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性侵受害者,選擇勇敢報案,卻被警方一狀告上法庭……
★榮獲2016年普立茲新聞獎
★入圍2018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非文學匕首獎決選
★入選《Stylist》2018年度必讀書單
★Netflix改編影集《難,置信》全球熱播!
「此報導檢視並揭露長久以來執法部門對強暴案調查之失敗,以及對受害者創傷之不理解等令人震驚的真相。」──普利茲新聞讚詞
十八歲的瑪莉向警方通報被陌生人性侵,卻飽受質疑。
因為她的語氣像在演戲,感覺只是想獲得關注;她的說詞矛盾反覆,肢體語言和反應都不像是無辜被害人。最重要的是她改口了──
「沒有。我沒有被強暴。」
瑪莉被以「謊報」罪名控告,淪為社會唾棄的說謊者。
二八年到二一年,美國華盛頓州和科羅拉多州發生連續強暴案。兩地警方對待強暴受害者的態度及查案作為截然不同──華盛頓州的林伍德警局把強暴受害者瑪莉當成「謊報」的騙子,將她告上法庭;但在另一頭,科羅拉多州的兩名優秀女警蓋博瑞斯和韓德蕭,則奮力自不同地區的連續強暴案中尋找蛛絲馬跡,追捕強暴犯。兩地事件起初看似無關,但直到整合鑑識線索,才揭露這些強暴案竟是同一人所為……
本書的兩位作者皆為獨立媒體資深記者,他們在二一五年開始共同調查這樁連續強暴案,發表〈難以置信的強暴案〉(An Unbelievable Story of Rape)報導,榮獲二一六年普立茲新聞獎、波克新聞獎。以此報導為基礎,米勒和阿姆斯壯更深入採訪事件相關人士,查閱美國性侵案件數據資料,增加側寫強暴犯以及合力逮捕他的執法人員之篇章,寫成此書。書中詳盡描述犯罪現場細節,但未過度渲染,也未對受害者外貌和經歷進行主觀評判。他們逐步揭露關於瑪莉「謊報案」的錯誤質疑與謊言,以及美國司法長期對強暴案抱持歧見的歷史根源,企圖打破社會刻板印象的「完美受害者」迷思。
名人推薦
【名人推薦】
王曉丹/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葉建廷/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專文推薦
尤伯祥/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長
李佳玟/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李晏榕/律師
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
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路那/疑案辦副主任
蔡宜文/作家
賴芳玉/律師
謝煜偉/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齊聲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列)
【國際書評】
本書是報導文學界的成功之作:深深潛入一樁錯得離譜的案子,描繪泯滅人心的罪犯,最後以英勇的義舉替失去聲音的受害者討回公道。你永遠遇不到像這樣的犯罪故事。
——羅伯特柯爾克(Robert Kolker),Lost Girls作者
這是一本令人不安、感動的深刻大作,挖掘諸多不隨著時間改變的議題——犯罪、受害者心境、誠實、性別歧視——這正是當下最需要的探討。同時也以迷人、犀利的文筆描繪出乎意料的案情轉折。
——蘇珊.歐琳(Susan Orlean),《蘭花賊》作者
美國從未妥善地正視性暴力議題,許多人自以為是地欺壓受害者,使得悲劇更加惡化,令受害者孤立無援。本書經過報導文學的巨匠深入研究,強力地掀開以無知作為掩護的假面具。雖然令人心痛心碎,這本書你非讀不可。
——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作者
「本書描述了令人心碎的故事。兩位作者將人物寫得活靈活現,不做太多批判,僅是指出社會大眾看待強暴的深刻性別歧視。此外,無論是執法人員還是受害者,書中充滿堅毅的女性角色。」
──安瑪莉史勞特(Anne-Marie Slaughter),新美國基金會執行長,《未竟之業:為何我們無法兼顧所有?》作者
兩位作者披露了性別偏見以及對於性侵害的諸多迷思,至今仍舊深深影響執法機關對於性犯罪的調查心態。不但再度傷害受害者,更讓犯人逍遙法外,有機會犯下更多案件。這本傑作同時細緻地描寫步上正軌的調查過程,讓讀者看見優秀的警力加上最新的研究成果能為性侵受害人聲張正義。本書經過深入周全的研究,充滿同理心,是各位的必備讀物。
——瓊安艾沙包特(Joanne Archambault),國際終結對女性施暴團體(End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nternational)執行長
作者
T‧克利斯汀米勒T. Christian Miller
獨立新聞媒體ProPublica的資深記者。過去曾為《洛城時報》服務,撰寫政治與戰爭的報導。他在柏克萊大學加州分校教授資料新聞學。
肯.阿姆斯壯Ken Armstrong
獨立新聞媒體ProPublica的資深記者。過去曾參加馬歇爾計畫(以美國犯罪司法為主題的非營利新聞媒體),也在《芝加哥論壇報》服務過。他的報導促使依利諾州廢除死刑,讓死囚人數歸零。
譯者簡介
楊佳蓉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業。現為自由譯者,背負文字橫越語言的洪流,在翻譯之海中載浮載沉。近年譯有《只要活著:長崎原爆倖存者的生命故事》、《最後的戰役: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的最後一刻》、《閣樓裡的小花5》、《黎亞:從醫病衝突到跨文化誤解的傷害》、《人皮盜獵者》、《迷蹤》等書。
目錄
推薦序一 獻給等待被理解的受害者(王曉丹)
推薦序二 多一點傾聽和查證(葉建廷)
第一章 橋
第二章 獵人
第三章 浪頭與山峰
第四章 劇烈化學反應
第五章 步步敗退
第六章 白人,藍眼睛,灰色運動衫
第七章 好姊妹
第八章 「她說話的態度」
第九章 內心的陰影
第十章 好鄰居
第十一章 嚴重的輕罪
第十二章 印記
第十三章 一覽無遺
第十四章 五百美元支票
第十五章 刑期三百二十七又二分之一年
尾聲 十八輪拖板車
作者的話
資料來源
致謝
序/導讀
推薦序
獻給等待被理解的受害者
王曉丹(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過於,受害了卻找不到語言敘說,敘說了也無人相信。如果在破碎語言中所建構的真實,都欠缺對話,都背離真相,那麼我們要怎麼辦?
