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12章,內容涵括重要國際法學說、重要法條及基本概念,引導讀者認識國際法,並融會貫通,進而對瞬息萬變的國際局勢有更深切的了解。
國際社會的安全、發展、繁榮與進步,需要各國誠心誠意維護一套國際秩序,遵守國際法的規範。臺灣身處這樣的環境,必須了解國際公法的運作,才能參與國際事務,讓國際社會的成員認知到臺灣在各方面的努力。
本書作者長年致力於國際法的研究,累積多年研究與教學心得,編撰本書,帶領更多讀者了解國際法。書末附錄聯合國憲章、臺灣關係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法重要文件。
作者
吳嘉生 教授
現職:
新北市勞資爭議委員會 主任仲裁人(109年至112年)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系 兼任教授
臺灣證券交易所 上市上櫃審議委員
最高學歷:
美國聖路易大學 法律博士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 奧伯尼分校 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主要經歷:
1. 僑光科技大學 副校長、代理校長、觀光餐旅學院院長、學務處長、研發長兼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2. 中華民國仲裁人
3. 教育部 數位學習認證審查委員
4. 教育部 智慧財產權保護訪視委員
5. 教育部 國防通識教育暨校園安全訪視委員
6. 經濟部 創新研發計畫專案審查委員
7. 國家考試出題命題 閱卷及典試委員
8.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 評鑑委員
9. 國防大學 軍法官班及軍法預備軍官班 特聘講座教授
10. 法務部 司法官訓練所 講座教授
11. 國家文官學院 特聘講座教授
12.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 專任教授
學術成就及榮譽
1.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法律專家審議代表
2. 桃園縣環保科技園區發展委員會 委員
3. 國防部 「人才培訓」方案 規劃委員
4. 中山科學研究院專利申請 評選委員
5. 教育部 大專校院智慧財產保護方案推動委員
6.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評析」編輯
7. 傑賽普國際模擬法庭辯論賽 臺灣區法官
8. 國立臺北大學 資深優良教師
9. 國立臺北大學 績優導師(2014~2015)
10. 國立臺北大學 績優導師(2015~2016)
行政經歷:
l. 國立臺北大學 學務長
2. 國立臺北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主任
3. 國立臺北大學 財經法學系 主任
4.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臺北大學前身) 進修推廣中心 教務主任
5.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臺北大學前身) 課務組 組長
6.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臺北大學前身) 研教組 組長
目錄
第一篇 序論
Chapter 01 研析國際法產生之各種因素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一):研析國際法產生之主體
第三節 專題研究(二):國家基本權利之研究
第四節 專題研究(三):國家基本義務之研究
第五節 結論
第二篇 通論
Chapter 02 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關係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之研析
第三篇 本論
Chapter 03 國家之國際責任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研析國家國際責任之承擔
Chapter 04 承認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承認之國際法檢視——兼論臺灣關係法
Chapter 05 國際條約法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國際條約保留之研析
Chapter 06 國際海洋法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公海法治之建構與規範
Chapter 07 國際人權法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個人在國際法上地位之研究
Chapter 08 國際人道法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國際人道法執行之研究
Chapter 09 國際刑事法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懲治恐怖主義之國際法規範
Chapter 10 國際組織法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國際組織與國際法交錯之研究
Chapter 11 國際環境法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論「汙染者付費原則」之國際法規範
第四篇 結論
Chapter 12 國際爭端之解決
第一節 關鍵概念
第二節 專題研究:研析國際爭端之和平解決
參考文獻
附錄一 聯合國憲章
附錄二 臺灣關係法
附錄三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其附件
附錄四 世界人權宣言
附錄五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及其附件
附錄六 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
序/導讀
自序
國際社會的紊亂,越來越明顯,例如最近俄羅斯與烏克蘭之間的戰爭;其中的因素固然很多,但追根究底,不外是彼此之間的各方面利害衝突,找不到解決之道,造成國際社會的國際秩序難以維持安穩之狀態。才有今天之情勢。
其實國際社會的安全、發展、繁榮與進步,在在都需要各國先建立一套國際秩序,而願意誠心、誠意的維護。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雖有聯合國的建立,以及各個區域組織之成立,大致上維持了和平秩序的面向與態樣。然而時至今日國際秩序仍處於不穩定的局面,需要各國誠心誠意的來遵守國際秩序的要求。
以上的情形,在在都需要國際社會的成員遵守國際法的規範;臺灣身處這樣的環境,雖然政府領導官員也口口聲聲主張要讓各國看見臺灣,這樣是不夠好的;必須要了解國際社會的遊戲規則――國際公法的運作,之後才能參與國際事務,讓國際社會的成員認識臺灣,才會受到國際社會的成員認知到臺灣在各方面的努力。
以上都說明了作者長年致力於國際法的研究,開拓國際社會的舞臺與空間,這些都是作者一本書生報國之初衷,願各界有志之士,能夠予以關注與利用本書之見解。
吳嘉生 謹識
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