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犯罪心理學大門:詐騙、竊盜、縱火、性騷擾、殺人犯,這些壞人都在想什麼?
 
作者: 桐生正幸 
書城編號: 2318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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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晨星
出版日期: 2021/10
頁數: 192
ISBN: 9786267009611

商品簡介


犯罪心理大搜查!雖然可怕,卻很想了解的犯罪者內心黑暗面...... 

讓原科學搜查官透過各種獵奇的歷史案件、統計數據、心理學實驗,

為你徹底解說可能襲擊你我的犯罪者真實面貌,

還有日常防範危險的對應策略大公開!

 

「大部分的案件絕對不是在遙遠的另一個世界醞釀而成的,毫無疑問地,就是從你我所居處的社會中產生的。還有,犯罪者也和我們一樣都是人,就在你我之間穿梭與生活......」

 

明天遇害的也許就是你???!!!

 

電視新聞每天都報導著各種「犯罪事件」,但很多人一定都心想這些和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然而,他們可能是為了騙取家中長輩的存款,經常尋找新手段的詐騙集團;或是一邊觀察孩子和女性、一邊尋找下個「目標」的性侵犯,這些萬惡的犯罪者們也許就潛伏在你和家人的四周,屏住呼吸等待時機……

 

►►為什麼社會上的犯罪總是層出不窮呢?

►►瞄準孩子的罪犯是如何決定目標的?

►►使用監視攝影機可以減少犯罪嗎?

►►原來家裡只要有OO就不會遭小偷?!

►►警察都是如何查案、讓罪犯招供的呢?

►►犯罪者犯法、傷人,有時候甚至奪走人的性命及尊嚴,他們到底都在想什麼?

►►日常又該如何防範犯罪?要怎麼逃離跟蹤狂、性侵犯、杜絕詐騙呢?

 

「犯罪心理學」是心理學中特別深入「犯罪者」內心的領域,全書由兩部分構成:

第1部——犯罪心理學的基礎知識。

第2部——解說性犯罪/跟蹤狂/詐騙/瞄準孩童之犯罪……等的最新犯罪傾向,以及能迴避日常危險的防範措施。

 

作者原為實務經驗豐富的科學搜查警官,經手過各式案件,

本書透過精彩圖解、事例,帶你重返犯案現場,直擊犯罪者內心,

淺顯易懂地解說犯罪者們的思考邏輯、不為人知的犯罪知識,讓你從零到懂原來這就是犯罪者心理!

 

本書特色

 

1.作者原為科學搜查官,現專研犯罪心理學及犯罪預防,理論、實務兼具,全書能一解我們對「犯罪」的各式疑惑。 

 

2.內容特別列出其他書籍未提及的家庭內犯罪、網路犯罪及日常防範犯罪措施,並揭開犯罪搜查的面紗及誤解,點出電視劇與現實狀況的差異,更貼近大眾生活。

 

3.針對大眾撰寫的犯罪心理學入門書,除了短時間內一窺犯罪心理學全貌,還能幫助讀者在獲得知識後提高警覺、避免身陷可以預防的危險中。

作者

桐生正幸

 

東洋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日本犯罪心理學會常任理事

日本心理學會代議員

 

山形縣人。文教大學人類科學系人類科學學科主修心理學博士(學術)。在隸屬於山形縣警察科學搜查研究所(簡稱科搜研)的時期,以主任研究官的身分參與犯罪側寫。之後擔任過關西國際大學教授以及該校的犯罪預防/防災研究所所長後就任現職。在科搜研時期,幾近所有犯罪種類的犯罪現場都參與過,平常也會活用過往的豐富經歷,在實際辦案過程中提供協助。

 

另外,在擔任兵庫縣尼崎市地區預防犯罪顧問的同時,綜合探討「導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並透過資料分析,進行務實的犯罪心理學研究;此外也於報紙、資訊娛樂節目以及新聞節目等擔任事件解說員,並從事電視劇、電影中有關犯罪劇情的監修工作等等,活躍於多元領域中。

 

主要著書有《司法/犯罪心理學》(暫譯,北大路書房編著)、《從基礎開始學習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暫譯,福村出版)等。

 

論文及文章閱覽:researchmap.jp/40434964 

 

繪者簡介

 

Takirei

 

出生於新潟縣。以孩子出生以及育兒為契機轉職為插畫師,興趣是繪製富含教育意涵的插畫,目前持續活躍中。在明治的巧克力零食中,雖然形狀上喜歡「香菇山」,但味道比較喜歡「竹筍村」。

 

著書有《性的繪本》(暫譯,Artecreate)、《保育園KUMO君的聯絡簿》(暫譯,KADOKAWA)等。

 

Takirei的網站

okomemories.jimdofree.com 

 

譯者簡介

 

魏俊崎

 

台中人,畢業於東海大學。

目錄



第一部  打開犯罪心理學的大門 
第1章  為什麼會有犯罪?
話說回來,「犯罪」是什麼?
只有罪犯,犯罪是不會成立的
摸索罪犯的思考迴路
住宅區真的安全嗎?
是「環境」催生了犯罪嗎?
你阻止得了犯罪嗎?
日本最危險、最安全的都道府縣是?

