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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大用水戶用水調查與合理用水量估算技術之研究(2/2)
售價: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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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經濟部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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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5-12 |
頁數: |
200 |
ISBN: |
9789860472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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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
本計畫係為兩年度計畫,第一年針對國內住宿服務、綜合商品零售、醫療保健服務與遊樂園和主題樂園等4商業別的用水與節水措施完成國內外文獻的資蒐與研析,掌握4商業別之用水特性/型態、最常用的用水效率指標、可供國內推廣的節水措施。此外並藉由全國性住宿服務業的用水調查,完成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與一般旅館用水指標與基準值的訂定,可作為用水計畫書審查標準之修正參考,符合計畫原訂的預期效益。 為積極回應期初審查委員建議與水利署提出檢視商業戶節水達標的需求,本會再次檢視去年住宿服務業用水調查資料,更新分析並調整統計方法,提出用水量基準值、節水指標及耗水指標,以完備4商業別之用水效率指標及用水量基準值訂定作業。 現階段成果說明如下: 1.完成綜合商品零售、醫療保健服務與遊樂園和主題樂園等3業別之問卷設計及用水調查名冊建立,並完成問卷寄發、跟催回收、資料建檔及勾稽作業。 2.完成綜合零售商品、醫療保健服務與遊樂園和主題樂園等3業別用水統計分析及基準值訂定,並提出用水效率指標及基準值建議。 3.綜合商品零售之用水效率指標採以樓板面積作為指標,百貨公司用水基準值及節水指標建議分別為6.56~9.84(公升/平方公尺‧日)及5.8(公升/平方公尺‧日);量販店用水基準值及節水指標建議分別為5.6~8.4 (公升/平方公尺‧日)及5.6(公升/平方公尺‧日);若以來客及員工數用水量作為指標,百貨公司與量販店的用水基準值及節水指標建議為24~36(公升/人‧日)及22(公升/人‧日)。 4.醫療保健服務業之用水效率指標採病床數之總用水量時,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用水基準值建議分別為0.800 ±20% (立方公尺/日/床)、0.600±15% (立方公尺/日/床)與0.450±15% (立方公尺/日/床);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之節水指標分別為0.550 (立方公尺/日/床)、0.400 (立方公尺/日/床)、0.250 (立方公尺/日/床)。 5.遊樂園和主題樂園因類型母體僅24家,且用水差異性大類型差異性大,其用水指標建議參考各類別單位用水量範圍,如下表1。 表1 不同類別遊樂園業者單位用水量範圍 分類單位佔地面積用水量 (立方公尺/公頃‧日)單位來客數用水量 (立方公尺/人‧日) 機械設施10~200.6~0.8 特定主題3~50.1~0.6 景觀動物3~50.2~0.5 景觀海洋2~100.1~0.3 景觀人文0.5~1.50.1~0.15 景觀森林0.1~1.50.02~0.12 6.完成住宿服務業、綜合商品零售業、醫療保健服務業及遊樂園和主題樂園等4類別之節水教育彙編。封面主題為「輕鬆節水秘笈」,以摺頁形式呈現,透過摺頁之高便利性、可複製性及易傳播性,在各推廣活動中發放,以利於業者運用與節水措施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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