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爾貝恩(1889-1964)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是英國獨立學派之精神分析理論的重要奠基者,對客體關係理論之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被譽為「客體關係理論之父」。
★在費爾貝恩的理論中,「關係」始終是人類心理和經驗的中心,他認為原慾基本上在尋求關係,而不是如佛洛伊德所言,是尋求享樂滿足。
★費爾貝恩的觀點描繪了一幅不同於古典理論的心靈圖像,並啟迪了後來許多理論的發展。
自1952年本書出版後,費爾貝恩對客體關係的重視已使精神分析學界把兒童對關係的需求視為發展的核心。他的客體關係理論闡述了一個精神結構模式,此一結構建立在兒童成長過程中與父母及重要他人相處經驗的內化和修改。同時他亦說明了自體(self)或自我(ego)如何在客體內化之後,以自我碎裂及潛抑痛苦內在客體關係等方式,去處理所有關係中皆無法避免的不滿足。
費爾貝恩的著作是許多學者研究的起點,如鮑比(Bowlby)的依附理論、剛特利普(Guntrip)和蘇特蘭(Sutherland)對自體的論述、狄克斯(Dicks)對婚姻的理解、肯柏格(Kernberg)對嚴重人格違常患者之治療、及米謝爾(Mitchell)的關係理論等。費爾貝恩的觀念已成為精神分析的中心;以致常被視為老生常談,我們很難相信在他那個時代,對關係的需求並不被認為是發展與治療的重心。
這本古典的文集,首次以平裝本發行,附有大衛.夏夫(David E. Scharff)與艾莉諾.費爾貝恩.比爾特斯(Ellinor Fairbairn Birtles)合寫的一篇緒論,這篇文章追溯費爾貝恩思想的起源並概述與現代理論的相關性,讓讀者對費爾貝恩的作品有新的認識。作者
費爾貝恩(W. R. D. Fairbairn)
(1889-1964)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是英國獨立學派之精神分析理論的重要奠基者,對客體關係理論之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被譽為「客體關係理論之父」。除《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之外,費爾貝恩主要著作收錄於《從本能到自我:費爾貝恩論文選》,文章廣泛涉及藝術、教育、宗教、政治和社會等領域。
譯者簡介
劉時寧
精神科專科醫師,清華大學哲學碩士,現任文化身心診所主治醫師。譯有《精神分析治癒之道》(合譯)、《從經驗中學習》等。
目錄
推薦序 周仁宇
前言 恩內斯特 瓊斯
緒論 大衛夏夫、艾莉諾費爾貝恩比爾特斯
第一部 人格的客體關係理論
I. 人格中的分裂因子(1940)
Schizoid Factors In The Personality
II. 修正精神病與精神官能症的精神病理學(1941)
A Revised Psychopathology Of The Psychoses And Psychoneuroses
III. 壞客體的潛抑與再現(特論「戰爭精神官能症」) (1943)
The Repression And The Return Of Bad Objec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War Neuroses’)
IV. 客體關係觀點的內在精神結構(1944)
Endopsychic Structure Considered In Terms Of Object-Relationships
V. 客體關係與動力結構(1946)
Object-Relationships And Dynamic Structure
VI. 人格之客體關係理論的發展(1949)
Step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n Object-Relations Theory Of The Personality