第2章  罪犯都在想什麼呢?
即使一樣是殺人,動機也不相同
從個人的恨意轉變成「誰都可以」
連續殺人犯不會因罪惡感而苦
玩弄遺體的最兇惡殺人犯
◎犯罪史上最知名的8位離奇殺人犯
彼得.庫爾滕
弗雷德・韋斯特與露絲瑪麗・韋斯特
約翰・達菲
安德烈・齊卡提洛
查爾斯・曼森
傑佛瑞・丹墨
克莉絲汀・吉爾伯特
難以理解的犯罪動機
罪犯會瞄準人最脆弱的部分
為什麼教師的性犯罪無法根除?
高齡者的犯罪正在增加?!
罪犯有可能改變並重生嗎?

第3章  罪犯是怎麼追捕到的?
警方是怎麼進行調查的呢?
偵訊是怎麼進行的呢?
目擊者的證言可以信任到什麼程度?
什麼是犯罪側寫?
罪犯會做的行動模式指的是?
使用監視攝影機可以減少犯罪嗎?
不讓罪犯靠近的社區營造
有辦法看穿罪犯的謊言嗎?

第4章  家庭內的犯罪
兒童虐待
家庭內暴力
家庭暴力(DV)

第二部  犯罪的最前線以及防範手冊
性犯罪的現狀 透過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新手法?!
性犯罪的心理 性騷擾犯罪者會針對看起來容易哭著入睡的女性下手
防範對策(1) 逃離性犯罪者的要點
跟蹤犯罪的現況 網路也是跟蹤狂的犯罪現場
跟蹤狂的心理 強烈的思念轉變成偏執的愛情
防範對策(2) 逃離跟蹤狂的要點
瞄準孩童的犯罪現況 惡用社群軟體的犯罪正在急速增加中
瞄準孩童的罪犯心理 可疑人士會躲在某處窺視
防範對策(3) 逃離可疑人士的要點
防範對策(4)孩童會在哪裡被盯上呢?
詐騙的現況 有組織性且以巧妙的手法詐騙
詐騙犯的心理 重點在於與目標之間的信賴關係
防範對策(5)不被詐騙的要點

結語
參考文獻
台灣諮詢及救援服務專線一覽表
◎專欄
電影與犯罪(1)計程車司機
電影與犯罪(2)天國與地獄
電影與犯罪(3)沉默的羔羊
電影與犯罪(4)傑克蓋的房子

序/導讀

作者序

 

在成為大學老師之前,我在山形縣科學搜查研究所中,以負責心理學的研究員身分工作了21年。

 

最一開始參與的是「測謊」,調查受測者是否知道只有與犯罪相關的人才會知道的記憶資訊,後期也從事了「犯罪者側寫」的研究與實踐。 

 

山形縣是一個犯罪率很低的地方。

就算是這樣,每天還是會發生個什麼案件。

 

從平日就常發生的侵入住宅竊盜以及跟蹤狂等事件,另外也有殺人、強盜以及縱火之類的兇惡案件,還有像是持有中樞神經興奮劑、大麻等的持有毒品罪、違反公職選舉法等等……。

 

不管是中元節、年末還是休假日,只要各地的警署請求出勤,我就會在事件發生後立刻趕到現場並開始觀察,聽取目擊者以及被害者的說詞,當有嫌疑人浮出時,就會透過不停地重複面談以及檢查以找尋跡證。有時候也會在拘留所與嫌疑犯直接對談,或是以鑑定人的身分出席審判。

 

在殺人案的現場,我都會壓抑所有的情感,徹底地當一位只專注在事實的研究者。在小孩或是女性受到性侵害的案件中,我也都不斷地隱藏住對加害者持續湧出的憤怒,以及對被害者心中所抱持恐懼心情的同理心。

 

即使是現在身為大學老師,偶爾在講課時,突然回想起當時的狀況,也會讓我頓時語塞。

 

