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名不見經傳的每一個小人物,
其實都在寫歷史,
他們在歷史的發展中,
占據了非常關鍵的地位,
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編戶齊民》是從靜態史料看動態歷史。
《編戶齊民》是古代社會過渡到傳統社會的轉型史,也是傳統政治社會結構的形成史。
《編戶齊民》綜結古代社會的轉變痕跡,也對傳統兩千年政治社會的本質提出解釋。
《編戶齊民》雖然利用制度史的材料,探討的卻是社會史的課題。
作者
杜正勝
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榮譽教授、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講座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曾任教於東吳大學和國立清華大學、曾任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教育部長等職。專長為中國上古史、中國古代社會史、文化史、醫療史等。
目錄
序
第一章 編戶齊民的出現
第二章 全國皆兵的新軍制
第三章 地方行政系統的建立
第四章 土地的權屬問題
第五章 聚落的人群結構
第六章 傳統法典之始源
第七章 刑法的轉變:從肉刑到徒刑
第八章 平民爵制與秦國的新社會
第九章 戰亂中的編戶齊民
餘論
附錄
試閱
第一章 編戶齊民的出現
「編戶齊民」一詞習見於漢人的著作,如《淮南子・齊俗訓》、《漢書・貨殖傳》;有時簡稱作「編戶」,如《史記・貨殖列傳》的「編戶之民」和《漢書・高帝紀下》的「編戶民」;或稱作「齊民」,見於《漢書・食貨志下》。《漢書・高帝紀》師古注曰:「編戶者,言列次名籍也。」故政府按戶登錄人口,謂之「編戶」。理論上,凡編戶之民皆脫離封建時代各級貴族特權的束縛或壓迫,是國君統治下的平等人民,故曰「齊民」;如淳所謂:「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若今言平民矣。」
本章說明戶籍如何編錄,眾民身分如何齊等。這裡牽涉到戶籍形成和登錄方式等制度史問題,不能不先分析考辨。
一、名籍與戶籍
籍,《說文》謂之「簿書」,《釋名》云:「所以疏人名、戶名也」(〈釋書契〉)。單一個人的身分資料曰「名籍」,合戶多人的身分資料稱作「戶籍」。戶籍,漢代又稱「戶版」(《周禮・宮伯》注)。
顧名思義,籍是竹簡,版是木片。晉人崔豹《古今注》說:「籍者尺二竹牒」;《晉令》說:「郡國諸戶口黃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太平御覽》卷606)。一說竹籍,一說木版,唯以居延出土的漢簡來考察,當地不出竹,名「籍」者也是木片,故知籍版之名,並不截然區分。漢人有謂「尺籍伍符」(《史記・馮唐列傳》),當時書寫人名戶口的簡牘,大概長一尺二寸,約二十七、八公分左右,和三尺的律令,二尺四寸的經書、六寸的出入符(勞榦1960)不同。此規格猶為魏晉所承襲,等到紙張取代竹、木後才有所更改。敦煌所見最早的一份西涼戶籍殘卷,在五世紀初,是用紙書寫的,而所有李唐的戶籍卷子也都是紙本。
版籍的質材關係不大,重要的是資料的內容,可能透露很關鍵的世變信息。我們認為從名籍到戶籍的過程就是絕大的事變。
周代的名籍以宮廷宿衞和軍隊士卒為主。《周禮・宮正》曰:「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宮伯〉曰:「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這兩個「版」字,鄭眾和鄭玄都解作王宮宿衞的名籍。〈宮正〉登載衞士之名籍以便考核,職掌是「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凡「淫怠」與「奇衺」者除其名。王宮戒備森嚴,對宿衞的記錄自然詳細,但衞士記錄似乎也暗示名籍與士卒的密切關係。古代軍隊的成員不能無名,其記錄或近於宮廷宿衞而稍粗略而已。《周禮・司士》曰:
掌羣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士庶子之數。
數是名數。天子軍隊的成員包括王城內外、封建貴族領地和邊鄙城邑的人民,也有卿大夫士的嫡子支庶。這麼龐雜的組合,恐非有名冊檔案不可。
《周禮》成書較晚,謹慎的學者不敢輕易用來論證周制。不過就名籍而已,西周金文有點蛛絲馬跡尚可供我們推敲。西周青銅器銘文有「西六師」和「殷八師」,這兩隻軍隊是天子的主力部隊。「殷八師」因為長駐成周,又稱作「成周八師」。我們現在尚缺乏史料分析周王軍隊成員的結構,但不論六師或八師,即使基層單位是由同氏族組成的「族軍」,整支軍隊是不可能為某些特定氏族所獨佔的。這麼龐雜的軍隊,最高將領又多臨時派遣,恐怕也需要建立一些最基本的人事資料才不會流為烏合之眾。宗周時代的西六師和殷八師固不必如某些人所主張的與《周禮》的鄉遂制度配合(楊寬1964),但《周禮・司士》所講的士卒版籍制度,緣情論理,似乎並不是戰國的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