VII. 作者對人格結構觀點之發展概要(1951)
A Synop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uthor’s Views Regard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Personality
第二部 臨床論文
I. 一位女性患者宗教幻想的記錄(1927)
Notes On The Religious Phantasies Of A Female Patient
II. 一位生殖器異常患者的分析(1931)
Features In The Analysis Of A Patient With A Physical Genital Abnormality
III. 國王之死對分析中之個案的影響(1936)
The Effect Of A King’s Death Upon Patients Undergoing Analysis
第三部 其他論文
I. 以精神分析的觀點思考共產主義的社會學意義(1935)
The Sociological Significance Of Communism Considered In The Light Of Psychoanalysis
II. 心理學——一個正規而被排斥的學科(1939)
Psychology As A Prescribed And As A Proscribed Subject
III. 戰爭精神官能症——性質與意義(1943)
The War Neuroses—Their Nature And Significance
IV. 性罪犯的處遇與復健(1946)
The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Of Sexual Offenders
序/導讀
緒 論
大衛.夏夫與艾莉諾.費爾貝恩.比爾特斯
DAVID E. SCHARFF, MD AND ELLINOR FAIRBAIRN BIRTLES
「客體關係觀點的內在精神結構」一文發表至今,已有五十年了。此文是費爾貝恩之「人格的客體關係理論」(object-relations theory of the personality)充分發展的成果。這篇文章引介了費爾貝恩思想中最重要的元素,雖然後來他對之仍有修改、闡釋、並加以應用。
本書的前四篇文章是費爾貝恩原創理論的核心部分。閱讀費爾貝恩在此之前的文章不難發現,對佛洛依德理論的鑽研、對潛抑及解離現象的注意、以及對邏輯思考的專注,如何引導他早期十三年的精神分析著作。即便在那裡,從第一篇著作就明顯地仔細關注佛洛依德的同時,有一個觀點是費爾貝恩在早期文章中未明確指出,但在後來作品中卻逐漸顯現的:生命事件的意義是非常個人化而特異的(idiosyncratic)——只能從每個人的生命過程與脈絡去了解。自始費爾貝恩即認為家庭形成了每個人成長的脈絡。與任何早期的作者相較(或許佛洛依德除外),費爾貝恩之臨床焦點,不在於揭開預設的結構,而在於家庭經驗如何在治療中賦予個別敘事的意義。我們可由本書收錄的兩篇早期論文中,清楚地發現這一點:一篇是對一位性器官異常個案分析的文章(1931);另一篇是較短的實例,說明一件國家大事(喬治五世駕崩)對三位病人的個別意義(1936)。而在討論戰爭精神官能症(war neurosis)的文章中(1943)這種傾向更加清楚。這些思路亦明顯可見於其他早期的臨床及理論的文章中;這些文章直到最近才被出版,收錄於兩冊的《從本能到自體:費爾貝恩論文選》(From Instinct to Self:Selected Papers of W.R.D. Fairbairn)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費爾貝恩對家庭的臨床興趣,是如何與他對揭開精神結構的強烈興趣平行進展。