犯罪會帶給當事者、被害者以及周圍的人們非常大的負影響。同樣地,也會在不知不覺間傷害到與搜查以及矯正相關從業者的心。所謂的犯罪心理學,就是一門冷靜地以科學方式處理那些伴隨著苦痛的現象。

 

當時,有一件因工作而理解到的事情。

那就是——犯罪這種極少發生的事件,是從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產生的。

況且,犯罪者與我們其實都一直生活在同一個日常空間,你我犯過的或大或小的錯,再嚴重一點就可以衍生為犯罪。

當然,犯罪也有許多不同的類型,是沒有辦法全部一視同仁的。

然而,大部分的案件絕對不是在另一個世界醞釀而成的,毫無疑問地,就是從我們所居處的社會中產生出來的。

還有,犯罪者也和我們一樣都是人。

當社會變得不安時,我們會開始變得自私,更加地明哲保身,不把這個不安的原因怪到誰身上的話,就無法安心。

我們的心中也都埋藏著黑暗的一面,無論或大或小,最終都會在不知不覺中做出傷害、折磨某個人的行為。

所謂的犯罪心理學,同時也是一門探索我們自己內心黑暗並伴隨著苦痛的學問。

 

說是這樣說,犯罪心理學的首要研究對象仍是以現實存在的「罪犯」為主,他們犯法、傷人,有時候甚至會奪走人的性命以及尊嚴,這些人到底都在想什麼呢?

 

在本書中,會以犯罪心理學截至目前為止已被闡明的研究為主軸,試圖解讀上述疑問。

而針對涉及女性以及兒童的兇惡犯罪部分,在加上了具體的對應策略後整理成了簡潔的文章。

希望本書可以幫助讀者解讀「壞人們」的想法以及行動,並從犯罪中保護自己。

 

東洋大學教授   桐生正幸

試閱


第一章 為什麼會有犯罪?
【只有罪犯,犯罪是不會成立的】

=為什麼會有犯罪=
「犯罪」有很多種類,這些罪也都是由法律所明確規範,這就是前一節提及的內容。
但是,如果被問到以下問題的時候,各位會怎麼回答呢?
為什麼會有犯罪?
「因為有『罪犯』吧?」
「沒人去做壞事的話,就沒有犯罪啊」
也許確實是這樣沒有錯,乍看之下好像是個很有說服力的回答,其實犯罪心理學的見解稍微不同。
只有「罪犯」,犯罪是不會成立的,就算有人說「我想殺人」,只要不存在被害者,犯罪就不會成立。
因此,考慮到犯罪成立的條件(犯罪構成要件),犯罪被害者或是犯罪對象物品(不限於人)的存在就是不可或缺的。產生犯罪的大前提,就是加害者必須要遇到被害者。
好的,再回到最一開始的提問。
為什麼會有犯罪?
換個說法,當哪些條件聚集在一起時,會產生犯罪呢?
為了解開這個問題,還需要另一個要件。
那就是「第三者」的存在,第三者指的是「監視者」。
當加害者犯案之前,如果有人注意到的話,就能抑止犯罪。
要非常有膽量的人才有在得知已被目擊到了的狀況下仍要做壞事的能耐。很多人應該都是「因為被看到了,還是收手好了」,所以就放棄了吧。
就如同剛剛所提到的,在犯罪心理學中,除了加害者、被害者以外,「第三者」也是很重要的研究主題。

=犯罪是在「日常」中產生的=
另外,只用「人為要件」是沒有辦法充分說明犯罪的,該項犯罪是什麼時候產生的(時間),在哪裡發生的(場所),也都是重點。
美國的犯罪學學者馬科斯.費爾遜就是根據這些要件提出了一個理論。
他與勞倫斯.E.柯恩(Lawrence E. Cohen)共同提出了「日常活動理論」(Routine activity theory)。
根據這個理論,認為犯罪會在滿足「有動機的犯罪者」、「適合的目標」以及「欠缺有能力的監視者」這三個條件時產生。
集結這些條件的並不是什麼特殊的情況。
犯罪並不會在特殊情況產生,在日常生活中也會發生。
這就是「日常活動理論」的基本思考與論述。

=什麼是「日常活動理論?」=
犯罪學的學者馬科斯.費爾遜在他的著書《日常生活的犯罪學》(暫譯,Crime and Everyday Life)中提到,犯罪不只要有加害者,還需要加上其他複數的條件才會產生。
犯罪=(犯罪者+對象—監視者)(場所+時間)
Ex. 女性走在「深夜」的「繁華街道」時,遇到犯罪的危險性就會提高。
在以往的犯罪學中,過度單一地在「人」的身上追求產生犯罪的起因。
費爾遜的論述不只針對人,他主張犯罪者以及被害者都會受到「時間」以及「場所」這兩個因素的影響,是個劃時代的論述。

