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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國,一個始終被認為書包裡藏著刀的青少年。
林正義,一個循規蹈矩的上班族。
這兩人,一個放火燒掉便利商店,一個偷了同事抽屜裡的錢。
犯了案之後,他們各自騎上單車,
在蘇花公路上展開旅行,並且相遇……
奇異的旅程,
奇異的交會,
引人想探究「究竟什麼是『犯罪』?」
引人想揭開「犯罪」事實的表層,窺見底層當中的人性!
內文試
第一部 悔過書
這是一間由老舊的雜貨鋪重新裝潢而成的便利商店,位於吳鳳路巷子裡。二年前還是間充斥著蝦米、醃製品以及各式各樣雜貨所混合所產生的古老的氣味的雜貨鋪。這年頭誰還要到沒有發票的店鋪買東西。改頭換面是必然的。這家店唯一沒有跟上潮流的就是店老闆,店員兼老闆是一個近七十歲的乾瘦跛腳老頭。你走進任何一家便利商店,個個都是俊男美女、聲音甜美親切的店員,這老頭子八成是個鐵公雞,才會連個店員都捨不得請。
從我這個角度看出去,老頭子將身子倚在自動門邊的櫃檯抽著菸,屋外的陽光像曝光過度的底片,蒼白又刺眼,老頭子的影像在強光的對映下形成一個詭譎的魅影。如果他真是個鬼魅,也就算了,可他偏是個固執又偏執又精神不正常的人。
我右手握著利百代原子筆,左手撐住下巴,筆尖輕觸著桌上的稿紙。這張桌子又髒又舊,積了一個世紀沒有清除的汙垢,讓人覺得異常煩躁。這麼惡劣的環境,怎麼會有靈感呢?稿紙上只有悔過書三個字,其他的我一個字也寫不出來。我一遍又一遍的讀著原子筆上文字:「MITSUBISHI 極細、耐水性、顏料」。心裡忍不住地罵起來:不過就偷一包菸嘛!寫什麼悔過書?
楊治國,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九日生,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在梅園便利商店偷了一包長壽香菸,雖然犯了這麼嚴重並且該死的罪過,但是心存仁慈的老闆卻原諒我了,所以,我寫下這份悔過書,保證不再犯相同的錯誤。
這麼簡單的悔過書,不用一百字就寫好了,那個自以為是的老頭子居然要我寫滿五張稿紙,一共三千字。有沒有搞錯?老八股才會相信寫一份悔過書對我的人格建立有幫助,「我保蹲同的錯誤」,事實上是保證不再到你這家便利商店偷東西,而不是保證以後都不再偷東西;就算用白紙黑字寫清楚:我保證以後不會再偷任東西了。這樣的保證你就信啦?哼,若你真要信了,那你不是腦子有問題,就是沒見過世面。
我今天是背到底了才會被抓到。
「你自己選擇,你要到警察局報到,還是要寫悔過書?」老頭子拽著我的手臂冷冷地說。他的語調裡聽不到憤怒,也聽不到半點仁慈。這種人八成都是冷酷無情之輩。
「我寫………我寫悔──過──書……」我的手臂幾乎就要被扭斷了。白痴也懂得要選擇寫悔過書吧!老頭子甩開我的手臂,從抽屜裡拿出一疊泛黃的、被蟑螂還是其他蟲子灑過尿留下褐黃尿漬的稿紙,丟到我手上。
「悔過書要寫滿三千字。要不然你就到警察局報到。」老頭指著一張靠在商店內部角落的一張破爛書桌:「你就到那裡寫,寫好了,我看了覺得通過,你就可以回家了。我不怕你逃走,我保留了錄影帶。如果你想和自己鬧著玩,你倒可以試試看,反正生命就像個大型的遊樂場,你愛怎麼玩就怎麼玩。到監獄裡見識見識也不錯。」
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