費爾貝恩對心靈運作機轉的興趣,始於追隨佛洛依德探索潛抑與解離之間的差異、1929年愛丁堡大學的醫學博士論文、以及一系列有關結構理論與原慾理論的演講與文章。這些文章(目前重新刊印於《從本能到自體》)暗示了費爾貝恩的不滿,並導致後來他對精神分析理論的全盤修正。30年代晚期,在更熟悉克萊恩及其追隨者逐步開展的工作後,費爾貝恩持續發展人格的客體關係理論,這不僅表現在闡釋個案對英王之死的反應的文章裡,也表現在兩篇論述創造力與人際溝通之關係層面的藝術心理學文章(《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在其中他利用克萊恩心理補償(psychological restitution)的革命性觀念來描繪藝術家如何藉此機會修復其內在客體世界之創傷。
然後在1940年,第一篇真正原創性的論文〈人格中的分裂因子〉(本書第一篇文章)為精神分析的思想標示出一條嶄新的路徑。雖然回溯起來或有跡可循,但在此文發表之前,並無法明顯看出費爾貝恩洞見的原創性及革命性。他的洞見在1940至1944年間漸漸成熟,這個時期的一系列論文,構成了本書的前四章,對精神分析理論造成革命性的改變。
這個全新的精神分析取向把嬰兒和孩童對關係的需求放在發展的中心位置。費爾貝恩闡述的精神結構理論,是建立在兒童成長過程中與父母及重要他人相處經驗的內化和修改(internalization and modification)。他亦指出自體或自我是如何去處理所有關係中皆無法避免的不滿。他提出一個反映外在經驗的精神結構,自我接著在此結構中運作以減緩外在經驗的衝擊。
精神分析學界幾乎花了50年才充分了解本書中所隱含的意義。費爾貝恩早期的文章以及1952年《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出版後的其他作品,直到《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二版發行那一年才被整理出來,因而也鮮為人知。早期的文章讓我們知道費爾貝恩思想的起源,而後期的文章則致力於鞏固人格客體關係理論的科學及哲學基礎。另外,後期的文章亦將其理論應用在更廣泛的人格及病理研究上,並對1952年《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初版中的一些矛盾做修正。
費爾貝恩思想的起源
佛洛依德對人性的看法是心物二元論。這種思想源於柏拉圖,並被基督教傳統保留於西方思潮中。在此觀點裡,人的力量投注在永無休止的衝突過程中——心靈與身體,性與攻擊,原我與自我,個體與社會等。費爾貝恩對精神分析的批判性取向則認為人性是整合的(integral)且具參與性的(participatory);人會努力追求整合,並追求主客體之間互惠互助的關係。這種看法與佛洛依德不同而較直接源於亞里斯多德派的傳統——特別是被19世紀歐洲哲學擴充之後的亞里斯多德派思想。因此在觀點中,主客體關係(這是費爾貝恩解釋的基礎)是人類語言、象徵、及理性思考等能力的基礎。費爾貝恩在愛丁堡大學習醫前的第一個學位主攻「心靈哲學」,這是其理論中哲學思想的衍生處。心靈哲學的焦點在人類及其心理產物的哲學心理學(philosophical psychology),例如邏輯學、倫理學、法律哲學、及教育哲學等,費爾貝恩的形上學上課內容則深受安德魯.塞斯.普林爾-帕蒂森教授(1882)之影響,並沉浸於康德、黑格爾、以及洛澤的著作中。費爾貝恩在研究希臘哲學和在德國學習德語時,對這些觀念又更為嫻熟。這些學習內容,特別是黑格爾和康德的作品,讓費爾貝恩深入探索自體以外的主觀經驗,而終於結晶成其「內在客體」的中心思想。
愛因斯坦在赫柏特.史賓賽演講(The Herbert Spencer Lecture)中,提到思考模式對科學理論的影響:
對此領域的探索者而言,想像的架構是如此必要而自然,以致他會將之視為既定事實,而非自己思想的產物。
(1933:143)
愛因斯坦對理論物理學家的評論同樣適用於精神分析的理論家。費爾貝恩潛心於個體由環境及客體中分化的過程,以及在發展上對內在與外在現實主觀經驗的變化。一旦他用這種方式來思考,他就不會以其他方式來看待世界。