=產生犯罪時的三個「條件」指的是?=
1. 有動機的犯罪者(Ex. 這裡有想要的遊戲軟體)
2. 欠缺有能力的監視者(Ex.店員沒注意到)
3. 適合的目標(Ex.容易下手偷竊的狀況、位於店員視線死角的賣場)
當3個條件搭配上特定的時間及場所時,就有可能發生犯罪。

【摸索罪犯的思考迴路】
=罪犯會放在天平上衡量的利益及風險=
「這麼認真的人,怎麼會殺人……」
當案件發生時,新聞報導中經常會出現這種友人或是鄰居的言論。
雖然很容易覺得犯罪只有異常的人才會去做,但其實並非如此。實際上,身邊那些「普通人」也是有可能變成罪犯的。
1970年代末,犯罪學學者德爾克.柯尼遜(Derek Cornish) 以及羅納德.克拉克(Ronald Clarke)將從經濟學發展而來的「理性選擇理論」應用到犯罪學。這個理論認為,犯罪者在犯罪時,會考慮利益、報酬以及失敗時的風險與成本,再以理性的方式選擇犯罪的場所及方法。
比如說,入侵住宅的竊盜犯在評估時,比起報酬會更重視風險的重要性。因此,只要有可能會被發現並報警的風險存在,就會傾向放棄入侵。

=罪犯會理性地做出判斷=
犯罪者會根據犯行,將可獲得的利益以及失敗時(被捕)的風險進行比較。
利益>風險時,就會進行犯罪→理性選擇理論
一無所有的人 / 就算是犯罪,也想要錢的人 / 透過犯罪獲得快感的人→預期利益往往大於風險
理性選擇理論指的就是罪犯會根據理性來判斷犯罪與否,但是,並非單靠這個理論就能說明所有的犯罪行為。

=提高扒竊成功率的方法是?=
以前紐約地下鐵有很多幫派的塗鴉,當局以法律等方式嚴格取締卻完全沒有效果,最後是以徹底清除塗鴉的方式, 才成功撲滅這樣的行為。
對於幫派分子來說,塗鴉的目的在於宣示自己的地盤並藉此誇耀自己的主張。為了要消除此一「利益」象徵,地鐵公司採取當一發現塗鴉時,即使只有一個也立刻將其清除的行動。結果,幫派不再有犯罪(塗鴉)的好處,也因此讓車內可以保持著原本乾淨的模樣。
如果把塗鴉當作是一種毀棄損壞罪來看的話,也應該可以看成具有快樂犯罪的因素。對於幫派而言,地鐵已經不會再產生「利益」,因此就會將塗鴉目標轉向建築物或公共設施,這個轉變就是理性選擇後的結果。
此外在倫敦地鐵中,曾發生某位扒手利用了「注意扒竊」的警告標語實施犯罪的前例。
乘客看到標語時,通常會馬上把手伸進口袋,檢查錢包是否還在,扒手就是透過這個動作來確認目標的錢包位置後,再下手偷竊。
扒手為了找出錢包的所在位置而觸碰目標身體時,此舉很顯然會提高犯罪風險,但上述那個方法,就能在迴避風險的同時提高得手成功率。
「理性選擇理論」指出罪犯的行為中也有理性存在,這個理論後來也變成了犯罪側寫的思考方式之一。

=也是有無法用「理性選擇理論」說明的犯罪類型=
罪犯會在有限的狀況中即時做出最好的行動。即便處境危急,也能在有限的時間、情報以及資源內,以理性的方式作出抉擇,這就是選擇理論。比如說「理智斷線的意外殺人」,乍看之下像是一個衝動行徑,但實際上則是會瞬間在「保護自己」的利益以及「危害到自己的」風險之間進行思考,最後才選擇了殺人這個舉動。
當然,光只有理性選擇理論是無法說明全部狀況的。例如,無視風險、也沒有辦法獲得充足報酬的連續殺人案,就是一種非理性選擇所產生的犯罪。
1970年代末,理查德.切斯在美國殺害了六個人就是典型的代表案例。有「吸血鬼」之稱的連續殺人犯——理查德.切斯(Richard Chase),他是一名自1977~1978年間,於美國加州犯下包含兒童在內的六起命案的連續殺人犯。在殺死被害者之後,會喝下他們的血,因此被稱為「薩克拉門託的吸血鬼」。於1979年被宣判死刑,隔年獨自在單人牢房內吞下大量抗憂鬱藥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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