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是工商業的基本大法,規範商事法活動,攸關一般人之利益與工商企業的經營發展,並影響社會經濟甚鉅。本書共分為五編,除緒論述及商事法之意義、沿革,及與其他法律之關係外,其餘四編分別介紹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及保險法,均以詮釋法律條文為主,並徵引立法例、學說、判例等,間或參以管見,提綱挈領,力求理論與實際融會貫通,由簡入繁,以增進讀者之了解。
民國九十五年修正之公司法,強化公司發行新股與認股程序及公司重整之規定,以推動完善之公司制度;民國九十六年修正之保險法為強化保險業之經營與監督,建立優質的保險體質,俾健全保險業的財務;民國九十八年公司法再度修正,針對金融海嘯,公司提自救計畫,發行新股,作為政府專案核定紓困方案之對價,中央主管機關得訂辦法限制其董事、經理人之報酬及其他必要之處置,並刪除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總額之限制,及配合民法之修正,將禁治產之用語修訂為監護與輔助宣告。為求本書與日俱新,特加配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