說謊,竟成為一種策略
「她為什麼說謊?」這是女主角瑪莉身旁所有人的疑惑。這則真實事件的報導小說一開始,十八歲的瑪莉向警局報案,她說自己被強暴了,但之後在警局,她竟承認之前說謊。這使她陷入心靈絕境:身旁關心她的兩位前寄養媽媽、兩個住宿社工、住宿的同齡夥伴、辦案警察們,有的無奈、有的冷漠、有的生氣,她打工失魂因而丟工作,差一點從橋上跳下。
讀者閱讀這個故事,一開始就知道瑪莉確實被強暴了。然而,客觀證據欠缺也無專業辦案細節,寄養媽媽狀似好心暗示警察她過去希望「獲得關注」的怪異舉動,警察看似盡心辦案卻告訴她「如果妳測謊失敗,我會把妳拘留起來」,這些加總之後,導致她為了擺脫這困境,只好「切換開關,壓抑她無法處理的情感」,最後在警局陳述沒有強暴這事。然後,超出十八歲女孩的預料,她收到了市政府控訴她誣告的傳票,她不得不接受法律扶助律師的建議認罪協商,之後獨自面對付不出的五百美元罰金。
這個令人震驚的故事,描繪出法律體系強大的力量——不只是有權力把人抓起來關、掠奪人的財產,還可以定義人的經歷以及所作所為——法律命名的權力,將性侵害受害者,命名為惡意的誣告者。十八歲女孩雖然得到了公共扶助社工資源與律師協助,卻在過程中喪失自我定義的權力,成為警察、社工、寄養媽媽、律師、法官工作下被決定的角色。
她說謊,她的能動性
瑪莉說謊的原因在這本報導小說中很清楚。瑪莉意識到,她在司法體制之前,只能任由有權力的人決定,她無法撼動這個封閉又充滿偏見的系統。瑪莉理解到,她的真話不斷被曲解,在對話中不斷指向她說謊,此時說真話已然無用。瑪莉精疲力竭,她想逃離單向、高壓、被決定的審訊環境。瑪莉從小穿梭於社會福利系統,她學習到,對抗體制官僚所強加的標籤有如緣木求魚。於是,瑪莉「同意」說謊了,「同意」成為被排除、被放棄、被說謊的人。
瑪莉決定不在警局進行抵抗。然而,她在每個受迫的環節,仍然以一己之力判斷最佳利益;她在困境中依然不放棄與人連結的可能,期盼一個有機的對話;她不畏懼壓力控告市政府,並當面要求警察道歉;她對於幫助其重建與世界關係的警探,寫出感謝信函。這些都是讀者在閱讀這個故事時,必須要讀到的受害者能動性。
二元對立的敘事模組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司法作為建構事實的權威機構,警詢筆錄常是出錯的關鍵。警詢對話的過程看似客觀,卻經常從上而下以刻板印象為基調,建構出不利於弱勢者的事實。這其中,道德上的好心,竟然有可能掩蓋著行動者的自我安慰,任由其偏見滋長,最後導致司法不公。
審訊者經常忘了,每一個個案都是不同的,因而誤將不可放過的蛛絲馬跡,當成無關緊要的細節;審訊者有時忽略了,受害者的敘事正是對抗偏見的行動,從而無法放下社會偏見,以保持解讀的開放性;審訊者甚至將受審者抵抗偏見的努力,視作說謊的證據。
性侵害案件的誤判,往往受到二元對立敘事模組的影響——受害者悲慘崩潰渴望擁抱/說謊者覺得自己惹上麻煩、受害者陳述前後一致/說謊者陳述多有破綻、受害者獨立自主/說謊者希望得到注意、完美被害人/扮演被害人、說真話/說謊話——因為非此即彼的二擇一,只要不像前者,就一定是後者,導致錯誤的真實發現。 這些聚焦於受害者「真確性」的二元對立,往往在審訊者與相關人自我情緒/情感的涉入後(例如其養母無法與其有良好關係的挫敗感),偏向模組的後一方,因而產生不公。那麼,警詢過程如何超越此種二元對立的意義建構?審訊者如何在體制裡看見受害者?
沒有人喜歡說謊
瑪莉說謊了。但是有誰在生活裡從來不說謊呢?有許多人甚至習慣說謊——為了免除麻煩、為了減少事端、為了討好他人、為了避開尷尬……為了愛。讀者應該可以讀出瑪莉為什麼說謊,因為這正是許多人會做的選擇。希望這本書可以激起體制的反省聲浪,小心翼翼看待每一個司法過程裡的慣習性思維或行動,敏銳察覺其中不公不義的小苗。