的大法官,透過幾次的釋憲案,例如三年前釋字第748號有關同性者婚姻自由的釋憲案,又例如今年的釋字第791號通姦罪違憲的釋憲案等,確實引領著台灣走向更平等、更理性而慎刑的社會。通姦罪的除罪,意味著台灣社會與人民能夠走出「刑罰萬能」的巨嬰思維,邁入合理解決問題的模式。亦期盼未來在更多事物上,不論立法者或司法者皆能體會刑法之謙抑,能以有效的手段來面對問題的處理。
除了通姦罪的刪除外,本書此次改版,亦修改了第四章瀆職罪、第十章偽證及誣告罪、第十一章公共危險罪、第十三章偽造有價證券罪、第十五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第十六章之一妨害風化罪、第十七章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第十八章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第二十一章賭博罪、第二十三章傷害罪、第二十四章墮胎罪、第二十五章遺棄罪、第二十六章妨害自由罪、第二十八章妨害秘密罪、第二十九章竊盜罪、第三十章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第三十一章侵占罪、第三十二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第三十五章毀棄損壞罪、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等。
本書改版頻繁,實因法律變動迅速之故。但亦應感謝諸多法界人士之期盼,使筆者有所動力修改本書。最後仍感謝新學林出版社團隊的編輯與校正。
盧映潔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