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六篇,將刑事訴訟程序之總論以及各個程序階段分篇分章加以編排並完整介紹。第一篇為總論共有六章,分別是刑事訴訟法基本構造與理論、刑事訴訟法的效力、訴訟主體、訴訟相關人、被害人、訴訟行為。第二篇為偵查階段共有三章,分別是偵查總論、偵查的實施、偵查的終結。第三篇為起訴階段共有二章,分別是公訴與自訴。第四篇為審判階段共有六章,分別是審判程序、證據、裁判、一般救濟、沒收特別程序、特別救濟。第五篇為執行。第六篇為國民法官法共有十二章,分別是概論與基本原理原則、適用範圍與轉軌、起訴、準備程序、選任程序、解任與保護措施、宣誓程序與審前說明程序、審判程序、終局評議、宣示判決與判決書之製作、第一審的抗告審、第一審的上訴審、再審。本書各章除了學理式的論述外,尚輔以圖表或重點說明,並且在相關處穿插重要的實務見解,以及國家考試例題與擬答,俾使讀者能全盤掌握刑事訴訟程序的理解與應用。
作者
盧映潔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李鳳翔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暨法學雙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
現職
斐陶斐榮譽學會榮譽會員
執業律師
目錄
第四篇 審判階段
第一章 審判的程序
第一節 起訴審查制度
第二節 審判程序──審判原則
第三節 準備程序
第四節 審判程序
第五節 簡式審判程序、簡易判決處刑、協商程序
第二章 證據
第一節 證據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證據禁止(排除)法則
第三節 證據調查與澄清義務
第四節 法定證據方法及法定調查程序
第五節 傳聞法則
第六節 證據保全
第三章 裁判
第一節 裁判的概念與成立
第二節 訴訟關係
第三節 訴訟要件
第四節 裁判的效力
第四章 一般救濟
第一節 上訴概論
第二節 第二審之上訴
第三節 第三審之上訴
第四節 被告死亡之處置
第五節 裁定與處分之救濟
第五章 沒收的特別程序
第一節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第二節 第三人撤銷沒收確定判決程序
第三節 單獨沒收程序
第六章 特別救濟
第一節 再審
第二節 非常上訴
第五篇 執行階段與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第一章 執行階段
第一節 執行的概念
第二節 刑罰的指揮執行之方式
第三節 執行之相關聲請
第四節 聲明疑義與聲明異議
第二章 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第一節 附帶民事訴訟的意義
第二節 當事人
第三節 程式
第四節 附帶民事訴訟之審理
第五節 附帶民事訴訟之裁判
第六節 附帶民事訴訟之救濟
第六篇 國民法官法
第一章 概論與基本原理原則
第一節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論
第二節 基本原理原則
第二章 適用範圍與轉軌
第一節 適用範圍與轉軌
第二節 例外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第三節 合併起訴、審判
第三章 起訴
第一節 卷證不併送主義與證據開示
第二節 起訴狀應記載事項
第三節 起訴後應遵循基本原則
第四章 準備程序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準備程序進行方式
第三節 準備程序之處理事項
第四節 準備程序之通知
第五節 審檢辯之互動
第六節 被害人之卷證資訊獲知權
第七節 準備程序終結前應處理
第八節 準備程序終結
第五章 選任程序、解任與保護措施
第一節 國民法官之職權與應遵守之規範
第二節 法官人數與國民法官資格
第三節 國民法官之拒卻
第四節 選任程序
第五節 解任與辭職
第六節 保護措施
第六章 宣誓程序與審前說明程序
第七章 審判程序
第一節 審判開始
第二節 開審陳述
第三節 當事人自主調查證據
第四節 言詞辯論
第五節 更新審判
第八章 終局評議
第一節 終局評議時點
第二節 終局評議方式
第三節 評決
第四節 國民法官及法官之保密義務
第九章 宣示判決與判決書之製作
第一節 宣示判決
第二節 判決書之製作
第十章 第一審的抗告審
第一節 針對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之裁定而為抗告
第二節 針對證據開示之裁定而為抗告
第三節 針對罰鍰之裁定而為抗告
第四節 針對不得抗告之裁定而為抗告
第十一章 第一審的上訴審
第一節 上訴理由之限制
第二節 不得聲請調查新證據為原則
第三節 上訴審之審查
第十二章 再審
序/導讀
四版序一
本書此次改版,最主要是因為國民法官法於民國112年開始實行,因而本書新增第六篇「國民法官法」。又因增加的篇幅不少,使本書達到一千餘頁,故在五南出版社的建議下,將本書分成兩冊,以利閱讀。第六篇「國民法官法」共分十二章,分別是「第一章概論與基本原理原則」、「第二章適用範圍與轉軌」、「第三章起訴」、「第四章準備程序」、「第五章選任程序、解任與保護措施」、「第六章宣誓程序與審前說明程序」、「第七章審判程序」、「第八章終局評議」、「第九章宣示判決與判決書之製作」、「第十章第一審的抗告審」、「第十一章第一審的上訴審」、「第十二章再審」。
除了新增第六篇「國民法官法」之外,本書也將民國111年及112年與刑事訴訟法相關之憲法訴訟納入本書內容,諸如111年憲判字第7號【偵查中辯護人在場筆記權等之救濟案】、111年憲判字第16號【司法警察(官)採尿取證案】、112年憲判字第2號【「減輕或免除其刑」之再審事由案】、112年憲判字第9號【搜索律師事務所案】、112年憲判字第12號【未到庭證人警詢陳述之證據能力】,並且新增諸多文獻見解以及最高法院新近判決見解。此外,民國112年5月又有新修法,將「交付審判制度」改為「聲請准允提起自訴」,對此相關修法本書也進行了內容的修改,以求本書內容能與時俱進。
本次改版,感謝五南出版社之排版與校對,由於僅短短數月即完成,想必其中多有誤謬之處,盼讀者不吝提出糾錯之處,俾未來能給予讀者帶來更專業的內容。
盧映潔
2023年7月
四版序二
本次改版新增第六篇「國民法官法」,第一篇至第五篇中也大幅新增許多學者見解以及最高法院新近判決見解、甚至實務運作過程以及本書見解。基於對於知識的渴望,本書不僅於改版時大量增修內容,平時亦持續增修、與時俱進,以免掛一漏萬,也因此本書厚度持續增加,從而必須分成上下兩冊。
每次改版總會感到自己在刑事法領域進步及領悟,未來也期盼讀者不吝指正,同時也感謝五南出版社之排版與校對以及恩師盧教授指導我如何做學問、時常以LINE提醒我必須時刻關注實務、學說見解、遇有歧異意見時也耐心指導我。本書竟然改版到第四版了,我也已屆而立之年,時間過好快,未來也將本書部分收入捐贈公益團體。
李鳳翔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