這種對個體的看法源於黑格爾(1817)。黑格爾認為,慾望未滿足而產生的不滿,會與個人想佔有他人的需求連結起來,而這種慾望必然不得滿足的特質會導致另一種尷尬不安(Singer, 1983:57-8)。對費爾貝恩而言,由慾望引起的相遇,其必然不得滿足的特質,是自我碎裂(splitting of ego)的根本動機,也因而是構成內在精神結構、人格發展、及精神病理的根本動機。循著這條路線,費爾貝恩發展出個體化(individuation)的心理學,在這種心理學中,自我認同(the identity of the self)是基於意義與價值,而非基於本能的滿足。
費爾貝恩早期的著作及教學內容直到1994年才正式出版。從1928年至1930年,他致力於闡明佛洛依德理論中的三個面向:精神結構、本能理論、及潛抑的特質。當時他似乎有意寫一本書來詮釋並批判佛洛依德,所以這些早期著作非常的全面性。在1930年代中期他辭去愛丁堡大學教職,開始私人執業之後,這個野心才明顯的被放棄。
收錄於《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的早期研究中,費爾貝恩發現佛洛依德對能量概念的使用是有問題的。他深知能量與結構不可能像佛洛依德那樣用心物二元論的觀點區分,兩者從來就是相互關連的。新的思考方向是探討能量與結構間的關係,就像愛因斯坦在相對論中所提的E=MC2。在此公式中能量與質量是可以互換的,彼此關連的。故在費爾貝恩的心理學中,心理結構與意義是相互關連的,之間的連結是情感電荷(affective charge),而不是理論上的能量量子(quanta)。
早期研究
起初費爾貝恩的焦點在精神結構。在愛丁堡大學的教學演講中(1928),他指出了佛洛依德心理結構地形理論中的邏輯矛盾。他寫道,若自我(ego)由原我(id)中長出來,卻又在根本上與之對立,就像超我(superego)與自我的對立那樣,這在邏輯上是矛盾的。隔年有關超我的兩篇文章中(1929a;1929b)費爾貝恩探討了佛洛依德理論中這三個結構間的關係。他的論述的重點在於佛洛依德式的超我的原始性質,以及超我既可以是意識也可以是潛意識的現象,且既可做為潛抑之執行者也可做為被潛抑之對象等特性。費爾貝恩認為他自己的臨床經驗已可顯示佛洛依德誤解了結構之精神功能與現象。他雖然肯定超我那些可觀察之外顯現象,但卻認為超我在心靈內的功能運作,並不是透過一個對抗自我且作用於自我的獨立結構。他同意佛洛依德的看法,認為超我的發展類似一種客體認同的過程,但他認為這發展會伴隨著「感情形成」('sentiment formation'),而此步驟將使得情感在客體關係中扮演核心的角色。對費爾貝恩而言,上述的過程導致「情結」(complex)或「精神結構」(psychical structure)的發展。他寫道「如果超我的結構通常較情結嚴謹,卻又比次要人格(secondary personality)鬆散,則其應屬一精神結構」(1929a:20)。這是費爾貝恩的一個起步,他後來循此路線描述了母子關係衍生的內在自我結構。雖然在這些文章中,費爾貝恩仍和佛洛依德一樣,認為原我是本能衝動所在之處,但他的思考方向已開始由本能理論轉向以客體關係為基礎的人格理論了。
討論超我性質的一些文章目前收錄在《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超我」的章節裡。在這些文章中費爾貝恩(1929a)從超我的功能與結構方面來分析佛洛依德的假說。他問道「如果超我是潛抑的執行者,那它本身怎能被潛抑?」他先前認為自我與超我皆是無能量的結構,彼此的辯證關係可以改變且互相影響;但在上述的提問中,他開始認為能量與結構是不可分割的,而超我的功能就是一些交互影響的內在客體關係。在這些文章裡,費爾貝恩亦首度使用「組織化的自體」(organized self)一詞來取代「自我」,這是日後他發展人格內在精神結構的起步。
費爾貝恩探討佛洛依德結構理論之後,轉向了原慾理論:生與死的本能(1930)。他認為亥姆霍茲(Helmholtz)對十九世紀科學思潮的影響,減輕了佛洛依德思考中「對立力量」(opposing force)的必要性。後來費爾貝恩總結此期的研究時寫道:
佛洛依德認為原慾是追求享樂的觀點,乃源於他把能量與結構分開看待;因為能量一旦脫離結構,唯一不算是煩擾的(亦即愉悅的)心理變化就是建立力量之間的平衡,這是一種無方向的變化。相反的,如果我們認為能量與結構不可分,那麼唯一可理解的變化是結構性關係的改變以及結構間關係的改變。
(1944:126)
費爾貝恩的博士論文「解離與潛抑」(1929b)也在此時期完成。在文中他回溯佛洛依德、詹納(Janet)、瑞弗(Rivers)、麥克杜格爾(McDougall)及其他人的看法之後斷定,解離是人類的一般能力,而潛抑是此一能力對「不愉快」(unpleasant)事件時操作的特例。更進一步說,「被解離的元素,基本上屬於心理結構」(1929b:94)。如果我們擴充所謂「不愉快」的觀念,不單將之視為滿足或不滿足的問題,而注意其意義中的情感成分,我們便會同意費爾貝恩稍後的論點:被潛抑的是無法被關愛照顧的經驗,因為這些經驗絕大部分都會被嬰兒視為「不愉快」。對解離與潛抑之間關係的研究,形成日後費爾貝恩對人格碎裂概念的背景基礎。他認為在極度「不愉快」事件的衝擊下,人格就會碎裂。正如他在後來的文章中所提到的,使人格發生碎裂及潛抑的衝擊是「『想要被當成一個人地被愛,與想要自己的愛被接受』都受到挫折」(本書第一部第二章,頁39-40)。
費爾貝恩的「內在精神結構」(Endopsychic Structure)
本書收錄的是費爾貝恩成熟時期論文的核心部分。在第一篇文章裡他描述了人格中碎裂現象的普遍性。緊接著,第二篇他開始以依賴(dependence)形式的發展變化來修正精神病理的架構。新生兒的全然依賴漸漸成熟,形成成人人格的成熟式依賴。發展無法在孤立中達成,因此個體需依賴與外在他人的關係。每個人初始對雙親的依賴會擴展到對文化、教育、政治秩序、法律、及自然的依賴。費爾貝恩描述成熟式依賴是「一個已分化的個體與已分化的客體維持合作關係的能力」(本書第一部第五章,頁145)。若要如此,個體須在相等的程度上接受自體與他人自體的完整性(integrity)。在這篇文章中,費爾貝恩認為症狀是個體由嬰兒式依賴過渡到成熟式依賴時,處理其內在客體關係的方式。
第三篇文章寫於1944年,他已可用相當完整的形式來敘述其理論。他認為原始統一而未分化的自體或自我因無可避免的不滿而攝入客體,然後再對客體中無法忍受的部分加以分裂及潛抑。但現在費爾貝恩加入一個新觀念:與那些部分客體相連結的自我的部分,也會被分裂出去。這個自我-客體的組合呈現了問題關係中情感基調(affective tone)的特徵,而這種情感是意識無法負荷的。他描述了三種自自我-客體組合:迫害與拒斥的組合(之後他將此稱為反原慾自我與客體[anti-libidinal ego and object]);原慾自我與客體的組合(因需求過於激動而建立起來的關係組合);以及中心自我與理想客體的組合;唯有最後一個組合是沒有被潛抑的。因此內在精神結構由六個部分組成,經由潛抑和交互影響而形成各種動態關係。他進一步指出,自體中的客體部分事實上亦是一種自我結構(ego structure),因此有能力啟動心靈之運作(本書第一部第四章,頁132)。本書其他文章及之後所陸續發表的,都在讓此理論更周延,並應用到其他領域。
費爾貝恩的思想中相對較少被注意的部分是他對孩童性發展的修正。他認為伊底帕斯狀態並不取決於閹割情結或陽具的有無,甚至也不取決於主動或被動的性特徵(sexual characteristics)。伊底帕斯問題的開端乃基於對山坡上的棄嬰之原初剝奪(1954:116ff),並伴隨父母有能力對孩童阻撓與挫折所致。孩童的性發展不取決於其自戀式的幻想,而在於孩童認為現實生活裡的依賴關係與性有關連,且將激動和拒斥客體投射在身體的性部位。性別與性取向則決定於認同和客體追求的交互作用。對費爾貝恩而言,「成熟」不再是性器官性慾化地融入人格的過程,而是有能力去了解他人是一有性器官的完整個體,並與之產生關係。因此,影響孩童日後心理健康與幸福的是父母自己對孩童需求的成熟式反應,而不是性發展這個單一面向。
