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恢復人本有的上帝形像
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是上帝清楚啟示的倫理規範,因人具有上帝尊貴的形像,是上帝所愛的,因此人的生命不可隨便殺害。然而,「不可殺人」涵遢d圍是否包括母腹中未出生的生命呢?其關鍵在於:這生命算不算是一個「人」。隨生殖科技進展,人對胚胎發展各階段已有清晰的了解,從受精、著床到子宮內胎兒活動,在顯微鏡與超音波下一覽無遺。然而,相關倫理問題也隨之出現:如果出生前發現胎兒殘障,可以墮胎嗎?這生命到底從哪一刻開始算是「人」呢?如果出生前還不算「人」,則墮胎嚴格說來並非殺人,頂多只是終止一個將來有機會變成「人」的生命,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本書將人的生命起於何時,從醫學、神學和倫理學的角度做了清楚的說明。教會是社會道德的最後一線堡壘,如果連教會對墮胎都沒有清楚的立場,豈還能發揮什麼光與鹽的弁鄔O?期盼有一天,我們的子孫能在尊重生命的環境中成長。人本有上帝的形像,不論男女或胎兒,願這尊貴榮耀的形像,因這世代基督徒的努力而得著恢復。
「本書的優秀,在於它的深度和廣度。這不只是一本有愛心的書,還是一本有知識、有見識的書。作者是一位受過嚴謹訓練的醫師,他提出的醫學證據和論述,在最嚴苛的科學要求下,也站立得穩;他也受過正統的神學訓練,他的釋經、解經對我大有啟迪;他又是一位深知人間煙火的倫理學實踐者,他對諸多兩難問題所提出的解決之道,閃耀著從上帝來的智慧,讓人想起耶穌在約翰福音八章3-11節的身影。」
——楊寧亞(台灣信義會台北真理堂主任牧師)
「這是一本有份量的基督教倫理學著作,探討胚胎生命的起點。作者嚴謹地探討與解釋『位格』、『人的道德地位』、『靈魂』、『上帝的形像』等觀念,以證明從受孕起的胚胎就是有位格的人。作者張立明既有醫學的訓練,也有神學的學養,非常適合討論這議題。」
——周巧M(中華福音神學院前院長)
「整體而言,這是一本極為用心的作品。對於人類胚胎的道德地位、墮胎、人工生殖科技及胚胎幹細胞實驗等生命倫理議題,本書都提供了寶貴的信仰觀點,非常值得一讀。同時,我也盼望藉著此書,能夠喚起更多的專業基督徒一同來關心基督教倫理。」
——陳尚仁(台灣神學院院長、倫理學副教授)
【目錄】
序一 為台灣生命倫理走出一條正確之路/楊寧亞
序二 建構基督徒的倫理義務/周巧M
序中艄糽R倫理議題/陳尚仁
引言 尊重生命,恢復人原有的上帝形像
第1章 從醫學看生命肇始
一、精卵結合與胚胎發展
二、「人」的醫學定義
三、受精、受孕與懷孕
第2章 靈魂的探索
一、「位格」的概念
二、靈魂與位格
三、人的組成:一元、二元或三元?
四、靈魂是什麼?
五、聖經中形容靈魂的用字
六、上帝的形像
七、靈魂肇始的探索
第3 章 「人」的位格始於受孕
一、聖經視出生後的嬰孩為位格人
二、聖經視出生前的胎兒為位格人
三、聖經視早產可存活的孩子為位格人
四、聖經肯定胎動胎兒為位格人
五、聖經視未成形的胚胎為位格人
六、聖經視胚胎為位格人
七、結論
第4 章 生命倫理的探討
一、幾種倫理學進路簡介
二、嬰兒出生後的位格
三、嬰兒出生前──回應墮胎議題
四、出母體後仍可存活,約懷孕23~24 週左右
五、胎動,約懷孕16-20 週左右
六、胚胎未成形,約7-8 週大
七、胚胎有心跳或腦波,約3-6 週大
八、原條形成時,約2 週大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