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國內第一本體系完整介紹勞動訴訟實務之專書,全書以民事程序法為主幹,輔以勞動實體法各重要爭點。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之「勞動事件法」全部重要條文內容亦均已納入各章節當中。
第一章勞動訴訟總論,內容包括當事人、管轄、準據法、裁判費、保全程序、訴訟救助與法律扶助。其次依序介紹各主要勞動訴訟類型,包括違法解僱訴訟、違法調動訴訟、給付資遣費訴訟、給付退休金訴訟、職業災害補償訴訟、最低服務年限約款訴訟、離職後競業禁止訴訟及服務證明書訴訟等,俾使盡量呈現勞動訴訟實務運作之全貌。其中違法解僱訴訟佔全書篇幅四成,分成三章十節是最重要的勞動訴訟類型。
全書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見解為輔,間亦佐以作者個人淺見,對實務見解認有不合時宜、不合理者,也提出坦率而直白的評述,期待能建構一個勞雇雙方都信服的勞動訴訟體系。
作者
陳金泉
現職:明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1985年6月)
經歷:律師(1983年11月~迄今)
著作:《勞動法一百問》
目錄
第一章 勞動訴訟總論 1
第一節 當事人 1
第二節 管轄 5
第三節 涉外勞動訴訟事件之準據法 21
第四節 裁判費與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 25
第五節 適用程序 41
第六節 訴訟救助與法律扶助 45
第二章 違法解僱訴訟(上) 59
第一節 當事人 59
第二節 違法解僱訴訟起訴期間限制 64
第三節 解僱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72
第四節 裁決決定與法院核定問題 110
第五節 起訴聲明 123
第三章 違法解僱訴訟(中) 163
第六節 舉證責任 163
第七節 違法解僱訴訟程序中工資扣除攻防 167
第四章 違法解僱訴訟(下) 203
第八節 訴訟繫屬中通知復職 203
第九節 訴訟繫屬中二次解僱 211
第十節 勞工勝訴確定後復職等問題之處理 227
第五章 違法調動訴訟 243
第一節 調動之定義 243
第二節 調動之原因種類 246
第三節 違法調動之法律效果 249
第四節 違法調動之訴訟類型 251
第六章 給付資遣費訴訟 261
第一節 資遣費請求權基礎 261
第二節 資遣費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 263
第三節 平均工資 266
第四節 資遣費基數之計算 273
第五節 工作年資 275
第六節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2項除斥期間 281
第七章 給付退休金訴訟 287
第一節 前十五年退休年資起算點爭議 287
第二節 自請退休與懲戒解僱爭議 292
第三節 自請退休與勞工死亡爭議 295
第四節 自然人雇主死亡與勞工退休爭議 300
第五節 勞工退休金請求權之扣押與抵銷 302
第六節 勞工退休準備金之強制執行 304
第八章 職業災害補償訴訟 309
第一節 總說 309
第二節 職業災害補償與抵充 317
第三節 職業災害補償與承攬 340
第四節 無效勞動契約下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354
第五節 職業災害補償與和解 357
第六節 職業災害補償受領權之拋棄與扣押 360
第七節 職業災害補償與過失相抵 368
第九章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訴訟 373
第一節 概說 373
第二節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有效與否之論辯 374
第三節 訓練費用償還之性質 382
第四節 保證責任之性質—人事保證或一般保證 389
第五節 勞工違約提前離職之效力 397
第六節 雇主歇業或停業之影響 399
第七節 公費醫學生保管證書訴訟 403
第十章 離職後競業禁止訴訟 407
第一節 競業禁止訴訟類型 407
第二節 裁判費與訴訟標的價額 416
第三節 定暫時狀態處分 417
第四節 工作規則作為競業禁止義務依據之爭辯 420
第五節 救濟方式之競合 422
第六節 過苛條款之規整 423
第七節 代償措施 429
第八節 競業禁止約定與人事保證 434
第十一章 服務證明書訴訟 437
第一節 服務證明書與離職證明書 437
第二節 離職證明書請求權時效 438
第三節 離職證明書記載內容 439
第四節 以勞工繳交離職證明作為僱傭先決條件 447
第五節 其他類似之限制 449
第六節 請求離職證明書訴訟之性質 451
序/導讀
自序
本書之能完成,首應感謝臺大法律學系王能君教授。王能君老師在2013、2014連續兩年邀請作者到臺大法律學系講授「勞動訴訟實務」,開啟了作者研究「勞動訴訟實務」這堂課的大門。其後2015、2016兩年作者與事務所同事李瑞敏律師在臺北律師公會以相同「勞動訴訟實務」名稱開課;自2017年起作者應郭明政老師邀請回到母校政大法律學系同樣講授「勞動訴訟實務」課程,合計從2013年迄今已經連續8年開課講授「勞動訴訟實務」。為了上課的需求,作者收集並整理了相關判決資料,如今彙整成書俾能與更多課堂以外的讀者分享,實應感謝王能君老師與郭明政老師的邀約授課。
其次,作者要感謝事務所同事葛百鈴律師、李瑞敏律師、黃胤欣律師、康立賢律師等人,他們承擔了大部分事務所的工作,讓作者有更多的時間可以用於上課、寫作,他們也常把辦案過程中收集來的相關判決案例提供給作者參考,讓本書增色不少。
第三,作者要感謝新學林法律暨社會科學主編高于婷小姐,沒有高主編的邀稿及努力催促進度,本書不可能如期付梓。另新學林編輯羅映婷小姐在極短時間內負責校對,逐筆核對原始資料並重新查詢每一筆裁判訂正裁判年度字號,使本書的錯誤減到最低,備極辛勞功不可沒,均併此致謝。
另要特別說明,限於篇幅,作者割捨了「勞資爭議處理途徑簡介」、「加班費給付訴訟」、「勞工疏失索賠訴訟」及「裁決後續救濟訴訟」等共四章的內容。雖然覺得可惜,但為了不讓本書過厚,加重讀者閱讀負擔,不得不作這樣的取捨。將來如果有適當的機會或許可以再作增補修訂。
作者從1983年11月起執業律師,從事法庭訴訟實務工作已有30多年,深覺以訴訟作為解決勞資爭議之方式,實為最後不得已的手段,更顯訴訟制度的重要性,一有錯誤或不當再無任何其他救濟機會,勞資雙方將受到無法回復之損害。因此衷心期盼本書的完成能促使法庭工作者處理個案時,多注意法律制度背後的合理性基礎,進而為法律的正確適用。
最末,作者自知學力有限,所能接觸研讀的資料亦屬有限,因此,雖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本書錯漏謬誤之處亦所難免,懇請讀者先進諒察。
陳金泉
2020年7月8日作者謹序於明理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