這個觀點也讓費爾貝恩能將客體關係發展的觀點應用到更廣泛的社會議題。因每個個體都是社會的成員,故社會容納發展中個體心理需求的方式必然影響到整個社會。因此由一群未臻成熟式依賴的個體所管理的社會,或一個會複製類似嬰兒期依賴與剝奪的社會,將是一個孳生未成熟個體的社會。這正是那些造成挫折並因而導致社會中諸多暴力攻擊行為的狀況。此外,在不成熟個體佔優勢的社會,也易將他人視為部分客體或物品,如反猶太運動即為一例(《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
值得注意的是,費爾貝恩沒有忽略心理發展中遺傳和體質因素的決定性和影響力。每個個體的潛能取決於其遺傳的原始結構,正如碳原子的結構決定了它形成分子關係的能力。個體之內在結構與遺傳因素賦予發展一定的彈性空間。這個概念大部分來自佛洛依德對驅力及人格遺傳基礎之探討。但對費爾貝恩而言,發展永遠伴隨著真實的經驗,而驅力只能由經驗的架構中去獲得意義。內在現實與人格是經由與外在現實辯證而不斷演變的結果。
1943年,費爾貝恩在英國精神分析學會短暫參與安娜佛洛依德陣營與克萊恩學派的「科學討論會」('Scientific Discussions’)時,對上述思考做了一個特別的補充。在會上宣讀的一篇文章中(1943),他認為用「幻想」(phantasy)一詞來指稱孩童的內在世界是不恰當的:
我不禁要說,「幻想」的概念已因克萊恩女士及其追隨者致力發展之「物理現實」(physical reality)與「內在客體」的概念而顯得過時;我認為以自我及其內在客體構成之內在現實,在概念上已可取代「幻想」。
費爾貝恩對於同行們最初似乎誤解和低估他的貢獻頗感失望。一些初期的評論,甚至如溫尼客特與汗所執筆(Winnicott and Khan,1953)的文章,都誤解了費爾貝恩的重點並忽略了他的修正意見。他在1955年9月1日寫給萊克勞夫特(Charles Rycroft)的信中說:
讓我驚訝的是,在這些評論文章中,不論它們注意到我觀點中的哪些面向,卻都忽略了內在精神結構的部分。這實在令人失望,因為我認為這才是我理論中最重要的部分。
之後的一些作者才試著去矯正這個誤解並擴展費爾貝恩的理論應用。首先這樣做的,是剛特利普(Guntrip)和蘇特蘭(Sutherland),他們兩個都是費爾貝恩的分析個案、學生、及同事。剛特利普以概述費爾貝恩的作品開始(Guntrip,1961),之後主題轉向自體對飄忽不定的「支持客體」(sustaining object)的追求。在著作中他以「退化的原慾自我」(regressed libidinal ego)來概括此觀點——他認為這個部分的自我因為無法找到一個持續肯定的客體關係而被深深地潛抑著(Guntrip,1969)。雖然有人覺得剛特利普的說法扭曲了費爾貝恩理論的對稱性,但毫無疑問的,剛特利普拓展了費爾貝恩對自體理論的貢獻。
蘇特蘭開始亦以宣揚理論為主。在1963年給梅寧哲中心(Menninger Clinic)的一篇重要文章裡(Sutherland,1963),他說明了費爾貝恩作品中的科學基礎,並讓更多人知道它們,影響所及,包括肯柏格(Kernberg)也在其作品中大幅運用這些概念。後來,蘇特蘭廣博地掌握與促進精神分析理論與應用的成長,一方面是透過自己的著作,但主要是透過他在重要國際精神分析期刊的編輯地位——包括《英國醫學心理學期刊》(British Journal of Medical psychology)、《國際精神分析期刊》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analysis)、《國際精神分析文庫》 (International Library of Psychoanalysis)等,以及他在塔維史多中心(Tavistock Clinic)的主管職務,這讓費爾貝恩的思想成為精神分析發展中,一股安靜但強烈的潛流。在蘇特蘭的費爾貝恩傳記(1989)及自己的論文集《自主性自體的治療》(Therapy of the Autonomous Self)出版後,我們可以看出,他自己對自體演變的興趣如何推動其理論性工作這一點上,與剛特利普是一致的,只是他更忠於費爾貝恩之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